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李叔同的字好在哪里?

鹏友程


我来回答一下。

李叔同先生出家后法号弘一。先生的书法,分为出家前和出家后两个阶段,即劲健与平淡两种格调。为僧以前,弘一书法有绚烂之致,为僧后书法欣赏以平淡为主,书风突变,弃之峥嵘圭角,行之以藏锋稚拙,转入禅境的雅逸恬淡,枯寂孤清。

为僧以前,弘一习书始于少年,初学篆书,从津门名士唐敬严学习书法篆刻,打下了扎实的功底。再写隶书,后入楷、行、草诸体,尤对六朝碑版精心揣摩,认真临写,形成他劲健厚重的书风。

有人将弘一书法风格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初由碑学脱胎而来,体势较矮,肉较多;后肉渐减,气渐收,融入楷意;再后来字变修长,呈瘦硬清挺之态。诸艺俱疏,唯有书法一事未能让弘一割舍,伴他直至圆寂于泉州不二寺。在弘一60余年的生命历程中。至少有50年的翰墨活动。由此可见,书法在他心目中占有的地位了。

这种巨变,来源于观念上的变化,亦即是人的变化,在俗是李叔同,离俗则是弘一法师,书写的目的发生了质的改变。隔断尘缘的弘一,不再自视为艺术家,作为“写心”的书法艺术,在其观念中自然亦异于以往;握管写字,首先是一种“广结善缘,普传佛法”的宗教活动和需要,而作为艺术的书法已退居其次,书法不再是艺术的自觉产物,而是宗教中的艺术品。

弘一在致许晦庐的一封信中曾说:“朽人剃染已来二十余年,于文艺不复措意。世典亦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况乎出家离俗之侣;朽人昔尝诫人云,‘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即此义也。”修身重于修艺,修艺赖于修身,弘一在其一生中,将人生、艺术、禅修,有机自然地统一起来。

纵观弘一遗墨,清静似水,恬淡自如,实是禅修的结果。“刊落锋颖,一味恬静”,清逸的线条泯灭了个性,是禅心的迹化,是期于一种宗教式的“大我”的永恒之境,是造“平淡美”的极致。 弘一书法由在俗时的绚烂到脱俗后的平淡,是修心的结果,是心灵境界的升华。


王兴卫书法艺术


出家后,做弘一法师,习的是佛家持戒最严的律宗,所写的字,逐渐刎去了形式美的棱角,只留一分别无所念,独守内心的朴拙,字也成了这个样子。

我觉得究竟清凉这四个字,是李叔同由花花公子蜕变成清凉绝尘的弘一法师后的内心写照,这字也姑且可称之清凉体。

我喜欢后者,喜欢那种铅华洗尽后无拘无束的洒脱,这字写的是自已的心,而不是为了满足别人的眼,这种字,当拍案叫绝,好。

可能有人会觉得前期字好看,后期这字自家三尺娃儿写得差不多,凭什么叫好?这其实就是叫好的真实原因,孩童即赤子,他所写出的字,就是内心理解的样子,没有半点取媚于人的功利之心,当一个坠入红尘的成年人,最难舍弃的就是这份功利心,书法高手把字写得跟孩子一样,就是舍弃功利,返朴归真,找回那颗曾经的赤子之心。


梅里一了


李叔同是我国著名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是我国话剧的开拓者之一。他从日本留学归国后,担任过教师、编辑之职,后剃度为僧,被人尊称为弘一法师。

著名的画家、漫画家丰子恺就是他的门下弟子,我们要欣赏他的书法,要大体了解他的平生,这样才能看出作品背后的一些深意。

这幅书法作品,类似问主配的图,刚开始一看,我心里是这样想的:这也算书法作品吗?书写随意,紧凑不够合理,“交”字的撇捺顿笔再连笔,似乎不怎么出众。“集”字上下不协调,“觀”字可以说算是写得太拥挤了。这应该是他练习的一副手稿吧。

上面的刘叔同的这一副作品,看起来有云淡风轻的从容,“劳”“慧”字的化笔,为他的书法增添一份美感。学生时代的他他在写作文课,感到纸短文长,就在一格中改书两字交卷,博得了“李双行”的美称。


这一副作品,很多人都看出来刘叔同先生并不在意笔画横的提笔以及笔画竖的收尾。他书法作品的特点就是只要你一看到,就印象深刻,多数你看起来随意的笔法,却是作者的追求,自然的美,另类的美。

李叔同的书法早期脱胎魏碑,笔势开张,逸宕(自然)灵动。后期则自成一体,冲淡朴野,温婉清拔。特别是出家后的作品,更充满了超凡的宁静和云鹤般的淡远。这是绚烂至极的平淡、雄健过后的文静、老成之后的稚朴,恰如李叔同自我的表白:“朽人之字所示者,平淡、恬静、冲逸之致也。”这是其他行家给他极高之评价。




看他的书法作品,如果不是为了学习,我们可以忽略那些构字的技巧,从字行间感受充溢的淡雅和宁静之味,真乃墨香扑鼻!

个人看法,难免有不足之处,欢迎大家的批评。


阿亮的月亮


字若其人,书法作品融入书写者的内心世界,正是艺术的魅力所在。一幅自己喜欢的作品,可以陶冶情操,可以体会奔放之势、连贯之气,可以感悟苍松遒劲或清新隽永之意。

李叔同(1880~1942),作为一代国学大师,对世俗的理解、对生活的追求,有其独到之处,体现在他的作品中,足以见其柔中带刚,清新隽永的风格。

由于每个人的审美存在差异,对于同一个人,同一幅作品,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文化自古以来就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红蓝推演


上回说过叔同出家的原因,这次讲讲他书法的特点。

叔同幼时经过十年的传统文化训练,他的国学各项都达到很高水准。年轻时,他的书法以魏碑为基础,受北魏影响较大,表现为刚劲厚实,古拙有力,苍朴雄健,圆满耐看。

中年时风格为之一变,由刚劲厚实而变秀雅清丽,笔势收放自如,结构疏密停匀,整体看上去仙骨秀逸潇洒出群。

出家后,书法风格为淡而清,由于禅宗修行越加精深,书法更为平淡恬静,用笔轻慢,行气疏朗,在右上下互为相通,融为一体,给人一种疏而不散,肃穆高古宁静淡远的佛禅气息。


我是伍洋


李叔同先生,二十文章惊海内,是集诗词,书法,绘画,篆刻,音乐,戏剧于一身的艺术大师。特别出家之后的书法艺术,“朴拙圆满,浑若天成”,代表了历代佛系书法的最高成就。

他出家之前的字可不这样。李先生早年学书取法魏碑,于《龙门二十品》,《张猛龙碑》用功最勤。写出来的字厚重结实,勇猛刚毅,好似庙里看大门的哼哈二将,怒目黑脸,虎视眈眈,非常威严。

出家之后,书风大变。磨平了威严,灭却了震慑,一味恬静平和,一派自然天趣。让人看了心火顿息,心生欢喜。 从技法层面分析,李叔同先生早期书法方笔为主,棱角分明,出家之后一任圆转,朴实圆融。

从方折到圆转,李叔同的字其实并不是转了一下笔,而是转了一下心。 李叔同出家前,夫妻恩爱,感情笃厚,生活质量也非常人可比,俩人还有孩子,这种状态下,没有毅然决然的决心的人是做不到的。他为了修佛,竟然甘愿放下这一切,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他没敢回家亲口诉说,只用平静但决绝的语气去了一封信,里面有这样几句话:

做这样的决定,非我寡情薄意,为了那更永远、更艰难的佛道历程,我必须放下一切。我放下了你,也放下了在世间累积的声名与财富。这些都是过眼云烟,不值得留恋的。

放下二字说说容易,不能从心念上做根本的扭转,办到何其艰难?可是李叔同放下了。正因着放下,才成就了以前的李叔同成为现在的弘一法师。

我一直认为李叔同跟弘一法师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一个是荣耀加身的公子哥,一个是蓝袍蔽体的苦行僧,除了长相全然不同。

中国哲学里面有两个词谈到心,非常有深意。一个是境随心转。有毅力的人不会心为物役,即不会让环境奴役自己,左右自己。他们会听从自己内心的安排,力排众议,勉励修行。

一个是心外无物。有一则著名的小故事,说三个和尚看到旗杆上旗子在飘动,其中一个就问,你们看到底是什么在动?一个说是旗在动,另一个说,不对,是风在动,发问者摇摇头说,你们说的都不对,是心在动。

艺术,特别中国书画艺术,更多的不是描摹外界,而是作者心绪情感的流露。 修佛是寂寞之道,以出世为归,以嗔痴怒为罪,以断舍离,别红尘为旨,故而心平气和,气息绝俗是出家人应有的自然状态。

说回到书法。对于基本功扎实的人,写不出来风格不是缺少技法,而是缺少想法——怎么写才是他们所重视的。因此我说弘一法师的书法由方到圆不是技法的转化,是心的转化。

说的具体一点:弘一法师的字,不假外求,皆为心造,了然于胸,落纸成迹。 他出家后的字就像慈眉善目的佛菩萨,以一颗平淡之心观望着世间苦海,芸芸众生。这也是他的字之所以境界高远的原因,他的字与他的人高度统一,是他整个人人格、修养、气质、精神的外化。

齐金曰: 我在写字,字里有我。 希望死临碑帖的书者能有所启发! 阿弥陀佛。




齐金论书


李叔同的书法好在可以随从自己的心。这样说有点玄,我们下面分出家前后来说。

李叔同在没出家前,他的书法已经非常好了,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他的书法还是在法度里,博古观今,游刃在法度的边际。

随着他的追求更好的境界(这里不是书法的境界而是心的境界),为了更高的境界看破世俗他出家了,出家后他的书法就是心画了。

书法不过是载体,本质是境界,思想,心。


墨海书童


李叔同,做人的时候做的非常成功,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做的非常完美,可以说是名利双收!他的朋友就曾经说过,李叔同做人是最认真的!所以他前半部的书法,是他有所追求,刻意而为,有心所作,就显得有所拥挤和刻板,就像他前半部的人生一样,一步紧跟着一步,别人看了风光无限,个中滋味以是他自知。

同样,弘一法师,他做的也是最认真。一梦醒来,舍下了一切富贵荣华和姣妻爱子,断离了一切红尘,皈依佛门,潜修佛法,回归内心,活出了圆满佛性。他的书法自是另自一体,是出自内心自性的自然流露,没有做人时的刻意修饰,无为而为,是顺流而下的山泉,是迎风而起的舞动,是随心而来的禅音,像空中随意飘动的白云,像林间自由开放的小花,像轻松飞翔的小鸟,又像自在飘落的雨滴,孩童般的内心世界,简单,纯粹,顺畅,没有了攀比,没有了奢华,是洗尽铅华后的清心寡欲,又佛法无边......随意,流畅,轻松,自在,简单,空间无限。

这是我个人的所见所感。因为每个人的眼界、境界和维度不同,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安福佳



於兒


好在他是名人。如果他是个普通要饭的,这字就没几个人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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