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江西銅鼓縣委原書記羅光榮被公訴 包庇、縱容涉黑活動

江西銅鼓縣委原書記羅光榮被公訴 包庇、縱容涉黑活動

北京青年報記者13日從最高檢獲悉, 江西省銅鼓縣委原書記羅光榮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新餘市人民檢察院向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新餘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羅光榮在擔任宜春市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中共銅鼓縣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10月,羅光榮被雙開。

通報稱,羅光榮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證據;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包庇、縱容涉黑活動,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打探巡視工作內容等。

通報直陳,羅光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與黨離心離德,紀法觀念淡薄,“六大紀律”項項違反,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甘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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