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白银区法院:强制执行再发力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达和解

近日,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冰凉的手铐戴在李某手上时,李某表示马上想办法筹钱履行法律义务。

原来2013年至2014年,经营轮胎的个体户苏某向李某负责的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供应各种型号轮胎,总计货款19万余元。直至2016年,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仍未支付货款。苏某一纸诉状将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白银区法院立案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向苏某支付货款196100元。时至今年5月,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依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鉴于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白银区法院决定对其负责人李某实施司法拘留,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5月23日,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前往白银三鑫源工贸有限公司对李某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苏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先行支付欠款2万元,剩余欠款自2018年6月起通过给付现金和以物抵债的方式分期履行,直至欠款还清为止。

鉴于李某的悔过态度和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白银区法院决定对其解除司法拘留,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悉,今年以来,白银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49件,执结560件,执结标的金额4510万余元。通过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36名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将7名涉拒执罪嫌疑人移送侦查,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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