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離婚了還帶著孩子來前夫家住,關鍵是前夫已經結婚了,這樣好麼?

無墳自唱離殤159389836


不好!這叫什麼呀?雖然這個男人是前夫,她是前妻。但是她還屬於前夫家庭的第三者。前夫必定有合法的現任妻子,前妻這樣做就是前夫同意的合夥欺負人。


賢惠151688966


對你這個問題,我要問的是,你為什麼要去你的前夫家住,你的目的是什麼?你還問這樣好不好,這你應該問問你自己才對。我為什麼這樣說呢,這樣的事站在你的角度上,那你感覺怎麼樣?如果是你結婚了,你的現任老公也在家裡,你的前夫去你現在的家去住,你感覺怎麼樣,你的現任老公能同意嗎?你的現任老公是不是和你吵架鬧矛盾。你怎麼辦?你又怎麼按排你的前夫這個人。你的前夫已經結婚了,有了新的家庭,有了自己的伴侶。你去你的前夫家住,你是不是又去想和你的前夫復婚?你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那你早幹嘛去了,那個時候你又為什麼要和你的前夫離婚?現在你如果這樣想的話,那你可真的太晚了。你帶著孩子去你的前夫家裡住,你這是不是去做第三者插足,孩子見他她的親生父親,這沒什麼說的,這是應該的,可是你去住,這問題可就嚴重了,你如果沒有什麼想法,那你讓孩子見見孩子的親爹,你就帶著孩子還是回你自己的家裡住,這才是你應該做的事情。這樣對你的前夫婚姻家庭都是有好處的。對你自己也是有利無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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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件事用俗話說:“水晶鞋”穿在您的腳上!舒適不舒適?只有您自己知道。我們做為旁人,確實不好“說三道四”。

二、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來解說:

(一)離婚後,小孩需要父親的關愛,小孩住父親家理所當然,法律所規定。

(二)離婚後,前妻無固定工作無固定收入,到前夫家當保姆照顧前夫的子女健康成長,前妻保姆住前夫僱主家,也是情理之中,法律規定授權。

三、從中華民族傳統習俗來說:

(一)前妻離婚不離前夫家,也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

(二)從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立法原意,及具體執行措施來說。

1、前夫再婚的現妻子向法官提問: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不是“實行一夫一妻制”?法官斬釘截鐵答:是的!現妻子又問:法官,那就是“一個丈夫和一個妻子”,對不對?法官又斬釘截鐵答:對!現妻子訴訟請求:前妻離婚後不是妻子了,她住我家搶我老公。請法官把她趕出去。

2、法官立案調查問前妻:被告,你是否住在原告家?前妻答:不是!法官問:被告住址是前夫家嗎?前妻答:是的!法官問:被告為何不搬出去?前妻答: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不是“實行一夫一妻制”?法官斬釘截鐵答:是的!前妻又問:法官,那就是“一個夫人”和“一個妻子”,對不對?法官又斬釘截鐵答:對!前妻站起來,就回前夫家了。法官暈嘆:罷!罷!罷!清官難斷家務事。


黃金時代當家


我個人認為是不好的,因為離婚了各自有各自的家庭,這樣女方會對男方家庭造成很多麻煩和矛盾,特別是男方的新任妻子如果大氣得體的話還好,不大氣得體的話是要冷戰的可能!當然男方要有責任心,不是離婚了就一了百了,生活扶養費要保證她母子倆的正常開支和補嘗!這點做不到的話,女方過來打擾你清靜也活該,吃得鹹魚抵得渴。男人要有男人的責任,男人沒責任心最好就不要結婚,這樣會害了一個女人一生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女人也要自立,既然離婚了就沒必要打擾男方,特別是帶孩子到男方去住,孩子是男方要求去住是可以的,相聚父子之情讓孩子有交愛的滿足。女方就不方便了,自己要注意形象顧及男方另一半的感受,儘量不給對方製造麻煩和誤會!你們倆具體是什麼情況、什麼原因、什麼事情離婚的就要具體分析了!!!!凡事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有些婚姻有些事情不是我們個人能夠左右的,有些緣起緣滅是大自然歸律所造成我們不可控的就另當別論了!


珠海方醫生


離婚總有原由,是在民間調解或在人民法院調解離婚,都有協調手續書,在某月某日離婚,孩子判給誰撫養,都是通過雙方同意,簽字,按手印,蓋章,而進行判決的。

你現在想反悔協議離婚書,關鍵是前夫已經結婚,那事已經是不可能的了,你是去惹事生非,無禮貌道德修養,不尊重他人的生活,不要臉丟人。

如果是你前夫,另找一個結婚後,不滿意,又想和你復婚,那他應該主動聯繫你,要得到你的同意,你前夫必須辦理好,他老婆的一切離婚手續才行,不然矛盾就會更加深,受罪的是你,見不得人。

如果你前夫真心想和你復婚,他把一切離婚手續也辦好,那你兩就要寫好復婚手續書,通過民政局,從辦理結婚手續才行,亂來是行不通的,不然後果一切責任都要你責任。


古鐵457


我覺得離婚了你們在沒有復婚可能的情況下都應該斷交來往,這樣不管是你或者是你前夫都不會為在找另一半的情況下出現不必要的麻煩,當然孩子跟著母親的情況下父親去看望孩子帶孩子去玩的時候,你把孩子教到對方手裡就可以了也可以跟著去玩,但是像你這樣的可以把孩子帶到你前夫家去玩的時候你不能住在他家,到旅館或賓館去住一晚或幾晚好了,小孩可以住他父親家,畢竟你前夫再婚已經結婚了,你在住到他家他現任妻子雖然不當面說你什麼但也影響你和孩子或者是你前夫與她之間的矛盾,你可以換位想下 要是你在結婚了 你前夫帶著孩子跑到你家裡 或者是你老公的前期帶著孩子來,那你和你現任丈夫碰到這樣的情況你心裡肯定也會不開心,所以離婚了 除孩子以外的事就不要在去打擾對方了,就是要看孩子或者是孩子想看他父親,那你直接送去他家 你在回家或住旅館 賓館都可以,要的他父親去你家接孩子那你直接教到他手裡 過一兩天你在去接回家就可以了,這樣就不會影響你和他的個人生活了



糊塗阿彬哥


已經不是表象的好與不好的問題了,嚴重程度可以影響到你孩子的一生,在此並非危言聳聽。

下面我就從以下四個方面,說說我的想法:

一、我們都知道,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會有什麼樣的孩子。雖然這話未免絕對了點,但作為子女的第一任老師——父母所構建的原生家庭,對子女的心理影響是巨大的,和諧美滿的家庭令孩子終生受益;反之,不健康的家庭模式對孩子所造成的傷害也不容小覷。

二、母親之所以偉大,不僅僅是因其生下子女這麼簡單,教育才是母性的光輝所在。有句話說得好,女本柔弱,為母則剛。試想一下,一個失去自尊自愛依附於前夫的女人,如何讓孩子打心底佩服自己的母親,也許在孩子小時不懂,但長大些,當她明白這一切時,會為母親的軟弱無能感到羞恥。

三、既然你前夫已經重新組建了家庭,你以何種身份住在人家?他的現任會怎麼想?會怎樣對待你?你這樣插在兩人中間是極其不道德的,勢必造成人家夫妻不和,嚴重到可以破壞人家家庭的程度。從離婚那刻起,你就該明白,從此後這個男人只是你孩子的父親,跟你一丁點關係都沒有!在我看來,離婚後最好的相處方式是互不糾纏,互不打擾,各自安好。

四、直面困境,若有什麼具體困難,憑藉一己之力無法解決,那就說出來大家坐在一起商量,萬事總有應對的方法,而不是失去人格底線的寄居在他人的屋簷下。

祝:早日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霓虹風箏


如果是為了孩子要住進前夫家,請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前夫那個完整的家裡,讓孩子擁有一份完整的愛,不管是後媽還是親媽,爸是親爸,放心的話就給他親爸撫養,不放心的話就自己好好愛得了。

如果是你想要報復前夫,拆散她們的現在的生活,麻煩把孩子安頓好,單槍匹馬地住進前夫家把前夫傷回來就行了,別讓孩子難堪。

孩子雖然是一個孩子,也有自己的觀察力和底線,家庭破碎給孩子的陰影已經是一次創傷,如果沒有能力給孩子更安心的環境,大人之間的恩怨就不要把孩子扯進來了,等你成功搶回前夫後再告訴孩子,我們一家人在一起幸福地生活。

女人嫁得好是幸運,活得好是本事!別讓孩子活在你的影子裡無法自信。





瑤丹媽0730


離婚了還帶著孩子來前夫家住,關鍵前夫有了家庭,這種做法肯定不妥。

一般來說,離婚後有孩子的雙方,不會斷絕聯繫,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必須出撫養費,享有對孩子的探視權,隨著時間推移,雙方組建新的家庭後,一定要注意來往的次數和方式,儘量避免打擾各自家庭新的生活。象離了婚,前夫成立新家庭了,你帶孩子還住在前夫家,這事做得不太合適,前夫現在的老婆當時嘴上不說,心裡肯定不是嗞味,你的到來給他們原本和諧的家庭,蒙上了陰影,這種做法實在不可取。

離婚後,雙方相處一定謹慎。


南通海安金兔建材老吳


離婚的女人,帶孩子去前夫家去住,可見你用心良苦啊!你前夫已經成家了,他會同意你去他家住嗎?假如他能讓你去住,說明他對他現任妻子已經有隔閡了,想利用你趕他現任妻子走。你只是你前夫的槍,事後你的 下場不見得比他的妻子好。如果讓你去他家住,這是你前夫的安排,說明你前夫是老謀深算,有點韜略。這件事如果是你主動要求的,那說明你,一是別有用心,在就是沒有主見不知廉恥。既然你們已經離了婚,就不要在往一塊扯了,我不知道你們離婚是什麼原因誰的責任,但是,已經破了的東西,怎麼修復也會有裂紋。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還有就是破鏡難圓。在說你前夫已經再婚了,就要對家庭負責任,不能在見異思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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