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六十歲離婚,誰更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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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會難過,這個年紀的人應該已經會想的很通透,不會有年輕時的衝動,在可見的歲月裡做出兩個人的選擇,各自安好。非要找個難過的出來,子女吧。ps:需要做鉅額財產分割的大富豪除外,錢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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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歲離婚,找不到下家的那位更難過。

有一個離婚案件,男方六十二歲,要和他老婆離婚。最直接的理由是他因為膽囊開刀住院期間,他老婆一次都沒來看過他。

而他在住院期間認識的一位護工大媽,對他悉心照料,兩人有了感情。大爺積攢多年的委屈一下子爆發了,下定決心要離婚。

離婚案件開庭的時候,大爺的妻子很強勢,一直說大爺不好,家裡不管事,離開他只有死路一條。離婚她也同意,但離了婚後就別想復婚。

最後大爺離婚成功。離婚成功的那天,我感覺大爺年輕了十歲。

後來聽說這位大爺就和護工大媽就住到了一起。現在大爺拿著兩千多元的退休金,護工大媽平日裡還在醫院幹活。平日裡如果大爺身體有什麼不舒服,護工大媽就請假照顧他。

據說他的前妻後來還到大爺的住處找過他,因為她在兒子家住不方便,兒媳婦老是給她臉色看。但是大爺找個理由躲掉了。

六十多歲離婚,不圖什麼,就圖個生活安穩,有個人相互照顧。如果沒有下家,那還是要慎重考慮。





法先生說婚姻


六十離婚?下面我講一個真實故事,七十離婚。誰更難過?不管誰難過,誰快活,都是悲劇,沒有贏家。

我在農村的一戶老鄰居,是60年代從外省耒到陝西的。夫妻兩人,同甘苦,共患難,一路打拼,日子過得還不錯:兒女雙全,不缺吃穿,到後來還算富戶一個。老頭子有文化,愛好中醫。幾十年來,一邊勞動,一邊鑽研。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竟自學成才,且有神醫之稱,遠近聞名。本地和外縣求醫者,不絕於路。後來竟至排隊掛號,一部分人當天還看不上。中醫療病,講究望聞問切。他卻把切放在前邊:先切脈。對每位病人,全神貫注切脈均約半小時,然後根據脈象說出病症,往往說的很準一一令病人心服,這是病源多的根本原因。不象現在醫院某些中醫,根本不切脈,全依賴儀器。即使切脈,頂多不過3分鐘,有的手在病人腕上按,嘴和熟人聊天一一這如何能醫準病症。

扯的遠了,言歸正傳。我的這位神醫鄉黨,他診病,老婆取藥。賺錢多了,在縣城蓋房居住。後來,又在離縣城一里之村買了一院房屋,帶了一個青年學徒取藥。過去他出外醫病結識的一位老情人,也來到身邊。而老婆和兒子仍在縣城所蓋的房內居住。據說他還在西安市買了一所房子。

問題就出在此時。當時,他們都已七十出頭,神醫竟提出離婚!這出乎所有人的意外。眾親友紛紛勸說,但無濟於事。到後來,即使最要好的朋友,鄉黨(包括本人),只要和他提起此事,就會被立刻“請"出門去。於此,我才領悟到“勸賭不勸嫖"這句俗語的微言大義(當然,這位鄉黨不能算嫖)。

最後,這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終於離婚。不幸的是,一兩年後,神醫因患肺癌不治而亡。又過了一年,他的老伴也去世了。令人唏噓不已。

對於此事,我曾多次思忖:他為何年逾古稀,還要離婚?結論是,他還企盼能再活一二十年,享受由錢多所帶來的幸福(包括感情)生活。這正是“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的境界。事實上,他身體健康,精神頗佳。然而,畢竟年令大了,身體機能必然衰退,各種病症發生的概率增大。這是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正是: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

六七十歲的老年人,應該力戒貪慾,心態良好。能不離婚最好不要離婚,夫妻相守,白頭偕老,才是幸福。諸君以為如何?








天下第一愚768


不管多大離婚,不管男的女的,離婚後那個不能自立 ,不能獨立的人更難過。所以一個人不管男人女人都不要依附別人活著要學會生活獨立,經濟獨立,自信,自強,自立,我就是一個離婚的男人離婚時我才三十幾歲,為了孩子我一邊工作,一邊帶孩子為了孩子我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娘沒有再婚四十年如一日苦苦守候孩子不但養大了女兒還收養了一個貧困地區的男孩資助了十三個貧苦的孩子和失足青少年。歲月如水我開心的走過了那苦難的歲月把孩子都帶大了我成了孤家寡人,我不孤獨要學會享受獨步。琴棋書畫是我的愛好,剪紙,篆刻,攝影,剪裁,風味小吃,美味小菜製作是我的全部.孤獨是一種清淨,苦難是一種幸福。知足常樂常樂是一種幸福!


鍛鍊38


六十歲了,離婚當然雙方都會難過,不想離婚的那一方最難過。風風雨雨一起經歷了幾十年,子女也成家立業,如果不是感情破裂,形同陌路,也不會去離婚。

由於出生的年代不一樣,也許當年他們是一個錯誤的結合。忍了許多年在如今這個比較開放的年代才意識到,自己可以重新選擇自己喜歡的人。

我有個同學的父母,從我讀小學時就一直炒架,一直鬧離婚。由於種種原因沒離。直到一方去逝家中才消停。請問這種婚姻有意思嗎?


君子蘭ycy


六十歲以後,一般從內心不願意離婚,賭氣離婚的,男的更難過。二般的有錢的老頭離婚是喜新厭舊,找年輕的,找養眼的,那又窮又有病的老婆可難過了,因自己被嫌棄了老了老了離婚了。

我家領居,夫妻倆協手走過四十多年,都退休了,兒女都到中年了,孫子也大了上學了,就因為王叔教一個離過婚的女的跳廣場舞,教會後還繼續一塊跳,說實話他倆配合默契,是理想的舞伴,他老婆子知道後,三天一小吵二天一大吵,這個王叔說了,我又不賭、不嫖、不吸菸、不喝酒、就這一個愛好,你還不讓我跳,離婚!一賭氣倆人真離了。張姨離過婚不要緊,她能自己照顧好自己,可王叔原本在家就不做飯不幹家務,連身上衣服都是張姨買好的,被照顧已成為一種習慣,這一離婚,像天塌了,啥都不會,天天買著吃,衣服叫閨女來洗,最難過就是晚上,一個人孤苦伶仃的,喝一口水都得自己燒,後來張叔得腦梗住院,他又叫老婆回到他身邊,少來的夫妻老來伴還是離不了。

還有的男的有錢了,即使到了六十多歲,他還想換老婆,換年輕的,換養眼的,帶出去有面子,他那六十的原配夫人就難過了!給他當四十年的保姆,到老了被甩了,她要再找就得找年齡大的,七十歲的,到別人家不伸心,帶著工資不講,還受繼子的氣,所以一般離過婚女的大都不願意再找了,情願孤獨終老。


正直的心


對於60歲的人來說,如果離了婚沒有誰是贏家,都是人生的失敗者。

作為60歲的人,身體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時候,此時如果兩個人分了手,對雙方的打擊都很大,換句話說,誰都不是贏家。因此說作為老年人,兩個人已經過了這麼些年,很不容易的,彼此應該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共同走完人生之路,一旦離了婚,不僅是對別人的傷害,也是對自己的傷害。

我們常說老來難,人到了一定的年齡生活都會很艱難,我曾經寫過一首詩歌——老來難,下面把它貼到這裡,算是我的回答了

【注】:近日在醫院護理病人,看到病房裡的老年人,頓感淒涼,故以詞記之。

老來難,老來難,直麵人生何以談 ,前世悠悠,後世悠悠,幾度風光盡,蹣跚病榻前,昏花無奈與誰言,悲栽,飄搖過殘年。

生亦難,活亦難,生活既品人間寒,風華已去,疏情慰冷暖,嗚呼,望天地,幾多寢食安,夜守孤燈伴月眠,誰知否,己心煩。


驕然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

您的這個問題很有分量,也很有深度。

60歲離婚誰更難過?

這可不好回答。

到了60歲還離婚,一定是有某些特殊的原因,非離不可。

陳群律師曾經承辦過一起離婚案,雖說已經過去十多年了,我仍然記憶猶新。

委託我代理的離婚者是男方。

他年齡高達76歲,是一名退休教師,住在養老院。

老人家雖說那麼大年齡,但是走起路來穩穩當當,速度很快,無論是形象還是動作都比實際年齡要顯得年輕。

一個住在養老院的退休教師,堅決要求離婚?

當他諮詢我的時候,我非常驚訝!

抱著“寧拆十座廟,不拆一個家”的老觀念,我反覆做他工作,勸他放棄離婚念頭。

但他非常堅定,非離不可!

他告訴我,不僅他要離,他的兒子也同意,他的老婆也同意。

我覺得很奇怪,還是反覆做工作,反覆要他好好考慮,他說早已考慮好了。原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們夫妻倆分屬不同的派別。

這兩人的派性都很強,在外面鬥,回家還鬥,鬥著鬥著就吵起來,鬥著鬥著就分居了,再也不想在一起。

他們不是一般的感情不和,而是人生觀的不合,政治觀的不合。

他們分開以後就再也沒有到一起過,委託我的時候,已經分居了幾十年。也就是說,他們的感情早已死亡,他們也沒有共同的財產。

這樣的婚姻,確實是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在他們的婚姻裡,男方一直孤獨的生活,女方跟著兒子一起。

離婚,對男方來說,得到了滿足,他可以找一個合適的人照顧自己,合適的時候再結婚;

對女方來說可能還是有一些失望和失落。

由於我沒有見到女方,不知道她是不是難過。

這是我代理過的最典型的,最難忘的一個老年離婚案。

其他的,60歲還離婚,難過的一方可能有多方面的起因,多方面的狀態。首先,是經濟上不能獨立的,依賴別人的,比較難過。

這往往是女方。

她們有丈夫的時候靠丈夫,沒丈夫的時候,靠子女,而現在的子女,要麼經濟本來就緊張,要麼既緊張還不太孝順,不想資助父母,這就是缺錢的離婚者非常難過。

其次是,感情上不獨立的一方。

一向依附於對方,突然失去對方,就沒有了重心,沒有了依靠。

往往是那種沒啥主見的人。

當然嘍,有的是有婚外戀,有婚外的情人在等著,這邊離那邊就可以再成家,被拋棄的這一方,受到的打擊就更大。

第三,是無事可做的一方。

雖說60歲,都是退休的人,但是現在很多已經退休的人,繼續工作。

而醫師,律師等等職業,是基本上無需退休的,沒有職業的年齡上限的,那麼非律師的一方配偶,離婚以後獨居家中會覺得非常的寂寞,非常的無聊,非常的難過。

第四,是一貫強勢的一方。

他或她一貫強勢,作威作福慣了,騎在配偶頭上慣了。

正因為他或她的強勢,因為他或她的作威作福,導致配偶到了60歲還無法再容忍,要求離婚、過自由的生活。

這種情況下,一貫強勢的一方突然沒有被打擊的對象,不知道再打擊誰、欺負誰,因而會非常的失落,非常的難受。

原有的行為模式無法繼續,原有的行為習慣無法改變。

新的模式、新的習慣又無法建立。這也算是對他作惡的報應吧。


陳群律師


“銀髮離婚”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了。有報道稱,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老年人的離婚率跟30年前相比,已經翻了一番,且近8成離婚是由女方提出。

有研究表明,人口平均壽命的延長,是老年人是否選擇離婚的一個關鍵因素。

同時,社會的發展變化,讓人們對婚姻有了重新的認識。婚姻已經不僅僅只是為了共同抵禦生活風險,人們越來越關注婚姻帶來的“情緒價值”。

有一部名為《家族之苦》的日本影片,講述了一個日本男子在退休之後,遭遇妻子提出離婚,原因是妻子再也無法忍受他每日流連酒屋,爛醉才歸,對家中的事卻不管不問。

同事的母親,在退休之後選擇了和老伴離婚,同事非常支持和理解。她說,父親從來不管家中的事物,甚至母親生病都只是埋怨為什麼不早點去醫院,卻沒有一點點實際的關心。母親幫忙帶孫女,父親一點忙都不幫,還指責母親不按時給自己做飯。

“我感覺我爸爸就像一個巨嬰,母親忍受了30多年,沒必要非得搭上一輩子。”

一位60歲離婚的老人說:“我們沒有必要為了另外一個人,去阻擋下一個20年的幸福生活,我覺得活到這個歲數,開心隨性就好了。”

60歲離婚,更難過的是平時索取更多的那一方。因為習慣了對方的付出,將一切都視為理所應當。

當有一天,對方積攢夠了失望決定離開,不願意再無休止的付出時,才會發現對方的重要吧。


餘魚非的世界


六十歲離婚,是老來離了,對於原配來說,過了六十歲還離發,一般就不是一時衝動、性格不合,出軌外遇等等理由能促成了。而是日積月累,矛盾不可調和,對對方或對彼此完全失望乃至絕望到心死,積怨深重,一輩子天天都在想離婚,終於下決心付諸行動。

對於再婚者,就可能和眾多的離婚同質:過不來,合不攏,問題就簡單很多。

這兩種離婚,幾乎都是無法挽回的。

作為婚姻律師,見過很多老年人離婚,再婚的有,原配的更多。

為什麼律師見過原配離婚的更多?

因為原配在一起時間久,共同財產多,糾葛多,需要律師。而再婚的,往往關係簡單,沒有什麼共同財產,去民政局就離了,找律師訴到法院的,反而相對少一些。

雖然統計上說,再婚老人離婚率更高一些。

六十歲或者說老年人離婚,誰更難過?

簡一概之:弱勢的一方,被離婚的一方,各方面或某一方面對對方有依賴的一方更難過。

辦過一些老年人離婚的案子。更接待過無數次老年人要離婚的諮詢。原因五花八門:有對老頭早年出軌耿耿於懷不能放下的;有老頭一直喝酒家暴早年忍讓到了老年再也不忍了的;有再婚後一方患病另一方不關心不照顧還想著怎麼多省點錢、多掏出點錢來的;有的就是看上了年輕貌美要把共度時艱的原配休了的……這位被休的原配那個難過、那個怨啊,多少年都不能釋懷,逢人就說,他窮的時候是她的,發達了,就是別人的了。

那位對老頭十年前搞外遇不能釋懷的老太太,70歲了。老頭腦梗了。要離婚。說老頭年輕有本事的時候,找別人,沒本事了就找自己,自己是該他的還是欠他的?這口氣咽不下去,一定要離!

所以說,很多人就是過一天算一天,胳膊腿好使的時候怎麼快活怎麼過,不顧忌老婆孩子,不給自己想後路。所以,他們沒有後路也是綹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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