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公司要求疫情期间,员工工资以所在地最低工资保障标准发放,这是否符合《劳动法》?

张紫炜zz


请问前提是什么公司呀!国企的有国家补助,私企的没见有报到!公司在疫情下开不到工的,老板发放基本生活费是正常,劳动合同没有这一条!出自人性化,疫情过后员工也不是白领你的,会继续努力工作,为你的公司赚钱!这是个人意见,不喜勿喷哦!


昌8012


这次新冠病毒疫情对人们的生活、工作与学习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也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企业受疫情影响,没有办法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如果这时有公司要求以员工所在地区的最低薪资保障标准发放,是否符合《劳动法》?

先看一下来自官方的消息:

全国总工会: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人民日报消息,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要监督企业履行依法隔离期、医疗期职工工资支付义务,对于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主动指导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协商,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发放生活费。

因为疫情,整个国家的经济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企业生存遭遇巨大困难和危机, 疫情之下,人人自危,抗风险能力弱的小企业更是在劫难逃。降薪是很多企业不得以而采取的措施。

但是疫情期间,员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按约定发放工资,缩水一大半,房租没有减少,房贷不可能延期,个人糊口都成了问题,而且还要养家,现在的生活已经变生存了。

企业和员工都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原本是鱼和水的关系,不是狭隘法律上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是利益与风险共担的关系。

企业在面临经济困难,甚至生死存亡之际,需要的是员工的支持和理解;但在同时,也要为员工的基本生活做出考虑。不能一味地趋利避害,只是考虑企业自身的利益将损失降到最低、而无视员工的基本生活和需求。

所以,缘于疫情的不可抗因素造成,很难究其是否合法。公司和员工双方可做适当协商,相互达成理解,同心协力,共度难关。


写意小鱼


不符合规定。全国各地要求不一致,具体政策要求可以查阅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文件。


公司法劳动法律师


没上班发最低工资就不少了,如果上班在平时工资基础上还得加补助。


用户740317584209


不要说法,老百姓,坐在家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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