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保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保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山阳县高坝店镇原桥耳沟村村委会主任刘安鹏开山取石问题。2017年2月16日,刘安鹏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在高坝街社区阴牌山开山取石,改变林地用途面积500平方米。2017年3月5日,山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刘安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林地原状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20日刘安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山阳县小河口镇庙东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正印非法占地问题。2017年10月,庙东沟村党支部书记、山阳县甲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张正印,租用庙东沟村花屋场组孙文顶等11户村民土地3.35亩建养兔场,非法占用耕地面积为1720.15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为1007平方米。2019年5月14日张正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山阳县西照川镇龙泉寺村党员陈吉旺非法采砂问题。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陈吉旺未办理任何手续,非法在西照川镇龙泉寺村龙山沟口采砂约2000立方米,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2019年3月2日陈吉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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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商洛新闻网讯:近日,洛南县人民政府任免一批干部,具体名单如下:
任命:
王博锋同志为洛南县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
主任(兼);吕桂霞同志为洛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
韦刚军同志为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黎军同志为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
许鹰同志为洛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正科);
杨娟同志为洛南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张正平同志为洛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
韩永卓同志为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杜新梅同志为洛南县审计局副局长;
孙林波同志为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沈江鱼同志为洛南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军强同志为洛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许永波同志为洛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于开敏同志为洛南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宏斌同志为洛南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王平同志为洛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刘亚军同志为洛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
局长;张晓军同志为洛南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皑泉同志为洛南县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瑞民同志为洛南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立同志为洛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民同志为洛南县四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君丽同志为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李少锋同志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韦刚军同志洛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博锋同志洛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赵现放同志洛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改任洛南县司法局职级公务员;
李克荣同志洛南县会计局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赵亚丽同志洛南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张建民同志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荟同志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改任洛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职级公务员;
何君丽同志洛南县四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职务;
刘占红同志洛南县景村镇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军同志洛南县永丰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詹新同志洛南县永丰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职务;
闫三存同志洛南县洛源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职务;
郝英斌同志洛南县古城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李天良同志洛南县巡检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职务。
机构改革中涉及单位撤并或机构、职位更名的,原任领导职务自行免除。
编 辑:张 矛
本期监制:岳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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