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徵收中各級行政機關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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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批覆機關:

對徵地文件進行審核與批准的單位,只能夠是國務院或者當地的省級人民政府。

二、制定拆遷補償方案的主體:

徵地拆遷補償文件的決定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三、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主體:

拆遷補償協議裡,拆遷方的代表主體只能夠是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

四、房屋強制拆除主體:

合法強制拆除也只能夠通過法院來進行。因此拆遷戶接到的強制拆除判決文件,必須是通過法院依照有關行政部門的申請指制定的。


徵收中各級行政機關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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