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推薦」革命與更化:立國時刻的治體重構|任鋒

▪「推薦」革命與更化:立國時刻的治體重構|任鋒

革命與更化:立國時刻的治體重構

任鋒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博士生導師)

孔子二五六九年戊戌四月初八日甲寅

耶穌2018年5月22日

摘要:中國政治傳統中積累了深厚的立國智慧,注重統一、安定之後的政教重建。古典革命本身意味著社會政治風化的向善提升、最終指向政治共同體精神的教化變遷。更化就代表了政治體致力於善治的文明化轉變。儒家傳統對於更化有全盤復古和與時損益兩種激緩進路,漸進調適論在歷史中更顯出實踐穩健性。政治更化著眼於立國構造中政治精英群體的養成,以此影響立國精神與政治權力再分配,體現出兼顧政治信念與憲制結構的治體論意識。文教振興因此有其憲制蘊涵。更化立國的政治技藝,避免全盤復古的激進變法衝動,也避免將政治轉型急切聚焦於政體制度的大規模改變。這是我們理解中國政治變遷的關鍵維度。

由實踐闡明的國家,而非哲學啟蒙的城邦,才是政治理論應當優先關注的對象。對政治和國家的探討,不能過度沉迷於哲學玄思與西方啟蒙運動以來諸種“主義”的理解。那些在實踐中生成、並且在實踐中予以闡明的國家政治生活,更加值得闡釋。否則,這將導致我們在面臨現實政治問題時,解釋力陷入匱乏境地。

由於過分自信現代人的理性能力,我們對那些在長期實踐中蘊含了某種必然性、客觀合理性的經驗現象,比如中國政治傳統中的立國問題,即一個政治體的確立與成熟經歷哪些必要階段、包含哪些核心要素,一直以來理解並不充分。就中國政治思想與制度的傳統而言,這方面其實有深厚的經驗積累,需要我們提出新的闡釋。

  • 一、作為“國本”的立國時刻

三代以來、秦漢以來,四五千年的文明傳統中,對於“國家”這類政治體,有沒有發展出比較有理論深度的思考?

宋儒葉適有一篇政論《國本》,可以幫助我們思考這一詰問。何謂“國本”?它指向一個國家的構成根本,表達出對政治體的體系辨識。葉適討論了國家作為實踐中的一個“存在體”,根本所在是什麼。文章指出,“夫國於天地,必有與立,亦必有與亡”[1]。國家作為天地人之間的一種活體,“與立”即形成確立的邏輯,有立也必有衰亡。

自秦以後,短如元朝也有八九十年,作為普通個體的我們難以完整目睹這類政治體的確立與衰亡,更不要說面對二三百年、七八百年的連續政治體——人之目力智力實在有限。藉助多代人的經驗和反思,或許可把握政治體的興衰。比如,應該怎樣理解立國?對於一個政治體來說,究竟如何才能夠成長到七八十年、一百年,甚或更為久遠?

葉適把國家看成一個成長的有機體,以樹為喻。什麼是“國本”?從靜態分析,本不在花,因為花期很短,往往觀其根本,所謂“眾人所知,‘根踞盤互,不徒本也。’”[2]但是,僅僅“根踞盤互”還不全是有機體的“本”。葉適言:“自其培養封殖之始,必得其所以生之意,而後天地之氣能生之”[3]。一定要著眼栽培、澆灌、護理的實踐過程,才能把握它如何成長,真正透視到這個活體的“本”。這就引入了一個動態視野,要把握住一個政治體是如何一步步成長壯大的。在這個意義上,葉適強調須重視立國者如何建國立政,“得天下之意”也即立國之意、立國精神是什麼,需從其立國實踐中把握。

葉適在文首指出,國本討論一般會合乎教條地舉出民本、君儲等傳統答案(在王制時代強調君主,正如民權時代強調民主)。《尚書·五子之歌》很早就提出“民惟邦本”。但是,葉適提出此篇“本所以為國之意而未及於民”[4],要從一種動態發展的實踐傳統去提煉立國精神。由此出發,依據立國精神去理解後續的政治體命運。

興衰亂亡其實有據可循,就是看政治繼承者們是怎樣去對待為國之意、立國精神:有能守者,有能增益者,有變亂立國之意者,有昏童無知者。對立國精神的不同處理,導致治效差異。可以說,葉適提出了一個怎樣思考國家的方法論問題,突顯政治理解的經驗實踐性,避免各種教條性的“主義”定式。透過葉適的眼光,我們要重視“為國”“立國”包含的重要邏輯,重點關注國家確立與重建的“立國時刻”。

可以從“立國時刻”的歷史解讀中窺見其中理據,先以王夫之《宋論》為例,“卷一太祖”開篇明旨:“宋興,統一天下,民用寧,政用乂,文教用興,蓋於是而益以知天命矣”[5]。宋為什麼能“興”,避免五代更替的短命邏輯,成就三百多年國運?這句話概括性地揭示出,一個政治體的立國興盛有其指標。首先是統一天下,其次“民用寧”,安居樂業,不再是亂世螻蟻,其次“政用乂”,政事建立秩序,再次“文教用興”,文教是傳統政教秩序的重要維度。根據這四個指標,宋的立國可以說膺乎“天命”。

中國政治傳統解釋政權更替,自周以來不出“天命論”範圍。王夫之比較宋與商周、漢唐。禪讓之外,古典革命(以“湯、武革命”為典型)是天命轉移的流行形式。王夫之認為,商周革命據“德”,漢唐革命據“功”。宋卻不同,在革命之初,趙家兩世為將,並無顯赫功勳,也沒有文王一樣的累世德澤。“宋無積累之仁,無撥亂之績”[6],但是“乃載考其臨御之方,則固宜為天下君矣”[7],重整秩序,再建朝廷,君道得以確立。

在政治秩序形成的過程中,我們看到宋“凡所降德於民以靖禍亂,一在既有天下之後”[8],即位後統一天下,造福於民,所“臨御”施政體現功德,最後保有天下。何以至此?王夫之解釋,這是“天所旦夕陟降於宋祖之心而啟迪之者也”[9]。天透過立國者,透過他的精神行動,施展在立國政治中。這是一個高度抽象的說法,意味著立國者把天命天道的大公至正透過政治實踐予以落實,政治實踐又緊密依賴於政治家的精神智慧,由此而建立起立國者與天命的連通。

“夫宋祖受非常之命,而終以一統天下,厎於大定,垂及百年,世稱盛治者,何也?唯其懼也”[10],改天換地,自然是非常之命。從趙匡胤即位一直到宋英宗達百年,王夫之以之為太平盛治。王夫之追究宋“興”受命緣起,考察立國精神,直抵立國政治家的精神德行,所謂“懼”。具體邏輯為“懼以生慎,慎以生儉,儉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11],“而自唐光啟以來,百年囂陵噬搏之氣,寖衰寖微,以消釋於無形。盛矣哉!”[12]

在王夫之看來,晚唐以來天下風氣陷入爭鬥無窮的亂世之中,而宋興,風氣為之一變,所謂“百年囂陵噬搏之氣”逐漸扭轉。在這樣一個論述裡面,“受非常之命”或者說“革命”包含幾個目標,除了統一、民生之外,就是反覆提及的“文”、“文教”。可以說,革命本身包含了整體社會政治風化的向善提升。

政治風氣、更準確地來說,政治共同體精神的變遷,內在涵括於革命中。《宋論》認為宋興把自唐光啟以來“氣”,即共同體的精神氣質改造轉移了,這就引出革命和更化的問題。

  • 二、革命與更化的內在互嵌

在傳統政治中,比較早的更化原型(prototype)應是周公制禮作樂。武王完成革命,但法度的真正確立依靠周公,一方面定都洛邑,掃平叛亂,另一面制禮作樂。後者內容廣泛,除了《尚書》“周官”、“立政”確立紀綱,如《酒誥》節制晚商酗酒惡習,屬於改造風俗。

儒家作為總結三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學派,歷史政治哲學含有這方面的思考。《論語·為政》篇,子張問孔子:“十世可知也?”孔子對子張的回答就是“殷因於夏禮,其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13],指出政治體的因承伴隨著損益,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立國所蘊含的問題。先秦以後,革命和更化有豐富實踐,兩者覆蓋多樣態的歷史演變,包括了立國、重建(“中興”)。政權革命是流行形態,更化則有漢武更化、元祐更化,端平更化、嘉定更化、脫脫更化,漢武時期董仲舒的復古更化尤為典型。

新舊政權交替之際,對暴力的運用自然深有體會。五代安重榮放言:“天子,兵強馬壯者當為之,寧有種耶”[14]。然而,從武力支配過渡到天下治理,這就涉及到更化,政治體要經歷一個政治的文明化轉變,武力代表的權力要經歷文教馴服。《宋論》呈現出革命與更化開啟二者緊密結合的形態,幾乎同步進行。再如唐初太宗政治,也近於此。而漢代高祖和武帝之間的革命與更化相隔較遠。

這些差別究竟反映出國家發展的哪些道理和邏輯?從漢高祖革命立國到武帝更化,的確是先秦以後政治發展的大關節。武帝更化基本確立了兩千年的基本政治架構。經過這樣的探索,唐宋明清立國的政治智慧加速發展,處理革命與更化的階段過程更為明智與練達,可以說體現出傳統政治智慧的累積效應。

對更化的代表性解釋,莫若董子。在《天人三策》中董子指出,“今漢繼秦之後,如朽木、糞牆矣,雖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如以湯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竊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當更張而不更張,雖有良工不能善調也:當更化而不更化,雖有大賢不能善治也”[15]。政權交替,承前朝舊弊,如何實現善治?如果沒有結構性的調整,即使是大賢良工也無能為力。俗論儒家主張人治,於此見其不然。

“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於當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今臨政而願治七十餘歲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則可善治,善治則災害日去,福祿日來。《詩》雲:“宜民宜人,受祿於人。為政而宜於民者,固當受祿於天。夫仁、誼、禮、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當修飭也;五者修飭,故受天之晁,而享鬼神之靈,德施於方外,延及群生也。”[16]。董子主張更化而善治,即尚五常之道、抑秦法之制。

唐代立國善治,也有共通的道理。《貞觀政要·卷一政體》即就傳統治體總結政治教訓。“貞觀七年,太宗與秘書監魏徵從容論自古理政得失,因曰:‘當今大亂之後,造次不可致化。’徵曰:‘不然,凡人在危困,則憂死亡。憂死亡,則思化。思化,則易教。然則亂後易教,猶飢人易食也。’”[17]魏徵提出了為政求治的基本邏輯,即為擺脫危困、人心思化而亂後易教,這是自然之理勢。

由亂轉治意味著打破之前政治成功所依賴的既有路徑,勢必挑戰立國者的治理智慧,觸及立國精神的導向問題。“太宗曰:‘善人為邦百年,然後勝殘去殺。大亂之後,將求致化,寧可造次而望乎?’徵曰:‘此據常人,不在聖哲。若聖哲施化,上下同心,人應如響,不疾而速,期月而可,信不為難,三年成功,猶謂其晚。’太宗以為然。封德彝等對曰:‘三代以後,人漸澆訛,故秦任法律,漢雜霸道,皆欲理而不能,豈能化而不欲?若信魏徵所說,恐敗亂國家。’”

太宗、封德彝等對於由亂而治、更化善治的可能性均表懷疑,改弦易轍如不當,革命業績也可能前功盡棄。“徵曰:‘五帝、三王,不易人而化。行帝道則帝,行王道則王,在於當時所理,化之而已。考之載籍,可得而知。昔黃帝與蚩尤七十餘戰,其亂甚矣,既勝之後,便致太平。九黎亂德,顓頊徵之,既克之後,不失其化。桀為亂虐,而湯放之,在湯之代,即致太平。紂為無道,武王伐之,成王之代,亦致太平。若言人漸澆訛,不及純樸,至今應悉為鬼魅,寧可復得而教化耶?’德彝等無以難之,然鹹以為不可。太宗每力行不倦,數年間,海內康寧,突厥破滅。因謂群臣曰:‘貞觀初,人皆異論,雲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徵勸我。既從其言,不過數載,遂得華夏安寧,遠戎賓服。突厥自古以來,常為中國勍敵,今酋長並帶刀宿衛,部落皆襲衣冠,使我遂至於此,皆魏徵之力也。’顧謂徵曰:‘玉雖有美質,在於石間,不值良工琢磨,與瓦礫不別。若遇良工,即為萬代之寶。朕雖無美質,為公所切磋,勞公約朕以仁義,弘朕以道德,使朕功業至此,公亦足為良工爾。’”[18]

從戡亂革命到向化求治,是對天人正道的迴歸,避免人性再次向“鬼魅”的墮落,這一大轉機需要政治家的大決斷、大勇大德、力行不倦。太宗稱讚魏徵“良工”,主要貢獻在於對王道導向的堅持,根據人性向往文明教化的自然理勢篤定立國精神。

傳統政治實踐在儒家義理中得到高度提煉。明末清初孫奇逢在《讀易大旨》裡指出共有三卦討論更化,分別指向了不同政治現象:“蠱承前弊,大事更化,夏少康、周宣王以之;巽承前弊,小事更化,殷盤庚以之;革則大人虎變,順天應人,湯、武以之”[19]。一個朝代積重難返就需更化,比如少康、宣王中興;巽卦也針對積弊更化,但處理規模較小,如盤庚遷都;另外就是革卦,大人虎變,即湯武革命。三卦言更化,不僅講政治中興,更囊括革命。

細審革卦,彖辭曰:“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20]。革發生在新舊鼎革之後。革命之初大家未必能信從。舊制度被更替,要取得廣泛信服,“革而信之”的關鍵點在於“文明以說”。《宋論》強調的“文”、“文教”,與此同意。“大亨”走出困境,實現發展,這是革命最後要到達的境界。“能思文明之德以說於人,所以革命而為民所信也”[21],降德於民,心悅誠服,革命可視為完成,否則是未完成的革命。《周易正義》中講:“殷湯、周武,聰明睿智,上順天命,下應人心,放桀鳴條,誅紂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惡俗,故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22]。“革其王命,改其惡俗”,非常緊要,也就是《宋論》所謂唐光啟以來百年風氣得到改造。

革命指向改易風俗,指向文明之德的實現。否則,持續之前的狀態“革之不已”,會走向革命目標的反面。只有以文明之德致力更化,實現自我節制,才能真正到達目的。清儒陳法論革卦上六爻辭言:‘徵兇,居貞吉’,亦以革之終而言,既已革矣,則大體已正。其有未可遽革者,當俟其自化。革之不已,非所以息事寧人也,故徵兇而居貞吉。革當審之於初,初不當革,二當以其時,三當謀之於眾,四當斷之於已,五則革而變,六則革之成,而猶以居貞為吉,觀聖人所以處革者前後始終何其慮之深遠也。”[23]前人透過周易變化,能把握到革命立國的發展方向及限度,不可使用強制力謀求短期內人心風俗的鉅變,“當俟其自化”,由革命過渡到更化,避免革命異化。

  • 三、理解“更化”的兩種不同思路

傳統儒家對待更化,理解並不單一。我們至少可以分別出兩種不同的思考進路。

第一種是全盤復古的更化。王夫之《讀通鑑論·漢論》卷三評價董仲舒更化:“董仲舒請使列侯郡守歲貢士二人,賢者賞,所貢不肖者有罰,以是為三代鄉舉裡選之遺法也,若無遺議焉。夫為政之患,聞古人之效而悅之,不察其精意,不揆其時會,欲姑試之,而不合,則又為之法以制之,於是法亂弊滋,而古道遂終絕於天下。”

察舉賢良,相對於三代鄉舉裡選,是否實現了古法精義?船山此處似趨向於一全盤的體系論主張,“封建也,學校也,鄉舉裡選也,三者相扶以行,孤行則躓矣。用今日之才,任今日之事,所損益,可知已。而仲舒曰:“王之盛易為,堯、舜之名可及。”談何容易哉!”[24]。若更化只是對三代之法的損益,距王道尚遠。近世儒者主張恢復封建、井田、選舉,如張載、胡宏等,代表了對於秦以後國家體制的一種根本反思進路[25]。

類似的全盤復古進路在元明之際胡翰的《慎習論》中更為明確:“其變既極,其習既成,秦亡而漢承之。聖王之繼亂世,掃除其而悉去之,崇教化而興起之,此其幾也。陳經立紀,以為萬世法程,此又一幾也。高帝以寬仁定天下,規模宏遠矣,然未嘗有一於此。其後賈誼言之於文帝,董仲舒言之於武帝,皆不能用。又其後王吉言之,而宣帝亦恬不以為意。觀高帝命叔孫博士之言,令度吾所能行為之,天下事孰非人主所能者﹖奈何帝之自畫如此,而群臣不足佐之!”革命後改易更化、與“陳經立紀”確立“萬世法程”,這是立國時刻的核心主題,內含憲制大法的重建。

胡翰批評漢代“創業之君,後昆所取法,由是文帝有‘卑之無甚高論’之喻,宣帝有‘漢家自有制度’之語。當更化而不更化,當改制而不改制,一切緣秦之故,雜霸以為治。逮於中興,光武以吏事責公卿,顯宗以耳目為明察,文法密而職任違,辨急過而恩意少,雖從事儒雅,投戈講藝,臨雍拜老,有緝熙揖讓之風,未能盡更化、改制之實也”[26]。胡翰批評漢武更化不徹底,雜霸為治,其理想是最大程度地以三代之法更替後世法家秦制。清順治皇帝《御定孝經衍義》卷四十六:“臣按‘琴瑟不調解而更張’,董仲舒已言之。然其意在於更化善治,復先王之法,即所謂變而復貫者也”[27]。更化善治在於“復先王之法”,然而如何復?儒家之一脈持全盤、徹底之激進思路。

第二種思路是將三代禮法精神貫徹到現實政治的脈絡之中,予以調和損益。

王夫之《宋論》卷一論述太祖,揭示了轉向文治背後的一般性政治邏輯,特別是由關鍵性的立國政治行動確立紀綱法度(國家的根本法度)。如其所論:“太祖勒石,鎖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讀。其戒有三:一、保全柴氏子孫;二、不殺士大夫;三、不加農田之賦。嗚呼!若此三者,不謂之盛德也不能。德之盛者,求諸己而已。捨己而求諸人,名愈正,義愈伸,令愈繁,刑將愈起;如彼者,不謂之涼德也不能。求民之利而興之,求民之害而除之,取所謂善而督民從之,取所謂不善而禁民蹈之,皆求諸人也;駁儒之所務,申、韓之敝帚也”[28]。由祖宗之法承載“盛德”,而確立立國之本,特別注重對於政治統治群體的自我約束(“求諸己”),挺立儒道之正大根本。

這裡,文明之治,文明之德,不能將其曲解為“文飾”(“儒表法裡”),或者狹義教育文化意義上的“文教”(科舉選士),或是重用文臣甚於武官(“崇文抑武”)。要強調的是,“文”凝結盛德與法度,指向仁意與紀綱的複合結構。盛德透過紀綱法度得以落實,如葉適國本論指出的禮臣和恤刑,以一系列政治法度體現仁義、忠厚、寬大、節制、易簡的立國精神。

南宋呂中於宋代實政中剖解立國治體,頗多精義發明[29]。他在《宋大事記講義》序中提出了治體論、制度論和國勢論,強調治體乃是仁義精神與紀綱法度的綜合體,著眼於政治體的精神根基與制度體系如何轉化相濟。“仁意之與紀綱二者並行而不相離,則不待立寬嚴之的而治體固已定矣”,體現出理解政治的古典憲制視野。宋代立國規模“厚仁意於紀綱整飭之中,振紀綱於仁意流行之際,本相為而不相病也”[30]。

該書卷二論述太祖即帝位“不嗜殺人”,即就政治基本精神立言:“或被上以黃袍,上固拒之,不可,乃誓諸將曰:“近世帝王初入京城,皆縱兵大掠,汝等無得復然,事定當厚賞;不然,當族誅。”乃整軍,自仁和門入,秋毫無所犯。”[31]北宋邵雍稱讚宋政成就:“一事,革命之日市不易肆;二事,克服天下在即位後;三事,未嘗殺一無罪;四事,百年方四葉;五事,百年無腹心患。”;“五事歷將前代舉,帝堯而下固無之”[32]。革命並未破壞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不黷武濫殺,從中可以看到仁義忠厚之理。

在《宋大事記講義》卷三中的“幸太學”能看出革命與更化的轉換:“建隆元年,幸國子監;二年又幸,三年正月幸,二月又幸,增修學祠,自贊孔顏;乾德元年四月幸,七月又幸”。呂中評論:“當倥傯不暇給之時,而獨留意於學校,此正轉移人心之大機也。先漢以吏立國,故丞相止於次律令,御史止於定章程;我朝以儒立國,故命宰相讀書,用儒臣典獄,以文臣知州,卒成一代文明之治。自是而後,臨幸之時有爵命之賞,有金帛之賜,亦增廣延士之美意。然太祖當尚武之世,而幸學之時多”[33]

統一過程中留意學校,是轉移人心、開啟更化的“大機”。呂中由此重申宋儒政治精義,提出“以吏立國”與“以儒立國”的漢宋之別。理解“以儒立國”,應著眼於立國構造中政治核心精英群體的養成,思考這一要素如何影響了立國精神與政治權力再分配,形成“一代文明之治”。

以儒家精神塑造政治核心群體,並將其確立為替代武人當權的治人主幹,進而改變政治權力的分配與行使,這是“以儒立國”的緊要處。《宋大事記講義》卷二:“上因曰‘五代方鎮殘虐,民受其禍。朕今選儒臣才幹者百餘人,分治大藩,縱皆貪濁,亦不及武臣一人也’”,呂中論曰“以酷吏主財,則取民必峻;以武夫主刑,則用法必嚴。此太祖所以命儒臣主財,士人典獄也,知所以培國脈而重民命歟!”[34]。

財政和司法乃國脈所繫,用儒臣士人以重民命,國本可穩固。卷三載:“寬徵稅,其意將以利商旅耳,亦所以革方鎮擅利之弊;定刑辟,其意將以輕刑耳,亦所以革方鎮專殺之弊;遣使監,輸民租,其意將以利農民耳,亦所以革方鎮擅賦之弊。此兵權所以能收於杯酒之間歟!故自商徵之寛,而後世不敢妄增一額;自詳刑之審,而後世不敢妄戮一人;自民租之輕,而後世不敢妄加一賦;以至仁之一脈,而壽吾國之元氣,此其所以培我宋億萬載之業者蓋有在也”[35]。仁義體現在這些革除方鎮之弊的政治制度中,由此民命民生得以厚養。正由於此,儒臣士人才能順利取代武人方鎮成為治人主幹,宋代得以在中央集權制基礎上再立君道。

正如《宋史》概括,“自古創業垂統之君,即其一時之好尚,而一代之規橅,可以豫知矣。藝祖革命,首用文吏而奪武臣之權,宋之尚文,端本乎此。太宗、真宗其在藩邸,已有好學之名,及其即位,彌文日增。自時厥後,子孫相承,上之為人君者,無不典學;下之為人臣者,自宰相以至令錄,無不擢科,海內文士,彬彬輩出焉”[36]。可見,文治精粹,首先源於政治權力結構的更替,而後擴展到學術選士。

職此之故,尊禮大臣、體貌儒士才成為宋代優良傳統。《宋大事記講義》卷二“侍大臣”評論雷德驤舉報趙普:“以判大理寺,而敢以言大臣之短,不惟養後日敢言之風,亦可以無大臣專擅之禍。漢髙帝聞蕭何多買田宅之汙,則有械繫元勳之辱。此漢一代所以有誅戮大臣之禍。我太祖聞趙普強市人第宅之事,則有鼎鐺有耳之責,此本朝所以有進退大臣之禮”[37]。

回到本文篇首提到的葉適國本論,葉適正是將“禮臣”視為國本之一,所謂“一以寬大誠信、進退禮節遇其臣下”[38]。透過回溯宋代政事,葉水心指出大臣進退出處、諫諍監察、黨爭等活動中臣民的尊嚴與權利得到保護,也得以維繫政治文化精英的公共精神和共治德行。比較後世明清兩代,這一點比較難得。如《明大誥》“寰中士夫不為君用”科前代未有,廷杖折損大臣尊嚴,文明質素降低。[39]。

葉水心論國本,另一個是恤刑。五代嚴酷政治下人民動輒得罰,利斷於上,宋代立法寬大,百姓社會經濟的自由空間逐漸擴展,免於酷刑。這是從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的自由度去解釋。從禮臣和恤刑,可以把握到宋代立國精神,一個是寬大對精英,一個是仁厚對百姓。政治文化精英的公共德行與民眾社會經濟自由得到保障,國本穩固確立。

董子和漢武更化顯示同樣道理,崇儒而退黃老申商,即為國家確立新的精神根基。立五經博士、博士弟子員與察舉賢良,即塑造核心精英群體。禁止官員從商與限田之議,把不與民爭利的理念貫徹下來,厚民生民命。唐宋開國,加速了革命與更化之間的政治變遷,太祖啟更化之機,奠定立國規模,這是其特出處。

王夫之《宋論》卷一總結:“三代以下稱治者三:文、景之治,再傳而止;貞觀之治,及子而亂;宋自建隆息五季之兇危,登民於衽席,迨熙寧而後,法以斁,民以不康。繇此言之,宋其裕矣。夫非其子孫之克紹、多士之贊襄也。即其子孫之令,抑家法為之檠括;即其多士之忠,抑其政教為之薰陶也。嗚呼!自漢光武以外,爰求令德,非宋太祖其誰為迥出者乎?”[40]

家法和政教傳統,而非子孫多士,乃更化立國所重,這也是董子強調更化改弦重於大賢良工的意旨。透過上文呂中等人的評論,可以看到儒家更化理解的第二條思路,即於現實政治脈絡中實現治人主體與紀綱法度的重構,由此實現的文明之治同樣是“復先王之法”。

  • 四、更化立國與治體重構

儒家的更化思路,大體顯示出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兩途。前者主張徹底的、全盤的復古主義更化,重視三代之法在制度體系上的不可分割,強調王道與霸道、儒與法、周制與秦制在政治上的高下優劣。後者主張在現實實踐脈絡中因應時勢,以三代、王道、儒家精神涵化政治文化精英,並由此推動根本制度的改進,相比激進復古主義而認可實際政制的斟酌妥協。理想主義在思想上保持了一種批判維度,政治傳統中的漢武更化、宋啟文治則更體現出現實主義更化的政治理性,推進了革命易主之後的政治轉型,使國家在精神立基、治人主體和根本制度上漸趨成熟,可視為治體意義上的國家重建,不妨稱之為“更化立國”。

更化立國中,政治家審時度勢,發揮了引擎功能,一步步推進了政治架構的“文”變,即治體重構。

清初陳法解釋“革”卦義理:“九五陽剛中正,下與二應,有中正之德,居九五之位,德位兼隆之大人,如是而革將舉天下而維新之。聲名文物之美,如虎之變,而其文炳然。革之最善而且大者也。未佔有孚,言不待佔決而已信其至當,猶勿問元吉也,九五之大人之化,旋乾轉坤,革而變矣,虎變似指大人一身而言,然大人以天下為身,天下之文皆其文也。”[41]立國者將天下情勢變遷綜合審視,形成政治判斷,並以政治行動積極促進更化,一人作而天下應,即“大人以天下為身,天下之文皆其文”。王夫之深究太祖情志對於政治走向文明的作用,可藉此理解。

大人虎變,下起君子豹變、小人革面。“上六處革之終。革道之成,即承九五而言,君子小人以位言,君子對大人而言,大人虎變則君子豹變,小人對君子而言,君子豹變則小人革面,乾為虎,豹亦虎類,以其文別之,五陽而六陰,陽明而陰暗,是故剛健而文明者,其文炳,大人之虎變也,潤澤而文明者,其文蔚,君子之豹變也,文皆似火,文明之象,卦名革,爻即就革,取象。小人可與樂成,難與圖始,當革之終而以說應,庶民之向化也,君子觀國之光,有衣冠文物之盛,小人樸魯處更化善治之時,說乎心則欣欣然見於其面矣”[42]。虎變豹變,其實是立國政治帶動的政治文化精英之風氣精神轉變,這推進了政治社會的“更化善治”。“天下之文”的變遷邏輯,需要在大人虎變、君子豹變所引發的社會共同行動中去探求。

呂中《大事記講義》雲:“國家治亂雖人事也,亦天數也。蓋風氣推移,淳漓不同。世治則人漓,所以治極必亂;世亂則人淳,所以亂極生治。以五代雲霧昏曀之久,啟我宋天日開明之候。天降時雨,山川出雲。國家將興,必有休祥。五星聚奎,固太平之象,而實啟文明之兆也。當是時,歐、蘇之文未盛,師魯、明覆之經未出,安定湖學之說未行於西北,伊洛關中之學未盛於天下,而文治精華已露於立國之初矣”[43]。宋學之興源於宋政開明,近世思想文化上的鼎盛時代實有賴於有宋立國開闢出的“文治精華”。正如王夫之指出,“盛德”、“家法”是養育士氣、形成善治的起始條件。

以政治歷史哲學而言,更化乃針對人性中不利於合群求治的陰暗面之極端爆發(如戰國、秦漢之際、晚唐五代),因應亂象而予以扭轉、改造,透過古法精神的復原而追求善治。錢穆先生在點評董仲舒時說道:“仲舒之言復古,實非真復古。在仲舒之意,亦僅重於更化,而即以更化為復古也。…乃求以學術文化領導政治,以政治控制經濟,而進企於風化之美,治道之隆”[44]。

由學術文化等立國精神的轉變開啟治體重構,這也有助於我們理解中國這樣一個大國構造,首先在於如何形成一個凝結共同體的精神文化紐帶。這個紐帶勢必不能以武力充任,而需要具有普遍性的、超越性的信念價值來促成,並以由此形成的根本制度予以保障。

宋代文治精華透過尚文好學的風氣,逐漸影響到政治傳統新憲章的演進。《宋大事記講義》指出,“祖宗好學,世為家法。蓋自太祖幸國庠、謁先聖、勸宰臣以讀書、戒武臣以知學,其所以示後世子孫者,源遠而流長矣。自太平興國開設經筵,而經筵之講自太宗始;自鹹平置侍講學士,而經筵之官自真宗始。乾興末,雙日御經筵,體務亦不廢,而日御經筵,自仁宗始。於是崇政殿始置說書,天章閣始制侍讀,中丞始預講席,宰相始預勸講,舊相始入經筵以觀講,史官始入經筵以侍立,而經筵之上,文物憲度始大備矣”[45]。程頤曾概括宋代憲制有兩個根本制度,“天下治亂系宰相,君德成就責經筵”[46]。理解經筵制度,應看到立國政教取向的源初動力。前文所引葉適的禮臣國本論,也應在此脈絡中理解。

通過立國精神轉變,進一步帶動規定上下(君臣)、內外(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根本制度改造,這是更化的體制內涵。漢宋立國者不是把學校、鄉舉裡選、封建制照搬到當時的政治體系中,而是對因承以來的體制進行改造。這其中一個關鍵要素是新的政治文化精英群體的形成,能夠以不同政教精神去運行改造過的體制。

呂中高度評價宋代立國之初的更化,“國初繼唐末五代之後,此正製作之一機,而我太祖創法立制,不務名而務實,不變其法而變其意。一轉移之間,事體頓異矣”[47]。通過三省、科舉、理財、軍制等方面的實例,呂中指出宋初善於因承前代舊制形式,予以重組,並透過士人主政灌注入不同政治精神而達到良好治效,這樣的政治技藝避免動輒復古、大變法引發的大動盪,保持了政治穩定、有序進取。

這裡的關鍵在於治人主體的技藝施展,來推動制度發揮不同功用。“此其酌古今之宜、人情之公,通世道之變,雖曰因前代之法,而化鐵為金,化臭腐為新奇,變枯骨為生意,豈必盡復古制而後為一代之法哉?然天下無百年不弊之法,謀國者當因法以革弊,不當因弊以立法”[48]。從治體論視角,我們可以更好理解更化立國的政治技藝,避免“盡復古制”這樣的激進變法衝動,也避免將政治轉型過度聚焦於政體制度的大規模改變。

綜上所述,立國時刻蘊涵了革命與更化兩個有機銜接的階段。為擺脫無序或僵滯,政治家群體以復原古法精義為號召,透過立國精神的轉向,驅動政治-文化精英的養成與根本性制度的漸進塑造,從而實現一種憲制傳統意義的共同體重建,亦即趨向文明之治的治體重構。在現代語境下,我們既需要溯本追源、也需損益時勢來形成對於“更化”的新詮釋。

註釋:

本文系筆者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中國治道傳統中的公共理念及其現代轉換研究”(項目編號:15BZZ016)的階段性成果。

[1]葉適:《葉適集》,《水心別集•國本上》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644頁。

[2]葉適:《葉適集》 ,第644頁。

[3]葉適:《葉適集》,第644頁。

[4]葉適:《葉適集》,第644頁。

[5]王夫之:《宋論》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1頁。

[6]同上注。

[7]同上注。

[8]同上注。

[9]同上注。

[10]王夫之:《宋論》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64年,第3頁。

[13]《論語》,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22頁。

[14]歐陽修:《新五代史·安重榮傳》卷五十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582頁。

[15]班固:《漢書·董仲舒傳》卷五十六,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564頁。“更張”、“更化”思維一直在晚清變法中仍相續不輟,如梁啟超批評洋務運動“於去陳用新、改弦更張之道未始有合也”,而將真變法歸於學術和官制,見其《變法通議》“論變法不知本原之害”,收入梁啟超:《飲冰室合集》,中華書局,2015年,第一冊,第8頁。

[16]《漢書·董仲舒傳》卷五十六,第564頁。

[17]吳兢:《貞觀政要》,裴汝誠等譯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7頁。

[18]吳兢:《貞觀政要》,裴汝誠等譯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7頁。

[19]孫奇逢:《孫奇逢集·上》,張顯清主編,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96頁。

[20]《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李學勤主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202頁。

[21]《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第202頁。

[22]《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李學勤主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203頁。

[23]陳法:《易箋》,《黔南叢書》,顧久主編,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36頁。

[24]王夫之:《讀通鑑論》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9頁。船山政論主旨並不持一全盤復古論,此於該書卷一論封建有集中表達。

[25]參見張灝著、蘇鵬輝譯:《儒家經世理念的思想傳統》,《政治思想史》,2013年第3期,第9、15頁。

[26]黃宗羲:《宋元學案》第四冊,全祖望補修,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784頁。

[27]《四庫全書·第七一八冊》,紀昀等纂修,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718-514

[28]王夫之:《宋論》卷一,第4-5頁。

[29]治體論是中國政治傳統自我理解的中心範疇,關於這一點參見任鋒:《中國政學傳統中的治體論:基於歷史脈絡的考察》,《學海》2017年第5期,第37-48頁。

[30]呂中著,張其凡、白曉霞整理:《類編皇朝大事記講義類編皇朝中興大事記講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5-36頁。

[31]呂中:《類編皇朝大事記講義 類編皇朝中興大事記講義》,第48頁。

[32]邵雍:《邵雍全集》第四冊,郭彧點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98頁。

[35]同上,第76-77頁。

[36]《宋史》卷四百三十九,列傳第一百九十八。

[38]葉適:《葉適集》,《水心別集•國本中》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646頁。

[39]朱元璋:《御製大誥續編》之《互知丁業第三》。

[41]陳法:《易箋》,第235頁。

[42]同上,第235頁。

[43]《宋大事記講義》,卷三,第70頁。

[44]錢穆:《秦漢史》,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第106頁。

[45]《宋大事記講義》,卷八,第169頁。

[46]程顥、程頤:《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540頁。

[47]《宋大事記講義》,卷一,第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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