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智慧法院一周新闻速览【2.25—3.2】

No.1

周强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依法公正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为依法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加强审判工作指导,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作用,推动涉疫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推动矛盾问题化解在早在小。要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规范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实行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开庭、网上辅助执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

No.2

最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通知指出,要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要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两高两部”意见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要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服务防范化解涉疫情全局性重大风险。要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抓好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制定的差异化防控策略,妥善安排好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审判执行各项活动。要扎实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规范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人民法院报)

No.3

江苏:召开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

2月26日,江苏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视频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和省委政法委决策部署,回顾前一阶段全省法院疫情防控情况,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充分预估疫情结束后各类案件,特别是因疫情引发的案件大量增加,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考验,提前制定工作预案,研究应对措施,合理调配人员力量,确保圆满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要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电子诉讼,加强“互联网开庭”等平台建设,让智慧法院建设更好地落地生根、惠及群众。(江苏高院官方公众号)

No.4

云南:智慧法院全力推进审判执行

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云南运用智慧法院全力推进线上“云解纷”、指尖“微法院”、网络执行拍卖工作情况。据悉,从2月3日至2月24日,云南法院网上立案2864件,网上开庭725件,网上调解1085件;实现电子送达司法文书7333次;司法网络拍卖1027件次,成交额6.62亿元,达到去年同期的2.3倍。疫情防控期间,云南法院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开展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省法院累计新收各类执行案件9224件,办结4479件,执行到位案款5.81亿元,同比上升31.45%;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05名,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5193名。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收取执行案款4297笔3.8亿元,发放执行案款2419笔2.1亿元。(人民法院报)

No.5

河北:开展网上诉讼网上调解知识培训

根据河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的指示要求,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北省律协依托云平台,联合举办疫情期间网上诉讼、网上调解知识培训。全省骨干法官、律师共10200人,根据听课链接或二维码在手机端和电脑网页上进入课堂学习接受了培训。沧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金旭作为河北法院电子诉讼走在全省前列的法院进行了经验介绍,并围绕网上诉讼的现状及前景、如何进行网上诉讼等进行了具体授课。此次培训获得广大律师和法官的高度认可,认为通过这次培训,大大提升了他们网上诉讼、网上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不仅可有效降低人员流动,防控疫情传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还有效解决了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需求。(沧州中院)

No.6

安徽: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防控职责、依法善意文明执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利益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更多司法正能量。《意见》指出,全省法院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优先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处理当事人申请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等事项;积极推广网上开庭、远程视频接待、网络查控,把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融合,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让程序正义不因疫情而阻断、诉讼权利不因疫情而减损。(人民法院报)

No.7

江西:统筹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

近日,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需要法院、检察院、监狱、服刑罪犯等众多部门和人员参与,疫情防控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特点,专门下发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通知要求,要充分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重点抓好分类统筹,妥善审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减刑、假释案件。原则上通过办案平台报送材料和立案,主要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对属于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具备视频开庭条件的地区,一律通过视频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不便参与旁听的,可征求相关代表意见,对开庭审理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尚不具备视频开庭条件的地区,相关法院要与辖区监狱、检察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可在具备开庭条件时再报送、立案和审理。对有财产刑等需要履行的,应通知罪犯家属通过网上转账等非现场缴纳的方式办理。(人民法院报)

No.8

重庆: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保障当事人诉权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和重庆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通知》,将在疫情防控期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工作。《通知》指出,全市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案件当事人通过重庆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手机APP、重庆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等在线方式接受诉讼服务、参与诉讼活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申请、诉讼交费、参与调解、证据交换、远程庭审、文书送达等诉讼事项。《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在线诉讼服务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在线诉讼合法规范、指引清晰、简便易行。《通知》还明确了网上庭审操作规程,在线庭审活动一律以在线视频方式进行,不得采取书面或者语音方式;要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同步生成庭审电子笔录,由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在线确认,确保在线庭审活动效力。(人民法院报)

No.9

贵州:司法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意见》,从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三个方面,明确了24条具体意见和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强调,要加强涉疫情法律问题调研指导。注意发现、研究涉疫情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统一类案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确保相关案件的审判质量与审判效果。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司法便民举措。积极开展“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互联网诉讼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加诉讼。要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调处纠纷,依法支持各级工商联、商会行业调解组织加强诉前调解。(人民法院报)

No.10

新疆:进一步强化电子诉讼 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子诉讼 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新疆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服务功能,并紧急部署“云间”庭审系统,制定互联网庭审方案、技术参数、应用培训和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线上完成立案、信息查询、联系法官、电子送达、远程庭审和咨询、调解等事项。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工作,提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证据交换、电子送达、网上调解推广运用。(新疆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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