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迷惑行為?男子與好友吃飯因爭搶買單“殺人”,法院這樣判

近日,富順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曾某因與李某在用餐後爭搶買單發生爭執吵鬧,並在離開時推了李某一下,致使李某後腦著地受傷,最終搶救無效死亡。法院查明相關事實後依法判決曾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迷惑行為?男子與好友吃飯因爭搶買單“殺人”,法院這樣判

“我平時喜歡和老年朋友一起喝茶,有時打牌消磨時間,怎麼都想不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現在很後悔。”被告人曾某向法官陳述。2019年8月30日下午,六旬老漢曾某如往常一樣約上幾位老人一起在茶館打牌,17時許,曾某與被害人李某一起去豆花飯店吃飯,席間兩人飲酒數杯。雙方飯後因爭搶買單發生爭執吵鬧,均認為對方不讓自己買單是看不起自己,繼而相互抓扯在一起,被在場的飯店老闆及群眾勸開,雙方繼續發生言語衝突,在離開飯店時曾某趁被害人李某不備推了一下,就是這一下讓年過七旬的李某後腦著地出血不省人事,隨後送往醫院治療,因傷勢過重醫治無效死亡,經法醫屍體檢驗鑑定,被害人李某屬於顱腦損傷死亡。

庭審中,曾某對指控的罪名、事實和證據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請求從輕處罰。富順法院在查明相關事實後,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曾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並表示願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讓死者安息生者安慰。

本案中曾某與被害人李某本是朋友,曾某對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導致被害人受傷或者死亡的行為沒有預見,構成過失殺人罪。一場為面子的爭搶買單最終釀成慘禍,等待曾某的將是長達四年的牢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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