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
,重視程度前所未有
“現在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來越高,但黑惡勢力的存在恰恰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徐漢明說,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就絕不能讓黑惡勢力的存在成為一塊“短板”。
記者注意到,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以往的打黑除惡,雖然只有“掃”和“打”的一字之差,卻區別很大:
第一,這次“掃黑”,重視程度前所未有。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印發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第二,過去“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
第三,過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這次“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各行業的主管部門明確了掃黑責任,加大了防範力度。這次共同參與的部門從過去的10多個部門,增加到了近30個。
運用法治思維把握好
“度”,確保“三個效果”統一
這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會更加註重嚴格依法辦案
,明確政策界限,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據瞭解,目前辦理案件的法律適用正在逐步完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提高執法效能,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辦理具體案件標準更加明確。
通知明確要求,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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