03.28 村裡承包地調整,村主任能做主麼?

近兩年,農村人口流動很大,進城居住的村民也很多,而土地卻要延長三十年不變,因此,有些村便對承包地進行了調整,重新分配了土地,甚至簽訂了承包合同,這合法麼?

村裡承包地調整,村主任能做主麼?

避免土地閒置

隨著農村常住村民人數的減少,數十年前的土地分配已經不符合當下的實際情況:有人沒地種,有地沒人種。

不少農村,為了增加土地利用效率,制定了“五年一變”的土地調整村規,規定在土地承包期內,每隔五年可針對人口增減情況進行一次土地調整。

村裡承包地調整,村主任能做主麼?

維持土地關係的長期穩定

從十九大提出的“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可以看出,國家並不希望土地與承包人經常發生變動。政府希望通過延長土地承包期限、對承包地進行確權的方式給農民朋友吃下“定心丸”,讓農村人正視土地的價值、珍惜土地、投資土地、流轉土地。

村裡承包地調整,村主任能做主麼?

村規能否抵抗“30年不變”?

法律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耕地需要適當調整的,應當經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農戶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農村土地承包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1.因自然災害嚴重損毀承包地的;

2.因土地被國家徵收、徵用,承包方自願將安置補償費交集體經濟組織,要求繼續承包土地的;

3.興辦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或者實施鄉村建設規劃佔用承包地的;

4.個別農戶人均承包地面積不足本集體經濟組織人均承包地面積二分之一的。

注意:即便可以調整,也僅僅只是在個別農戶之間進行微調,不會整體打亂重分。

村裡承包地調整,村主任能做主麼?

村規僅僅是村規,無法凌駕於法律、政策之上,要重新劃分土地村主任是無法做主的。但是村主任可以作為村裡的“調解人”,讓“沒地種”的農戶流轉那些“沒人種”的土地,引導村民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解決土地的問題。

農業創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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