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受贿160万,退赃220万,副厅官员“退赃”真相究竟为何?

2017年9月,原河北省承德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周义强接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刑事裁定,对其提出的上诉予以驳回,维持原判。此前的2016年11月15日,周义强犯受贿罪,被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40万元。

受贿160万,退赃220万,副厅官员“退赃”真相究竟为何?

书记和房产老板的交易

2007年2月,周义强在成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委书记后,思想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在位期间,他利用机会疯狂敛财。

石佳伟是当地一名脑子活络、善于经营又会倒腾的小老板。2007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成为了唐山一家房地产公司承德分公司的总经理。石佳伟通过公司前任梁总经理的介绍,认识了当时任承德双桥区委书记的周义强。石佳伟为了和周义强搞好关系,除了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外,每逢中秋、春节还会按时到周义强家拜访,送上礼品和红包。

2009年,周义强的工作兴头正旺,要把双桥区来个“三年大变样”。喇嘛寺村是周义强旧村改造的主要战略地,石佳伟嗅到了商机,向周义强提出,希望由他公司来承包这一业务。在周义强的大力推荐下,石佳伟公司很快与双桥区政府签订了具体的操作《协议》。

石佳伟的工程如期进行,不久,碰到旧村改造的一些钉子户,工作很难做,需要政府加大协调力度。这次仍然由周义强出面协调,问题得到解决。

为了表示感谢,石佳伟先后送给周义强100万元。

除了石佳伟主动行贿,周义强对这个“信得过”的老朋友,还会主动索要贿赂。2009年10月一天,石佳伟接到周义强的电话,匆匆赶到他办公室。

“我女儿他们要换套房子,看中你开发的别墅,具体我让女婿小吕跟你联系。”石佳伟回去后,主动联系周义强的女婿吕建东。吕建东夫妇挑选好别墅后,付了500多万元的房款。在等待交房的日子里,石佳伟分两次给吕建东打款,每次50万元。石佳伟说,这是购别墅的优惠款。周义强知道后说:“石佳伟这事办得漂亮!”之后,吕建东的哥哥也在石佳伟那里买了一套价值600多万元的别墅,理所当然,也得到了同样的“优惠待遇”。

大官和小官的交易

姜黎明原本只是承德双桥区冯营子镇的一名小官。2008年4月底,双桥区乡镇换届,姜黎明一心想当上冯营子镇的镇长,他通过官场朋友介绍,认识了周义强。为了巴结周义强,姜黎明没少往他家跑,送上礼品、购物卡和现金,周义强都悉数收下。

在周义强的帮助下,姜黎明虽然没有如愿当上冯营子镇镇长,但在2008年冬被任命为双桥区建设局局长。


为了表示感谢,姜黎明送给周义强10万元,并于2009年和2010年的中秋节前,又分别送给周义强2万元。2011年和2012年的春节前,他也分别送给周义强5万元。

在周义强的“贪腐账本”中,卖官获利数不胜数。2010年,承德市实施避暑山庄和外八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喇嘛寺村等5个村被要求拆迁。喇嘛寺村是最大的一个村,也是最破烂、环境最差的村,拆迁难度相当大。喇嘛寺村党支部书记陈柏春带头第一个拆迁,给群众做了很多工作,拆迁工作还算能顺利进行。

在这期间,陈柏春向周义强提出,他任村支书十几年了,这次拆迁工作这么费力费神,要求周义强给他解决村里的财政开支问题。周义强说,双桥区下辖的村太多了,如果帮他解决的话,别的村也要解决,工作就没办法进行下去了,但是如果他家里有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帮忙解决一个就业问题。

周义强所说的“帮助大学生就业”,其实是双桥区私下给村书记和村主任的一个优惠条件。因为喇嘛寺村拆迁难度太大,为了充分发挥村书记和村主任的作用,承德市双桥区答应,任务完成后,给他们分别解决一个在区里就业的指标。

听了周义强的提议,陈柏春想到了自己同学的儿子沈杰。沈杰的父亲是陈柏春的同学,曾帮过陈柏春很多忙。2002年,沈杰的父亲意外去世,他母亲希望儿子读完书后回到本地工作。陈柏春觉得,自己没来得及好好报答这个好同学,他就去世了,于是他决定帮助同学的儿子沈杰,给他谋个好前程。

在周义强的帮助下,2011年4月中旬,沈杰接到双桥区卫生局的通知,开始办理上班手续,之后便进入双桥区卫生局工作。

2010年下半年,为了感谢周义强,陈柏春用纸袋装了20万元现金,送给了周义强,周义强也坦然受之。

时任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的马某证明,沈杰等人是双桥区最后一批没有公开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应当公开招录,但沈杰他们这批人员的招录没有走公开招录程序,属于领导提名、区政府开会研究确定的。

副厅官员“退赃”的真相

相比起周义强的受贿往事,他为了自保,进行的退赃“工作”,也可谓“风云再起”。

在双桥区委书记这个座位上赚得盆满钵满的周义强,于2011年10月,被任命为承德市委统战部部长。不到一年,他又当选为承德市政协副主席。

就在周义强一路升迁的同时,他的罪恶也开始被人揭开。2014年10月,河北省纪委先后接到群众举报材料,举报周义强在担任承德市双桥区区长、书记期间大搞拆迁、趁机捞钱,用人失察、买官卖官。

听到风声的周义强,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开始积极采取行动。

2014年8月初,周义强打电话约孙明胜,在双桥区兴隆街见面。被周义强一手从双桥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提拔为双桥区狮子沟镇镇长的孙明胜,正享受着当官的滋味,他以为周义强约自己见面,说不定又有什么好事等着他。结果,周义强阴沉着脸,退了10万元给孙明胜。

2014年9月,周义强联系石佳伟,说要见个面,有急事。石佳伟和周义强在一个小区广场碰面后,周义强嘱咐了石佳伟几句后,硬把一个纸袋子塞进他怀里,然后迅速离开。石佳伟回家细细一数,袋子里一共有140万元。

从周义强手里“买官”的姜黎明,虽然如愿以偿当上了官,但不踏实工作,一心想着捞钱,最终于2014年上半年锒铛入狱。入狱后的姜黎明,从监狱里给周义强的女婿吕建东打电话说:“我现在被判刑了,家里不好过,我不好过,大家都别想好过。”吕建东觉得事情不妙,赶紧找岳父周义强商量。周义强回想,自己先后从姜黎明手里拿到过24万元左右,如今为了息事宁人,他决定多退一些钱给姜黎明,堵住他的嘴。

2014年夏天,吕建东约姜黎明的儿子见面,退给他50万元。

就这样,周义强陆陆续续退出了220万元,已经超过了自己受贿的161.9万元,他企图想“花钱消灾”,骗过组织的调查。但一切已无可挽回。

河北省纪委于2015年3月8日对周义强进行立案调查,周义强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配合调查组退还赃款赃物,悔罪认罪。

因涉嫌犯受贿罪,周义强于2015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义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周义强在案发前退还全部受贿款项,在组织调查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同种受贿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决认定周义强受贿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周义强上诉,维持原判。

办案检察官指出,案发前,周义强心存侥幸,想用金蝉脱壳的诡计,以此来逃避党纪国法的责任追究。其实,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这样的伎俩只能是“黔驴技穷”,于事无补。这是不以他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党纪国法绝不会让一个不忠诚的腐败官员安然无恙地躲过灾难。

(禁止转载,违者追责;文中除周义强外皆为化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