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6 拘留所門口“老賴”認慫 主動和解履行

拘留所門口“老賴”認慫 主動和解履行

5月26日,淇縣法院執行局幹警放棄休息時間,繼續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打擊力度,一個體工商戶女“老賴”,拘留所門口秒認慫,積極聯繫家屬送來部分案款,主動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一日內兩起案件終結執行完畢。

原來,2017年1月被執行人馬某向申請人秦某借款10萬元,陳某提供擔保。借款到期後馬某、陳某拒不還款,經淇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但是,調解書生效後,二人仍拒不履行,秦某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馬某、陳某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不動產、工商登記等財產信心進行了調查,但是並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幹警多次前往陳某經營的童鞋店做思想工作,但是,陳某態度強硬,聲稱“法院枉法裁判,讓擔保人還錢,不公平”。陳某作為個體工商戶,經營童鞋及服裝,有一定的收入,其本身具有履行能力。為了打擊拒執行為,維護生效法律文書權威,5月26日上午9點,經執行局領導研究,決定對陳某採取拘留強制措施。10:30,執行幹警到達陳某商店,在對陳某採取強制措施時,陳某丈夫董某與執行幹警大打出手,企圖阻礙執行幹警實施拘留。按照預先部署,董某被控制,陳某被依法帶上警車。下午1點,經過體檢等程序,陳某被帶到了拘留所,在看到拘留所的高牆鐵網,陳某嚇破了膽,連忙向執行法警求饒,當場表示願意向申青人償還部分欠款,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聯系丈夫董某前往法院履行義務。

下午4點,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就一個生效調解書申請執行的兩起案件自願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陳某丈夫當場向申請人秦某償還借款1萬元,剩餘欠款分批履行。被執行人馬某的哥哥得知陳某將要被拘留,主動聯繫法院,代替馬某履行了訴訟費、執行費用共兩千餘元。至此,兩起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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