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4 明代出使琉球的册封副使——刘逊

在2012年10月23日《大众日报》“齐鲁文史版”,头条刊登了一篇刘传录先生撰写的题为《明进士杜三策曾册封琉球王,因弹劾魏忠贤遭削职》的文章,说是在明崇祯六年(1633年),山东东平府籍一位名叫杜三策的进士,受大明崇祯皇帝朱由检派遣,作为册封琉球国王的册封正使出使琉球国(即今天的冲绳)。文章说,这是山东历史上唯一的一位琉球王册封使。

其实,在这200年之前的明正统七年(1442年),正统皇帝朱祁镇也曾派行人司行人刘逊作为册封副使,并钦赐一品朝服,与正使给事中余忭一起前往琉球国,册封尚忠为琉球中山王。而这位册封副使刘逊,就是宣德丁未科进士、安徽凤阳府人。

一、 中年登榜,得中进士授行人

刘逊是明代安徽省凤阳府盱眙县人,生于洪武中。据说盱眙刘氏是为望族,早在三国魏晋时期,就有陈矫辅佐东吴,陈骞建功西晋(《晋书》)。继而南唐刘金,保曲溪,战乱寇,骁勇善战,名居”三十六英雄”之列(《十国春秋》);名将刘仁瞻固守寿州,大义斩子,守城两年,以身殉职(《南唐书》)。到了南宋,刘位率“刘家军”,据横山、扫淮泗,抗击金兵,血洒疆场(《系年录》);刘纲团结民社,坚守淮西,御金兵、破贼寇,屡立战功(《系年录》);刘铎聚众清平山,铁骑踏金贼,夜袭泗州,堪称英雄胆虎(《北盟会编》)。刘逊的父辈跟随朱元璋举义反元,时为淮上“盱眙子弟兵”,为建立大明王朝立有功勋。

刘逊从小敦实憨厚,为人诚恳,谨言谦和,与世无争,传承家风而恺悌乡里,诚心善举更乐于助人。一心奉读经儒,万事效法圣贤,为乡里所称道。虽少年入庠,苦读寒窗,试图求取功名,然屡试不第。尽管如此,刘逊仍毫不气馁,用功不辍,苦读不懈。功夫不负有心人,宣德元年(1426年),刘逊参加丙午科乡试,与同里的杨义、于瑛三人同时中举。第二年(即宣德二年,1427年),他们又一起赶赴京都,参加丁未科全国大考。刘逊不负众望,荣登第三甲第四十四名进士榜。

明万历《帝里盱眙县志》“卷之六·学校志·选举志”载:

刘逊,宣德二年丁未科马榆榜第三甲四十四名进士,宣德元年丙午科举人,初任行人。正统八年,钦赐一品服使琉球,归,陛户部员外郎。

刘逊得中进士后,即被授任于行人司行人。在明代,朝廷专门设有行人司,以取《周礼·秋官》:“邦有宾客,则与行人送逆之”中之“行人”之名,行拄节奉使之事。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下有“行人”若干,皆以进士充任,故官位品秩为正八品以上。行人专掌传旨、册封等事,凡颁行诏敕、册封宗室、抚谕四方、征聘贤才,及赏赐、慰问、赈济、军务、祭祀等诸事,皆归其掌握。皇上的圣旨亦由行人携带,至时予以宣读。在京官中,行人的官阶虽然不算高,但能常陪同于皇帝身侧,执皇上圣旨,传帝王旨意,声望甚高,升转极快。初中进士之人,皆以任此职为荣。刘逊刚中进士,初入仕途,即授行人,官居清要,真可谓出师大利。


明代出使琉球的册封副使——刘逊


刘逊成了行人司行人,便更加认真学习礼仪,熟悉礼节,效仿长者行人之风,按照规范严于自律。平日里他注重仪表,举止庄重,衣着得体,言语谦和;如执公务,更是仪表堂堂、凛然正气,以显皇家风范,朝廷威严。且办事果练,缄言谨慎,老成持重,深谋远虑,故而刘逊不仅在捧檄所达之处深得官员敬重,在行人司也得到大家的尊敬,在朝堂上也得到众人的认可。从宣德二年初授行人,一干就是十多年,官阶也从正八品升至六品之阶。

二、御任副使,钦赐朝堂一品服

中国福建东方的东海之上有岛国,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号称“三省并三十六屿”,其实有岛屿460多个。隋大业中,遣使者羽骑尉朱宽始至其国,因于万涛间见地形如虬龙浮水中,故称之为“流虬”(《中山世鉴》)。元称其为“流求”,明改称为“琉球”,时琉球分三国立三王,即为:察度王中山、承察度王山南、帕尼芝王山北,以中山王为最强。


明洪武五年(1372年)始,琉球中山王首先依附大明,成为明朝的附属藩国,并建立“封贡”关系:琉球向宗主国大明朝进贡,国王即位由明朝册封。自此,册封新国王一直就是琉球国政治上的一件大事。而对于琉球王的“册封”,就是“修外藩礼,王薨则世子嗣位,遣使请命,朝廷遣文臣二为正副使,持节航海,册为中山王”。琉球王世子的继位受到中国认可并由中国朝廷册封,这也是其获得声威地位的重要手段,因而也就成为琉球王国的传统和定律。明宣德四年(1429年)中山王巴志先后征服山北、山南,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宣德五年(1430年),巴志遣使向明朝呈贡,并禀情于明宣宗,明宣宗则赐琉球王姓为“尚氏”,是为琉球第一尚氏王朝,琉球王巴志则名“尚巴志”。

正统已未(正统四年,1439年),琉球王尚巴志薨;次年,王世子尚忠遣使赴大明,请求嗣位册封。琉球世子尚忠的使臣漂洋过海,于正统七年(1442年)一月来到北京,呈献贡品礼物、禀呈册封请奏。收到琉球使臣的奏函,明英宗朱祁镇甚为重视,他深知,册封藩王之事非同小可,自洪武五年起,已有永乐二年(1404年)、永乐十一(1413年)、洪熙元年(1425年)共四次遣使琉球,册封其王。自改号正统,琉球国已三次遣使来朝,今琉球王世子又报父丧,请奏册封嗣位,当然不能疏忽。此事记于《明史》之中:

正统元年,其使者言:“初入闽时,止具贡物报闻。下人所赍海贝、螺壳,失于开报,悉为官司所没入,致来往乏资,乞赐垂悯。”命给直如例。明年,贡使至浙江,典市舶者复请籍其所赍,帝(明英宗)曰:“番人以贸易为利,此二物取之何用,其悉还之,著为令。”使者奏:“本国陪臣冠服,皆国初所赐,岁久敝坏,乞再给。”又言:“小邦遵奉正朔,海道险远,受历之使,或半岁一岁始返,常惧后时。”帝曰:“冠服令本邦自制。《大统历》,福建布政司给予之。”七年正月,中山世子尚忠来告父丧,乞册封世子(尚)忠嗣位袭为中山王。(《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列传第二百十一“外国四·列传·琉球”)

明英宗当即下旨,选派正副册封使,组建册封使团,择机前往琉球,行册封大典。但是,此次册封派谁充任册封使呢?明英宗询于宰相曹鼐。曹丞相言:“洪武五年遣行人杨载,永乐二年遣行人时中,永乐十三年遣行人陈秀芳,三任册封使皆为行人司行人。自洪熙元年,则改为册封正副使二人,正使为中官给事中柴山、副使为行人阮鼎。臣认为,此后应成规范,定为制式,均由给事中出任正使、行人出任副使。以后皆以此例。”英宗纳之。

英宗命吏部取来官员名册,挑出正统元年丙辰科(1436年)进士、礼科给事中余忭以充任册封正使;又挑出宣德二年丁未科(1427年)进士、行人刘逊以充任册封副使。

正统七年三月,宣旨刘逊、余忭二人朝堂觐见。余忭、刘逊入朝觐见英宗,三叩谢主隆恩,并分别将其籍贯、履历禀报圣上。英宗一看,此刘逊乃太祖洪武大帝故里直隶凤阳府盱眙县人,是为祖籍同乡;且刘逊得中进士比余忭早,在朝堂行事亦比余忭时间长,官阶也比余忭高,年龄也比余忭长,若让刘逊出任副使是不是有点委屈了?但余忭是礼科给事中,刘逊是行人,使臣规制不可不遵啊。刘逊看出英宗的意思,便跪地参奏道:“吾籍乃帝王故里,先辈追随太祖充为盱眙子弟兵,今吾又为大明朝廷之臣,皇上之遣乃为重任,出使琉球以彰显大明之威,臣今与余忭正使一同拄节前往,已是荣耀之至,何须谓之正副之差?吾为朝廷之奴,今充当副使,当听从正使之差,确保册封之事圆满,不负吾皇隆恩!”

明英宗看到刘逊如此胸怀大度、甚明事理,大为欣喜,当即赐予余忭、刘逊二人“皮弁冠服”,又特赐刘逊“一品朝服”。《明实录》、明万历《帝里盱眙县志》记其事:

(正统七年)三月,明廷派正使给事中余忭、副使行人刘逊前往琉球册封尚忠,并赐以皮弁冠服。(《明实录》)

刘逊,宣德二年丁未科进士,初任行人。正统八年,钦赐一品服使琉球。(明万历《帝里盱眙县志》)

所谓“皮弁冠服”,乃指冠帽的礼仪,《诗经·卫风·淇奥》曰:“充耳绣莹,会弁如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杜注云:“弁以鹿子皮为之。”据说,以皮革为冠衣,冠上饰缀珠玉宝石。赐以皮弁冠服,以显使节服饰庄重。英宗皇帝又特赐刘逊一品朝服,更是看出皇上对刘逊的看重。在清朝,若能得到皇上赏赐的一件“黄马褂”,都会感激涕零、三拜九叩,何况刘逊得到的赏赐是“一品朝服”,那可是朝堂中最高级别的官服啊!余忭、刘逊二人叩拜圣上、接旨谢恩!

三、出使琉球,宣旨册封琉球王

刘逊、余忭二人接到圣旨,便开始筹备渡海越洋、出使琉球之事。琉球在海外,无陆路可达,只有乘船前往;大海茫茫,无边无际,一往一归,须时数月逾年;时有蛟龙闹海,飓风狂狼,航程凶险异常。往来时节,也只能乘南风以可渡往,候北风方可归返,等待时机。观其前朝使者,当须建造册封宝船、备册封厚礼,且选择船工,组织从众,训练技能,备足各类所需器材、物资。

第一件事情便是造船,海船与江船形制不同,要能抗御更大的风浪,且能适应长时间航行,满足持久的生活需要。福建擅造海船,且曾为洪武、永乐、洪熙年间4次出使琉球使臣建造册封宝船,故而前往督造。七月动工,直至次年三月,宝船方成。有记云:

“至福州造舶舰如式,以铁黎木为柁干,经年造成巨舟一艘,建造费二千五百两有奇。通舶以红布为慢,五色旗帜大小凡三十余面。”

“癸亥三月,舶舰工毕。舶之制与江河间所谓坐船者不同。坐船上下适均,八窗玲珑,明爽开溪,真若浮屋然。坐其中者,不觉其为舟也,且出入甚便。此则舱口与舰面平,高不过二尺,深至舰底。上下以梯,艰于出入。面虽启小牖,亦如穴隙。盖以海中风涛甚巨,舰高则冲,低则避也。舱外前后俱护以遮波板,高四尺许。虽不雅于观美,实可以济险。长一十五丈,阔二丈六尺,深一丈三尺,分为二十三舱。前后竖五桅,大者长七丈二尺,围六尺五寸余,以次而短。舶后作黄屋二层,上安诏敕,中供天妃。舶中之器具无不备。舵设四具,用其一而置其三,以防不虞。橹三十六枝,遇风微逆,或求以人力胜之。大铁锚四,约重五千斤。大繂八,每繂围尺许,长百丈。小划船二,不用则载以行,用则藉以登岸。水四十柜。海中惟甘泉难得,勺水不以惠人,多备以防久泊也。”(《使琉球录》)

他们自知航程凶险,故而在船舱里放置空柩两具,柩前刻有“大明天朝使臣某某之柩”,上系重达百两的银牌。说是“倘遇风波之恶,知不免,仰卧柩中,以钉锢之。舟覆而任其漂泊,欲俾渔人见之,取其物,舁柩置于山岛,俟后使者过,载以归。”(《使琉球录》)这块百两银牌便是给予好心渔人的答谢。另外,在宝船上还储有刀枪弓箭之属,火炮二架,以防海盗倭寇。而谷物粮草、蔬菜瓜果、生活所需、饮用淡水等各项之备,更是不可胜数。随船还带着中国的丝绸、瓷器、药材、纸张、食品、日用品、工艺品及原料等。


正统八年(1443年)六月,余忭、刘逊二人率使团300余人,其中有驾舟水手140余人,护送军卒100余人,厨师4名、糕点师1人,通事、引礼、医生、先生、匠役等100余人,总600余人。出海之前,先祭江祭海,拜谒天妃海神,祈祷妈祖娘娘。乘上册封宝船,由千户、百户各一人领之,启航前往琉球。船出零丁洋,过澎湖岛,穿越台湾海峡,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历经三月颠沛,一路风高浪急,历尽千难万险,九月抵达琉球国都首里(即今冲绳那霸)。


琉球中山王世子尚忠亲自率人出港迎接。入首里城,经迎恩亭,接至天使馆下榻。择定吉日,在王府城正殿大殿举行册封大典。大典由正使余忭主持,先谕祭先王,再由副使刘逊宣读朝廷颁发给琉球王尚忠的册封诏书《大明英宗正统皇帝册封琉球国王敕谕》,敕谕文曰:

皇帝敕谕琉球国王世子尚忠。

得奏。尔父王尚巴志于正统已未薨世,尔以世子理宜承袭。特遣礼部给事中余忭、行人司行人刘逊,前往宣诏,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嗣理国政,并赐尔及妃冠服彩币等物及册封大宴。念尔父统一三山,众岛归一,坐镇海帮,率职输诚,慎终如始。克绥提封,迄于末世。尔以原胤,国人归心,嗣服之初,倍宜兢惕。其尚祗循侯度,恪守王章。褆身以率励臣民,饰政以辑宁城邦。绸缪窗户,保国藩篱,应无忝尔前人。用副予之显命。

钦哉。

尚忠虔诚跪地,俯首听旨,待刘逊宣旨完毕,起身大礼,恭恭敬敬地接过圣旨,捧于眉宇之上。尚忠想:自正统已未四年(1439年)先王尚巴志薨,自己即接理王事,如今4年已过,直至今日方才得到大明皇帝的册封圣旨。尚忠知道,今日得到朝廷的册封,王位方为正统,自己掌管三山三十六屿之位也可以坐得更加牢固了。


册封大典之后,余忭、刘逊等使团便住在琉球,先诣孔庙行香,祭天妃宫海神。又与随员在琉球各地游历,到久米村(唐营),会见了闽籍三十六姓的后裔。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太祖朱元璋决定“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来朝贡”。“闽人三十六姓”到琉球后,琉球国王“即令三十六姓择土以居之,号其地曰唐营,亦称营中。……赐闽人三十六姓中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贡谢之司;司海者授通事,总管指南之备”(《明神宗实录》)。他们还与当地人士进行了经济、文化、艺术、生产等各方面的交流。

四、出使归来,陛升户部员外郎

次年(正统九年,1444年)春,信风已转,东北风始盛,大明册封使团圆满完成册封使命,将返故国。于是告别琉球,离开琉球国都首里。临行前,琉球王尚忠再次拜见册封使余忭、刘逊,谢之又谢,并赠予黃金、沉香等贵重物品及倭扇、贝壳等地方特产,以谢册封之事。刘逊婉言谢绝,曰:“吾身为大明之臣,乡乃太祖故里,吾常捧旨宣诏,足迹各地,皆为我主之遣也。答谢之物,当应进贡皇上,为臣者不可受之。”正使余忭也一再推辞。尚忠王再三劝说道:“此乃本地之物,地方特产,其值价无几,略取些许存之,以记琉球之旅也。”无奈,余忭便取金币、铜钱数枚、沉香少许、倭扇二折,携之以回。


始返程。尚忠王遣梁回作为琉球使臣,率琉球使团30余人,乘进贡船同来大明。使者到京,以向大明皇帝上表贡品方物,并回禀册封典礼之事,以谢命袭爵。此事《明史》有载:

正统七年(1442年)一月,中山王世子尚忠,遣使请求嗣位。三月,明廷派正使给事中余忭、副使行人刘逊前往琉球册封尚忠,并赐以皮弁冠服。册使于正统八年(1443年)到达琉球,正统九年(1444年)回到北京。(《中国和琉球:特殊友好500年》)

《明实录》《琉球传》和明万历《帝里盱眙县志》等,还载有琉球册封正副使余忭、刘逊返回京都之事,云:

正统九年,礼科给事中余忭、行人刘逊奉使琉球还,以船顺带琉球使臣梁回等三十名来京。并受黄金、沉香、倭扇之惠。校尉廉其事以闻,下锦衣卫狱鞠实。上命杖而有之。(《明实录·英宗实录》)

(余)忭等还,受其黄金、沉香、倭扇之赠,为侦事者所觉,并下吏杖而释之。(《明史·琉球传》)

刘逊,……正统八年,钦赐一品服使琉球,归,陛户部员外郎。(明万历《帝里盱眙县志》)

可见,余忭、刘逊从琉球返回后,即被“侦事者”举报“收受贿赂”,廉政校尉知道此事,即呈报皇上,上命锦衣卫将二人拘捕入狱,审讯核查,后了解了实情:一是收受物为琉球王所赠予的答谢之物,并非贿赂;二是正使余忭只收取少量物品以作为出使琉球之纪念,价值低微,不构成索贿之罪;三是副使刘逊没有收取物品。此情再禀皇上,皇上命:将正使余忭“杖而释之”,打了一顿放了;对副使刘逊则给予升迁,“陛户部员外郎”,官阶升至五品。一场“使臣受贿风波”就此停息。

自宣德二年刘逊京城赴考中得进士,授行人司行人,至正统八年出使琉球归来,离开行人司,迁户部员外郎,刘逊在任行人17年时间。今得陛升,实为所属。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杨载,携带诏书出使琉球,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首先领诏,并派遣王弟泰期,与杨载一同来到中国,向大明朝廷奉表称臣(《殊域周咨录》)。由是,琉球始通中国,以开人文维新之基 (《中山世谱》1725年琉球国用汉语撰写的正史)。从此,明清两朝一直把对琉球的册封当成大事。自明永乐二年(1404年)由行人时中首次出使算起,到清同治五年(1866年)由翰林院编修赵新、于光甲最后一次出使止,中国政府共23次派出册封使团出使琉球进行册封,共派出正、副使共43名,其中明代15次、27人,清代8次、16人。而琉球国更是常派使团来华,一年数次。从明洪武五年到清光绪五年(1879年),琉球来华使团达884次之多,平均每年1.7次,其中明代537次,清代347次(《福建省外事志》)。可见中国与琉球的关系源远流长、根深蒂固。

盱眙刘逊与明清两代四十多位琉球册封使一样,肩负着泱泱中华的使命,为加强与琉球的友好往来和经济交往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刘逊之前,出使琉球的有永乐二年(1404年)的行人时中、永乐十三年(1415年)的行人陈秀芳、洪熙元年(1425年)的中官柴山共3人,而籍江苏者、籍盱眙者,仅刘逊一人。所以说,刘逊是盱眙出使琉球第一人、江苏出使琉球第一人,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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