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员工不上班,不离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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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呼都不打就不来上班,一般办公室职员比较少见,大部分都是车间的工人,这样的行为也最令管理人员头疼不已。



有的生产线是单人单岗的流水线作业,第一天所有人都还在正常上班,结果第二天上班发现某一个员工没来,打电话也不接,联系不上其本人,可能会导致整个生产线的排班受到影响,有时还要到别的班组去借调人员。

遇见不来上班、不离职的员工,企业该怎么办?

一、不来上班的行为明显不属于正常离职

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办事流程,部分条款还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算员工离职也需要办理正常的手续,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很显然题主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正常离职办理流程。

二、企业根据相关制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每个公司都有考勤制度,不打招呼就不来上班的情况可以默认为员工旷工行为,累计旷工到一定天数,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有权利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内容第4点,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强制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有义务告知劳动者

当员工不来上班,企业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积极履行法律程序,提前告知劳动者公司已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来办理离职。可采用以下方法:

1、公示内部公示,如公司办公平台,或车间醒目位置张贴公告等。

2、通过电话联系本人,如果联系不上本人,可通过短信、微信的形式留言告知。

3、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用快递的形式寄给员工本人(入职时登记的家庭住址或暂时住址)。

至于员工会不会来办理离职手续那是员工的自己事,但是企业一定要尽到告知的义务。

遇见不来上班、不离职的员工,工资要不要正常发放?

根据《劳动法》相关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只要是劳动者已提供劳动,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也就是说就算员工自离,企业也需照常足额支付其工资。

如果如上述第三点说述,通过各种方式仍然无法与员工取得联系,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的支付,当员工来公司正常了办理手续,再补发给员工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不来上班,给公司带来一定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保留证据,提供损失计算的依据及经济损失的数额,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不过赔偿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员工不上班、不离职确实给企业带了一定的麻烦,如果员工连续几天不来上班,企业可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并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劳动者,联系不上其本人的情况下可以暂停工资的发放,要是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企业也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扣除一定的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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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上班,不离职怎么办?如果这名员工即没有正当理由也没有请假条,有合同按合同条款约定予以处理。没有订立合同可以依据劳动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把处罚决定公示并通知员工。单位员工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和提出诉求,还是不来单位上班,单位有权开除这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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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处理了很多次了,特别是95、00后一族明显多一些,有的是在办公室上班的,有的是在车间一线的,今天还在上班,明天就不来上班,不跟任何人打招呼,打电话也不接,总之非常任性。

一、做到宣贯签字在前:为了预防员工不上班、不离职情况的再次发生,员工刚入职时就要做好劳动纪律培训及员工签字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或者开除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只需要支付正常劳动所产生的报酬即可。

员工不上班也不离职,那我们可以把这个列入自动离职的范围,再把自动离职作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一种情形,那么开除员工就理所当然了。

比如说连续旷工两天就称为自动离职,当员工刚一入职的时候,就把这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这种情形给员工培训到位,并且让员工签字确认。当员工以后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可以开除员工了。

二、做到先礼后兵:当用人单位要以自动离职这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理由开除员工之前,有义务告知员工限期来报到上班。

员工不上班,也不离职,擅自脱岗,用人单位有义务通过打电话、发微信、发短信,在钉钉工作群通知,在微信工作群通知等方式让员工限期到单位上班,如果过了限期以后还不来上班,将视为旷工,比如说连续旷工两日就属于自动离职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这些内容都告知到这名员工。

履行告知义务以后,员工还不来上班的,正常按自动离职处理,也就是说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辞退掉。辞退后工资的结算,应注意以下3点:

  1. 由于旷工可以按照公司的制度,扣除旷工部分的金额,余款作为应发工资。

  2. 在公司统一发薪日,直接打入员工的银行账户,尽到企业的法定义务,不要留下克扣员工工资的不良证据。

  3. 及时停止社会保险缴纳。

三、最后的总结

只要企业方约法在前,并履行了告知义务,员工还是不到岗的,就可以按自动离职这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开除员工,并在单位的统一发薪日将其应得工资打入其账户,这样的企业就是一个非常合规合法的企业。

当然有一些企业,因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工资是不发给员工的,如果有劳动者执意要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克扣员工工资的,有必须补发员工应得工资、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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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鱼观点:只能说这样的员工好任性!自己都已经不上班了,还不离职,那么公司就按照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于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公司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员工在上班期间不上班,也不离职,这是属于旷工,旷工期间应该按照公司规定扣除员工工资。

我想说做事情就应该有始有终,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那么想离开的时候,也应该处理好离职期间的事宜,即使与公司之间存在矛盾,也不应该拿工作置气,毕竟离职处理不好,倒霉吃亏的还是自己,公司不会因为少了你一个人不会运转。

实际案例

公司前段时间招聘了一丝机电员工,有些事刚毕业的学生,有些是老手,机电员工的工作比较辛苦,经常都要维修车间各处的机电事故。

小唐就是毕业刚进来的学生,当时还花了两周做了岗前培训才签署了劳动合同,结果他工作没到一个月,就没来了,并且是直接没来了,连离职手续也没有办理。

当时公司的人事部门联系他,他说他不想干了,便回老家了,工资到时候直接打他卡上就是了,当时负责人事的同事直接说,不来办理离职手续相当于旷工,按照没来公司的那天算到今天,都计旷工,所以工资应当扣除。

并且一切的手续都没有办,社保公积金公司为在为其购买,如果不来办理离职,没有交接社保与公积金,那么到时候新的工作单位也没法为其购买。

自己还要缴纳滞纳金,并且征信也有受到影响。


总结

所以离职的时候把一切的事情处理好,不要任性而为之,不然吃亏的只有自己。

以上是如鱼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是@闫如鱼,职场小姑娘,欢迎关注我,见证职场小白的成长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喜欢我回答的内容,请记得点赞、评论或转发。


闫如鱼


楼主您好,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员工长期不上班的话,那么根据公司的条例可以强制性的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所谓的开除,那么因员工本人的原因造成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是不需要来赔偿的,这种情况属于什么自动离职。当一个员工自动离职之后,那么和所在的工作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那么你跟这名员工再也没有任何的联系,所以说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就可以停止社保的交费,那么对于员工长期不上班所带来的后果。是需要员工自己来买买单的。因为任何事情它都是要有一个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说作为员工来讲,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条例的话,那么作为公司有权利单方面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合理的理由,完全可以不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待遇。

所以员工这样的做法实际上对于自己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如果说是单位单方面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我们都知道,我们是可以享受到经济赔偿待遇的,因为本身企业单方面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不但可以享受到经济赔偿的待遇,还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但是由于你自身原因造成的这种离职情况,那么是属于自动离职的情形,是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的。


社保小达人


说明你们的前置工作没做好,考勤制度有旷工设定,旷工触发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你们的考勤制度还需要有培训记录,职代会通过等才能生效。开除也得把手续走对了……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个性化问题就常有。


陈老师说人说事


员工不来上班,“长期两不找”是自动离职劳动关系解除了吗?看一下我录的视频应该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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