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2018年,企业对劳动者要求赔付违约金,有效吗

2018年,企业对劳动者要求赔付违约金,有效吗

为了防止员工做出一些有损公司的行为,对其进行约束。企业会在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各种项目的“违约金”来作为防范措施。而且违约金巨多,以此来震慑员工不要碰一些红线。

但是企业制定这种违约金的是有效的吗?

案例现场


案例一,2016年5月6日,吴山在赛迪LED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劳动合同,另有一份保密协议其中约定“公司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公司方的技术秘诀、设计图纸、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渠道及情报)均属于公司方商业机密。乙方(吴某)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或中止后三年内必须履行为公司方保守商业机密的义务,如乙方擅自泄密,则视为侵权和违约,乙方需支付给公司违约金50000元。同时公司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吴山在该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工作了两年时间,然后辞职。带着这两年时间积累的客户资源去了另一家LED公司。并推销与原公司同类的产品,后来老客户把这件事告诉了赛迪公司。赛迪公司委托律师向吴某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二,2017年4月8日。秦明到新宇科技公司工作,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合同,但合同中有一条“合同有效期为3年,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条款,随意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10万元违约金。”秦明觉得违约金太高,但是公司说这条规定是双向的,对双方都很公平,保障了双方的权益。秦明听人事这么说就没有反驳什么。遂及签了合同

但是工作了一年左右,秦明感觉对工作不是很满意。想要辞职,但是一想到要支付高昂的违约金。秦明退缩了。

2018年,企业对劳动者要求赔付违约金,有效吗

章法团队这样说

一般来说违约金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事项,法律一般是不干预的。但是劳动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其立法本意就在于干涉不平等的经济生活。从而通过 强行的干预来保证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在劳动合同中本来劳动者相对企业来说就是出于十分弱势的地位,如果劳动合同在还添加诸多限制项目,来约束劳动者。劳动者可能在连自己劳动所得都拿不到,还要赔钱。是相当不利的。

为此劳动法中规定只有在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和服务期三类条款中才能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不得约定违约金,就算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所以依照法律依据在案例一中,赛迪公司依照保密协议是有权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的

而在案例二中,公司擅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违约金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之一,所以是无效的。秦明只要按照正规的交接程序离职即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2018年,企业对劳动者要求赔付违约金,有效吗

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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