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盧梭語錄,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

盧梭語錄,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

■ 如果流動,就流走;如果靜止,就乾涸;如果生長,就慢慢凋零,這個世界沒有永恆。


——《懺悔錄》


■ 你什麼也捨不得犧牲,結果你什麼也得不到,由於你一心追逐你的慾念,結果你是永遠也不能夠滿足你的慾念的。


——《愛彌兒》


■ 無知的人總以為他所知道的事情很重要,應該見人就講。但是一個有教養的人是不輕易炫耀他肚子裡的學問的,他可以講很多東西,但他認為還有許多東西是他講不好的。


■ 一個人的心是隻服從他自己的,你想束縛它,結果卻釋放了它;如果讓它自由自在的話,你反而把它束縛得緊緊的了。


——《愛彌兒》


■ 一個人所擁有的金錢是獲得自由的手段,而我們急切地追求的金錢卻是是我們受奴役的工具。因此,我對自己所有的金錢抓得很緊,而對沒到手的卻無所謂。


■ 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與我的身體利益有關,就不能真正佔據我的心。我只有忘掉自己,才能津津有味地進行沉思和遐想。


——《一個孤獨散步者的遐想》


■ 人所經歷的沉浮掙扎和痛苦潦倒,都是對他的磨礪,總有一天他會得到累累碩果。


■ 要記住,人之所以走入迷途,並不是由於他的無知,而是由於他自以為知。


——《愛彌兒》


■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


■ 我們在路上不是像驛夫那樣追趕路程,而是像旅行家似的沿途觀賞。我們心中不只是想到一個起點和終點,而且還想到起點和終點之間相隔的距離。對我們來說,旅行的本身就是一種樂趣。


盧梭語錄,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


■ 如果世間真有這麼一種狀態:心靈十分充實和寧靜,既不懷戀過去也不奢望將來,放任光陰的流逝而僅僅掌握現在,無匱乏之感也無享受之感,不快樂也不憂愁,既無所求也無所懼,而只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就可以說自己得到了幸福。


——《一個孤獨的散步者的夢》


■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常困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反比其他一切人更是奴隸。


——《社會契約論》


■ 人要是懼怕痛苦,懼怕種種疾病,懼怕不測的事情,懼怕生命的危險和死亡,他就什麼也不能忍受了。


■ 邪惡進攻正直的心靈,從來不是那麼大張旗鼓的,它總是想法子來偷襲,總帶著某種詭辯的面具,還時常披著某道德的外衣。


——《懺悔錄》


■ 如果你的目的只是想到某一個地方去,你當然可以坐驛車,但是,如果是為了遊歷,那就要步行了。


——《愛彌兒》


盧梭語錄,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


■ 我從事一項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事業。我要把一個人的真實面目全部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


——《懺悔錄》


■ 在變化無常的人生中,我們要特別避免那種為了將來而犧牲現在的過於謹慎的畏首畏尾的做法,這種做法往往是為了將來根本得不到的東西而犧牲現在能夠得到的東西。


——《愛彌兒》


■ 性格軟弱,至多隻能做到不犯罪惡,如果還要侈談高尚的美德,那就是狂妄和大膽了。


■ 十歲受誘於餅乾,二十歲受誘於情人,三十歲受誘於快樂,四十歲受誘於野心,五十歲受誘於貪婪。人,到底何年何月才會只追求睿智?


——《愛彌兒》


■ 一旦法律喪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絕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東西也都不會再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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