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嘉峪關市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原市建設局工程項目管理科科長楊忠明收受禮金問題。

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楊忠明任原市建設局工程項目管理科科長期間,先後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購物卡合計5.8萬元。楊忠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19年10月,楊忠明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市殘聯原黨組成員、副調研員何志虎等人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9年6月至7月,何志虎與市殘聯就業服務中心副主任種傳華、康復託養中心副主任王洋,2次接受承攬市殘聯相關工程項目的王某某宴請。2019年11月,何志虎、種傳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洋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原嘉峪關水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水文化景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違規公款消費問題。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水文化景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採取收入不入賬的方式,將收取的租金、電費、物業費等合計10.6765萬元違規用於接待、購物等。2019年12月,時任水文化(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鄭蘭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公司副總經理李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水文化景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經理段春榮被解聘職務,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4.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郭永生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5年至2017年,時任市工信委副主任郭永生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並違規參加管理服務對象舉辦的開業慶典。郭永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0月,郭永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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