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6京運02”公司債券提前兌付暨摘牌的公告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6京運02”公司債券提前兌付暨摘牌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908 證券簡稱:京運通 公告編號:臨2019-089

債券代碼:136814 債券簡稱:16京運02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16京運02”公司債券提前兌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兌付債權登記日:2019年12月10日

債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12月11日

兌付資金髮放日:2019年12月11日

摘牌日: 2019年12月11日

2019年11月1日,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公司”)披露了《關於“16京運02”公司債券回售實施結果的公告》(臨2019-077),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對本期債券回售情況的統計,“16京運02”的回售有效申報數量為1,199,999手(1手為10張,每張面值100元),回售金額為人民幣1,199,999,000元(不含利息)。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16京運02”公司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交易的數量為1手。

根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及“16京運02”2019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相關內容,由公司於2016年11月3日發行的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9年12月11日提前兌付本期債券的剩餘本金1,000元並支付自2019年11月3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間的應計利息。

為了保證兌付兌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本金及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二期)。

2、債券簡稱及代碼:16京運02(136814)。

3、發行總額:人民幣12億元。

4、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為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3年末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5、債券利率:本期公司在債券存續期的前3年債券票面利率為3.98%,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存續期限後2年票面年利率為7.30%。

6、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

7、起息日:2016年11月3日。

8、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期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3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9、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21年11月3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9年11月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0、上市時間和地點:2016年11月14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市場集中競價系統和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上市。

二、本期債券提前兌付兌息情況

(一)兌付兌息日及摘牌日:2019年12月11日。

(二)債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12月11日。

(三)債權登記日:2019年12月10日。

(四)本金兌付金額:1,000元。

(五)計息期限:2019年11月3日至2019年12月10日,共計38天。

(六)利率: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7.30%。

(七)每千元債券兌付金額=每千元債券兌付淨價+每千元債券應計利息

其中每千元債券兌付淨價=1,000元;

每千元債券應計利息=1,000*7.30%*38/365=7.60元(含稅)(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終結算數為準);

每千元債券兌付金額=1,000+7.60=1,007.60元(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終結算數為準)。

三、兌付、兌息對象

本期債券兌付、兌息對象為截至2019年1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16京運02”持有人。

四、兌付、兌息辦法

(一)公司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公司將在本期債券兌付、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債券本金和本期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本金和本期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本金及利息。

五、關於投資者繳納本期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持有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持有債券的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等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後由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根據2018年11月7日發佈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六、相關機構

1、發行人: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海四路158號

法定代表人:馮煥培

聯繫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海四路158號

聯繫人:趙曦瑞

電話:010-80803979

傳真:010-80803016-8298

郵編:100176

2、主承銷機構: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東新街319號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暉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新華大廈14層

聯繫人:王琪斯

電話:010-68537968

傳真:010-68588093

郵編:100045

3、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6樓

聯繫人:徐瑛

聯繫電話:021-38874800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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