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元宝山区重拳整治农村老年人赡养的“三类现象”

为切实保障新时期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元宝山区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近日,元宝山区印发了《关于针对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专项整治农村老年人赡养的“三类现象”,

《通知》要求,各镇乡街要联合区扶贫办成立专门工作队,迅速启动并广泛开展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的精准摸排工作,仔细甄别“三类现象”。

一是农村老人生活在村里,儿女居住在城里或外地,虽然儿女向老人提供物质保障,但在精神抚慰和日常起居照料上严重缺位,导致被赡养人在精神层面缺乏关爱,生活质量不高或因此致贫。

二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生活在一个村组,但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的物质需要、精神需求均不提供,导致被赡养人生活起居无人照料或因此致贫。

三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让被赡养人以无人照料或故意居住危旧房屋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扶贫政策和资金行为。

《通知》也明确了整治措施,对在精神层面缺乏关爱和“空巢”老人现象,成立“一对一”帮教小组,对赡养人开展法制教育,使赡养人在精神层面多给予被赡养人关爱。对不赡养老人现象,由相关部门对赡养人进行法治教育,让赡养人认识到不尽赡养义务,歧视、遗弃被赡养人属于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为被赡养人提供法律援助,对赡养人提起诉讼,并启动快立、快审、快判程序,全程实行现场开庭,当庭判决。对赡养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骗取、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现象,依法追缴骗取的国家扶贫资金,取消其享受的国家扶贫政策,对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黄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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