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有些专家、媒体和律师为什么热衷于为恶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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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反面的东西容易产生更大的社会反响,更容易扩大名声,有利于进一步接到相关业务。西方许多知名律师,都是给人脱罪成功而闻名的。所谓维护正义,可能只在少数有坚定信仰的律师身上表现。当然,为恶人辩护对律师的辩护技巧有更大的挑战性,它必须吃透法律在法律条文的缝隙里做文章,还会承担巨大的社会风险。但名与利的回报率更高,许多律师难以拒绝。不过,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律师实现必须设定自己的当事人无罪。再收集证据证明他无罪。所以,律师的做法看起来都很正当,你没有办法去反驳,除非发现他有采用伪证、人为的破坏不利证据等本身就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或违法行为。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律师维护社会公正的作用。


mulin30311368


在法院判决一个人有罪之前,不存在什么恶人,只有法院判决有罪之后,这个人才可以被称为罪犯,或者恶人。

从犯罪嫌疑人到罪犯有两个最大差别,第一是时间差,第二是法律程序,没有一个律师会为罪犯辩护,也没有一个律师会为恶人辩护,但是在他们成为罪犯和恶人之前,他们只是嫌疑人,我们要假设他们都是无辜的,是需要用证据来证明他们有罪还是无罪。

我们的法律是无罪推定原则,就是说,法院判决一个人有罪之前,要假设他是无罪的,然后看事实证据和法律,律师真正的作用,也是运用事实证据和法律来证明一个人无罪或者轻罪。

我们都知道,有一些冤案是律师替嫌疑人洗冤的,从嫌疑人开始,终点到底是罪犯还是无辜,这是需要律师的,我们的思维要有个转变,不是警察抓的人都是恶人,只有法院判决的人才是恶人。

其实,就是这些恶人中,也有冤枉然后被平反的。这就是律师的价值。


韩东言


为恶人辩护?谁是恶人?既然能辩护,说明还在诉讼期间,只有法官依据法律条文和事实证据来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同时法律也赋予被告诉讼的权利,被告当然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到底是不是恶人得由法官认定,其他人都无权认定谁是不是有罪的恶人。

如果没有律师制度,就成了法官说了算,那是很可怕的。

其实律师专家和媒体都是以辩护的形式与法律交流,让被告和其他人士知道被告为什么犯罪和无罪。让被告对法院的判决心服口服,绝对不是大家以为的为了利益而为恶人辩护,如果法律定性为罪犯,就不会有人再为其辩护了。


许跃波


眼睛是黑的,银子是白的。代理费高呗。不分清红皂白,拼命钻法律的空子,获得高报酬。


紫气东来12567


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中国人,可能是抗战时期外国人留下的种子,所以现在要祸害中国人。


风雨132972499


一旦辩护成功,名声远扬,挣钱如流水啊!输官司打成赢官司这才叫本事。


平淡人生


纯粹的“傻逼”话题,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正是如此,才从一个侧面提现出法律的公平。在法律面前去谈道德,就是愚昧无知。


老大145160467


律师,本就是一捞钱行业。砖家,红砖烧结浪费破坏土地,现在更多是水泥砖,水泥砖基本是灰黑色。能做恶人,不是有钱,就是有势。律尸,砖家帮他们可得钱得利。不帮才怪!


寒江渔翁63372549


有些专家,媒体和律师为什么热衷于为恶人辩护?法律为了体现公证性,法律是允许专家,媒体和律师为恶人提供辩护,这是法律规则。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法人正是利用这一规则干着龌龊的勾当,获取大量的不义之财,名其曰合情合法,让他们钻了法律一大空子。

要知道为恶人辩护,一般都是大案重案,其最大利益化是,虽然案情重',技术难度大,但是名人效应极强,而受聘金又极其丰厚。这就让一些见利忘义的人不顾道德底线,不顾职业操守热衷于此。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只能很无奈。


前行有路


这些砖家,驴师唯恐天下不乱!为坏人鼓气,打气!造成了不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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