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戰爭年代,團長、政委誰說了算?

為了追國軍和西方軍隊一長制的風,或者為了否定“黨指揮槍”的人民軍隊本質,最近很多文藝作品中,八路的師長、團長、連長等軍事主官,都塑造的跟傳說中的巴頓、韓復榘似的,個個霸氣十足,一手遮天,說一不二,而與其相對應的政委、指導員等,則要麼跟窮酸的孔乙己似的,要麼跟受氣的小媳婦似的。比如《雪白血紅》中演義的“中國巴頓”鍾偉師長,面對與他意見相左的政委,便頗具巴頓風格地吼道:“我是師長,我說了算,哪個再說走,我就斃了他娘賣X的。”《亮劍》中的李雲龍,則被刻畫成一個家長式人物,帶兵打仗老子我一個人說了算,而政委卻更像是個只負責生活的司務長或主內的媳婦兒。《集結號》中的穀子地,更是將一個聽見槍響嚇的尿了褲子的逃兵拉來做了指導員,還說什麼指導員嗎,反正能當個人用就行。

這樣的刻畫很新穎,很顛覆,很讓那些無知的讀者與觀眾大呼好看,連說過癮!還有不少的少男少女對如此充滿巴頓式霸氣的“鍾偉”(是《雪白血紅》中演繹的鐘偉,不是歷史上真實的鐘偉)、李雲龍等頂禮膜拜,佩服的五體投地,認為這樣的男人才是真男人,才配做軍人,才真實再現了八路的鐵膽軍魂等等。

戰爭年代,團長、政委誰說了算?

圖1 紅軍時期長期擔任政工幹部的王震

歷史果真如此嗎?當然不是。這只是無聊的意淫而已。這還不僅僅是失真的問題,而是一百八十度的滿擰了。因為從中共建軍那天起,一直到1947年2月甚至更晚時候,不管是一個師一個團一個連,不管軍事的政治的,當軍政主官意見不一致時,得由政治主官最後拍板。政工幹部也絕不個個都是窩囊廢。

1927年9月三灣改編後,首次確立了“黨指揮槍”的原則。1928年6、7月間,紅四軍制定了《紅軍黨代表工作大綱》,明確規定“黨代表是代表中國共產黨在軍隊中工作的;是所屬部隊士兵與官長的領導,是負責部隊管理與教育的首長”。看到這句話沒有,“是所屬部隊士兵與官長的領導”,那也就是說,連的黨代表不僅可以領導所屬的士兵,也可以代表黨領導連長,團的黨代表、師的黨代表同樣也可以代表黨領導團長、師長。1930年冬,《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頒佈實施,該《條例(草案〉》規定:“政治委員在與同級軍事指揮員有爭執時,政治委員有停止軍事指揮員命令之權”。

從這裡能看出,這時的政工幹部已經完全凌駕于軍事主官之上。就是從這個《條例(草案)》開始,戰爭年代長期執行的“政治委員最後決定權”被確立下來。

1931年11月初召開的贛南會議上通過的《關於紅軍問題決議案》中,更進一步突出了政治委員的權力,規定如果軍事指揮員與政委發生爭執,在未得上級指示以前,軍事指揮員“須依政治委員的意見執行”,更加牢固地樹立了“政治委員的最後決定權”。

紅四方面軍總指揮徐向前在回憶與政委陳昌浩的關係時曾說過,“當時,政治委員是決定一切的,能擅自逮捕人、處罰人,對同級軍事指揮員有監督權,搬的是蘇聯紅軍的一套做法,權力大的嚇人哪!”在當年,可不僅僅是徐帥與陳昌浩之間是如此,一方面軍的朱老總與毛政委之間又何嘗不是如此,天王老子都不怕的賀老總與政委夏曦之間、紅七軍團軍團長尋淮洲與政委樂少華之間、閩浙軍區司令員粟裕與政委劉英之間、紅25軍軍長吳煥先與政委戴季英之間、閩東獨立師師長馮品泰與政委葉飛之間,又有哪一個不是政委說了算的?

戰爭年代,團長、政委誰說了算?

圖2 紅軍時期長期擔任政工幹部的楊勇

到了抗戰時期,這一規定有了部分的修改,但軍事指揮員相比於同級的政治委員,權力與地位仍然略低。1938年12月頒佈的《政治委員工作暫行條例》中規定:“在軍事行政和作戰指揮上軍事指揮員負更重大的責任,但在軍事指揮員有違犯了黨的路線或不執行上級命令情況時政治委員有停止軍事指揮員命令之權……”你看看,政委仍然可以有權力停止軍事指揮員的命令,你說誰能說了算?

應該承認,這樣的規定,在保證了黨指揮槍的同時,也造成政委權力過大和當其軍事造詣與指揮能力不足時處置失當,導致作戰行動失敗的惡果。皖南事變突圍時不是葉挺說了算而是項英說了算,冀中五一大掃蕩八分區突圍時不是常德善說了算而是王遠音說了算,都導致了失敗。就是因為這些教訓,十八集團軍於1942年10月,又一次將《政治委員工作條例》進行了修改,“政冶委員在與同級軍事指揮員有爭執時,除屬於作戰方面的行動由軍事指揮員決定之外,其他由政治委員作最後決定……”也就是說,在具體的作戰指揮問題上,是由軍事主官負責,其他的所有大小事情,不論軍事的政治的,還是由政委拍板,明顯的政治委員的權力仍然高於同級軍事指揮員。

到了1947年2月,軍隊黨委制開始逐漸在全軍執行,這個時候,凡是軍中大事必須得經黨委研究才能決定,而黨委書記一般是由政委兼任的。在當時,有一項特別關鍵的、特別與舊軍隊中不一樣的地方,即當一項命令頒佈時,必須有軍事主官與政委同時簽字才能生效,特別是在遇到有關部隊開動、上級命令的貫徹執行、軍隊幹部的調整、部隊兵員的擴充與裁撤等敏感問題時,沒有經過政委的同意是無效的,下邊也是不會執行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國軍的萬毅、孔從周等倒戈時可以把部隊整師整軍的拉出來,而共軍的龔楚、邢仁甫等倒戈時一兵一卒也帶不走的原因。

戰爭年代,團長、政委誰說了算?

圖3 紅軍時期長期擔任政工幹部的陳錫聯

當然這也不是說戰爭年代的軍事指揮員就是政委的副手,不是說既然政委說了算軍事指揮員就可有可無。不是的。至少多數情況下不是的。不錯,在十年內戰和抗戰時期遊擊狀態下,確有政委一手遮天而弄的軍事指揮員無事可做的情況,但這不是普遍現象。到了以運動戰為主的解放戰爭時期,這一現象已根本杜絕。根據分工,在有關作戰問題上,諸如部隊開進與展開的實施、兵力和兵器的區分、主攻方向及突破口的選定、協同動作的組織、炮火的準備、通路的開闢、預備隊的使用等問題上,是以師長、旅長等為主說了就算的。在以打仗為主的戰爭年代,軍事指揮員也是有很多很出彩的重頭戲的。可惜的是,這些年的所謂軍事題材影視作品,要麼就是滿屏的脂粉,要麼就是冗長的扯淡,亦或是“給我往死裡打”、“老子跟你拼了”等軍盲詞彙以及舊石器時代打群架似的衝鋒陣形,卻極少甚至從沒看到有關戰術戰法的運用與矛盾衝突,使得本該軍事指揮員出彩的戲份完全沒能得到應有的表現。

戰爭年代,政工主官的權力一直略大於同級軍事指揮員(軍事指揮員同時兼任政委或有上一級黨的職務者如彭德懷、林彪等除外),這也是我們在一些老電影中看到的為什麼《鐵道游擊隊》中的劉洪大隊長、《回民支隊》中的馬本齋司令員等在關鍵的時刻要聽政委的,為什麼娘子軍連中是洪常青說了算而不是連長說了算。這都是有根據的。

部隊中同一級的軍政主官什麼時候開始平起平坐了呢?是在解放後,1954年4月15日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委員工作條例》中,才第一次明確規定:政委“和同級軍事指揮員共同負責制定部隊作戰、訓練、動員、供應和一切軍事建設的計劃,並在頒佈的命令上簽字;在緊急情況下遇有爭執時,屬於作戰行動和軍事工作的問題,由軍事指揮員決定,屬於政策性質和政治工作的問題,由政治委員決定,但均須同時報告上級首長。”直到這時,部隊(分隊)中的軍政領導才算一般高了。

戰爭年代,團長、政委誰說了算?

圖4 紅軍、八路軍時期一直擔任政工幹部的鄧華

戰爭年代的政工幹部,是不是真如影視中表現的那樣,都是隻會念教條的窮酸或一聞槍響就嚇的尿褲子的懦夫呢?當然不是!和國軍中的政工幹部全部出身文學校截然不同,中共軍隊中的政工幹部幾乎全部起於卒伍,是槍林彈雨裡成長起來的,小到連指導員,大到師、團的政委,哪一個不是把帶兵打仗作為第一職責?哪一個會在戰鬥中比同級指揮員靠後半步?特別是最基層的指導員,全部是從優秀的排長中提拔和從連長的崗位轉任,怎麼可能會出現連槍都不會使的情況?怎麼可能會聽見槍響就嚇的尿褲子?從紅軍時期到最近的對越自衛反擊戰,指導員代行犧牲的連長指揮並致勝的例子比比皆是,又怎麼可能對戰術一無所知?如果有興趣,瞭解一下戰鬥英雄周文江、張明、胡緒清等不同時期指導員的事蹟,看看他們和《集結號》中的指導員是不是一回事。

抗戰時期的華北敵後,曾組建有多支特種小部隊——敵後武工隊。武工隊的威名與戰績眾所周知,用不著我多說,但可能有許多人並不知道,武工隊的隊長和骨幹隊員,幾乎全部是由部隊中的政工幹部抽調的。如果真的像《集結號》中表現的指導員那個慫樣兒,我們該如何認識這令敵偽聞風喪膽的武工隊?我軍歷史上,造就出眾多能征慣戰的名將,其中如鄧華、楊勇、王震、陳錫聯、葉飛、王建安、傅秋濤、鍾偉、丁盛等,相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但可能有好多人不知道,他們在紅軍時期,長期甚至一直擔任的就是政工領導職務。如果真像《亮劍》中表現的政委那樣只念念教條管管生活,我們又該如何認識這一大批沿著指導員、政委等政工崗位成長起來的赫赫戰將?

(本文接受並歡迎反駁,但反駁必須要有依據,否則刪帖。對不起,我的地盤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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