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099 證券簡稱:海翔藥業 公告編號: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1月2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項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一)變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發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根據財政部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於上述會計準則修訂,公司需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二)變更日期

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實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三)變更前後採用會計政策的變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執行財政部修訂併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相關準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四)變更審議程序

公司於2020年1月22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新收入準則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識別合同所包含的各單項履約義務並在履行時分別確認收入;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更明確的指引;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新準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將根據首次執行該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該準則的實施預計不會導致公司收入確認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對公司當期及前期的淨利潤、總資產和淨資產不產生重大影響。

三、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按照財政部相關規定變更會計政策,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影響公司當年淨利潤及所有者權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調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根據財政部頒佈的相關準則變更會計政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廣大中小投資者基本權益的情況。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相關規定進行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六、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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