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豫金刚石:关于《巩义农商行诉本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讯,豫金刚石(300064)3月4日发布公告,关于《巩义农商行诉本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一审判决,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胜诉。

本案中,原告是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豫金刚石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2019年4月27日,巩义农商行与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益之润”)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益之润向巩义农商行借款15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9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17日。同日,巩义农商行与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晨熙家”)、郑州华晶、郭留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晨熙家、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巩义农商行发放了贷款。后因益之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违约,巩义农商行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诉讼事项如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注同花顺财经微信公众号(ths518),获取更多财经资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