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農村土地糾紛怎樣處理?

農夫與藕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你可以去你房屋所在區域的土地所,或者打12336電話進行諮詢。

擴展資料:

不同類的土地糾紛依不同途徑解決:

土地確權糾紛

土地確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以作出處理決定的人民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土地侵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調處。當事人對行政調處不服的,可以以對方當事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也可不經行政調處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土地行政爭議

土地行政爭議,按一般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程序處理。


社員網


農村土地糾紛最好打電話報警了處理了,別激化矛盾了,農民大多都是沒有文化的容易發生打架事情了,實在不行把本村書記或者全村人都叫來證實一下了,是誰的就是誰的可以說清楚的,現在農村土地糾紛無非是點利益了,實在談不了只有這樣了,打架對雙方都不好,畢竟農村是天天見面的,不像城市一家一戶的,儘量不要去吵架了這樣反而解決不了問題了,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各位農民朋友的,我也農村出來的,農村就這些事情了。


夥棍稀飯陳星


我是憨娃春哥,我們處理過多起關於土地糾紛的問題,細究土地糾紛形成成的原因,無外乎這麼幾種。

1、相鄰一方農戶屬於那種喜歡佔便宜的人,農村說的就是喜歡爭界址的人。這種人在平時生產中總喜歡有意無意的往別人那邊挖,意圖多侵多佔。

2,歷史的原因,形成的問題尾巴,總是扯不清理不順。

3、互相不對眼,互相看不得,借土地起糾紛,大打出手的。

4、過於勤快,在界址上種作物或毀壞界址引起糾紛的。

5、確因界址不清起糾紛的。

對於單純的過界問題,處理起來比較簡單,拿出土地經營權證,照登記面積複核或找到分地時的證明人都能解決。對於歷史形成,互不對眼,喜歡爭界的那就需要動動心思,化解心結,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或請有威望,說得上話,講話作數的鄉賢出面解決;實在調解不了,只好讓他們自耗精力,走司法程序打官司了結了。


憨娃春哥


農村土地都屬集體土地,作用個人只有使用權,自土地改革實行責任土地承包制以來,許多農村土地都包乾到戶,也有部分農村土地沒分給農戶屬村集體所有。

隨著國家對農村土地進行改革,對土地進行確權頻發土地使用權證,而確權後的土地可以進行扭轉承包租憑出去,可以在當地土地交易掛牌進行扭轉轉讓使用權盤活土地經濟及達到農業生產規模式。

在過去幾十年許多農村都對土地進行過丈量而那時更多是為了稅收,過去大多隻對宅基地丈量併發宅基地使用權證,而山證,林地證在具體面積上沒有細分,在某一個村或生產隊分田地規則大都按人口去分,每三十年或重新分一次,畢竟不同村民家人口都有生老嫁娶減加人口情況。這一模式維繫了多好年,自從這兩年國家開始對土地進行確權併發放使用權證以來,由於許多歷史遺留問題或公平問題,每家每戶土地面積可能和當下人口比例存在現實不公平問題,或有些地根本講不清屬哪一家的,或年青人都出去打工對土地本來缺乏關心或對既往土地歸屬權模糊不清,這些種種情況在確權時難免產生糾紛。

像一些靠近城市郊區土地隨時被徵收或能發筆小財對這些地區土地糾紛發生矛盾更突出。

土地確權意味著國家對土地政策的重視,農村土地含金量和未來價值會變高,有些人還會擔心分的少的以後添人口是不是很吃虧,國家出發點讓更多農業戶口變成市民,讓少數人去種更多更集中的土地只有這樣城市化人口達到70%以上時,國家才能真正達到進入發達國家行列,本來中國是傳統農業大國,十一億是農民,土地只佔世界百分之七,讓少數人去種土地,土地集中化模規化,讓不要土地的農民進城發展本身土地又能變現是讓農民增收使土地更有價值,所以土地確權是為未來土地改革打基礎。

說到當下土地確權土地糾紛,民間問題民間辦,村裡都有村委會,有了糾紛只要大家以理性合情合理相互理解,在儘量公平的條件下去調節大都能化解,什麼走法律途徑,在農村許多事是走不通的也不現實,畢竟農民大都很樸實善良,鄰里鄰外發生點糾份抬頭不見低頭見,農村人的智慧是可以解決好各種利益衝突的。


鄉野小春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解決吃飯問題就要依靠土地。而對農民來說,土地就是"命根子",是生存權益最集中的體現。農民在家務農,種田種地能解決吃穿問題;如果外出務工,只要手裡有土地一旦失業也能獲得最後的保障,也不至於挨餓受凍。

因此,無論是耕地還是宅基地,對農民而言意味著退路和生命線,所以處理農民的土地糾紛問題須慎之又慎。

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辦法通常有3種:

1.村民雙方相互調解。農村土地糾紛大多出現在鄰里間或同村親戚間,如果不是涉及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糾紛,都可以通過相互協商調解或找族內德高望重的人從中調解,很多時候都可以化解糾紛的。

2.通過鄉鎮政府調解。如果上述方法行不通,農民可以找到當地政府來調解。鄉村幹部一般對國家政策法規比較熟悉,加之對村中各農民家庭情況也都比較瞭解,所以處理問題起來比較有效。

3.經過縣市仲裁。如鄉村無法解決,那麼農民們可向更高一級的縣市有關部門申請仲裁。我國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農民土地出現糾紛後仲裁的具體流程和方式。

還有一種就是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有關政府的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結果三十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這是迫不得已才採用的方法。

目前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在加速推進,農民的土地權利更應當得到保護和重視,在新形勢下,鼓勵嘗試和創新,破解難題,化解矛盾,確保農民合法權益和農村的穩定。






山裡清風山裡路


土地方面的矛盾糾紛可以說是多種多樣,有的鄰里之間關於宅基地、承包地邊界的爭議,有的是兄弟親人之間有關土地權屬的紛爭,有的是一些土地流轉過程中的矛盾,還有一些是土地徵收、租用補償賠償問題,等等。

農村土地糾紛由於起因複雜、時間長久、互不相讓等原因,解決起來非常複雜,有的問題越拖越久、越積越大,在處理上應把握以下3個原則。




一是要尊重歷史,認真瞭解各類糾紛形成時的制度規定,瞭解糾紛雙方的合理需求;


二是要面對現實,全面分析爭議雙方爭議點,引導雙方互讓一步,互相從對方角度考慮;

三是要嚴格政策規定,不管是調查還是裁定,都要拿出過硬的政策依據,切不可隨心隨意,希望所有土地糾紛都能得到合理解決。


玖9影視鄉村行


醉美梨鄉對農村土地糾紛處理回覆如下:

農村土地糾紛如何產生?

農村土地糾紛的產生是多方面的,土地價值提高、農民對土地的依賴、農村“老婆、孩子、土地”不能讓的思想等等,綜合到一起在現實生活中,就會出現因為田間地頭、房前屋後的地邊子使用發生紛爭,表現為農村土地使用權爭議、承包經營權糾紛、土地侵權糾紛大概就這麼幾類。

本人曾經處理過一起土地糾紛,兩家是叔侄關係,因為相鄰的東西0.36米×南北16米的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前後歷時12年,經歷了鎮司法所的六次調解,六次訴訟,一次行政裁決,一次鎮政府土地確權裁決,一次行政複議。期間一人死亡、一人白髮蒼蒼,最後親情全部喪失殆盡。

最終,該案由縣政府受理,我是承辦人,經過我擬定並下發的處理決定,真誠的說了這樣一段話“兩戶多年來從未體會‘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的鄰里守望深情,從沒感知到‘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詩句中的真正內涵,‘父之美德,兒之遺產’,試問你們雙方給自己的孩子留下的是什麼呢?是和睦的鄰里關係、親戚關係還是兩家日積月累的仇恨?還要將此仇恨繼續到何時呢”。後來,該案還是調解結案。

幹過這項工作的人都明白。凡所土地糾紛,大多數是鄰居、親戚,土地爭議面積也不會多大,效益多高,但不論哪個爭議都是歷時長、矛盾深,處理起來非常棘手。為什麼重點提出這個例子,無非勸導有土地爭議的村民,凡事退讓一步。

(醉美梨鄉調解土地糾紛案)

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處理?

按照土地糾紛的分類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農村個人與個人之間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爭議,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縣人民政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處理。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這指的是耕地,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處理。自行上網搜索腦補下即可。

土地侵權糾紛,嚴格意義上講,並不是土地糾紛,這個是土地權屬明確的紛爭,比如說甲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或者承包經營權,乙擅自佔用其土地,這就屬於侵權範疇,當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

(醉美梨鄉處理土地糾紛)

經歷了那麼多的土地爭議案件的處理,對於農村土地糾紛來說,醉美梨鄉還是建議村民之間先行調解,互相退讓一步,不是有句話“退一步海闊天空”嘛。你說對不對?

喜歡,敬請關注!


醉美梨鄉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農村的土地糾紛雖然不是太多,但發生的頻率還是很高的,如果不能及時處理好,存在安全隱患,有可能釀成群體事件,因此需要及時調處。那麼該如何正確化解呢?

土地糾紛調處的原則

土地糾紛調處應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兼顧雙方訴求,平衡雙方利益的基本原則,查事實、擺依據、講道理、明是非、曉利害、促和解,通過深入調查瞭解,去偽存真尋找依據,明晰雙方利害關係,耐心說服促成雙方達成一致。


土地糾紛調處還有一個原則就是快刀斬亂麻,越快越好,將糾紛處理在萌芽狀態。

土地糾紛調處的程序

土地糾紛調處的程序一般是個人之間先行協商,需要上級介入調處的一般是戶與戶之間糾紛不出組,組與組之間糾紛不出村,村與村之間糾紛不出鄉的原則,逐級調處消化,確實不能調處的再申請上一級組織介入調處。

最終不能達成協調的由鄉鎮政府依法裁決,對裁決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既定時間內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以後調處程序終結,對行政複議不服的可以採取法律訴訟解決。

土地糾紛調處的辦法

土地糾紛調處的辦法屬於基層工作經驗,一般有經驗的工作人員調處會得心應手,順利解決的概念較高。首先要準確掌握國家法律法規,將相關政策規定熟記於心;其次深入瞭解糾紛原委,雙方訴求事實依據,並明辨是非,去偽存真,掌握可令對方信服的事實依據;最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明確雙方責權利,以及不能妥善解決的後果,抓住雙方理性的弱點,促使雙方理性讓步,達成一致意見,順利完成調處。


以上是本人長期從事糾紛調處方面的一點心得體會,還請業內人士批評指正,共同提高!


基層林業


保守,是資源流動最大的障礙,是“時空函數”不匹配而導致高額時間成本最重要的因素。

讓資源在時空中流動起來,讓資源價值在時空軸線中呈現出來,是解決社會經濟問題的思維取向。

為何要爭土地?因為土地有價值!當土地的價值超乎了土地主的期待,土地糾紛也就不存在了。

農村土地糾紛,一直以來都是農民最容易發生衝突的問題。造成這個問題成為難題的本質原因,就是當事人以及調和人的思想意識太過保守。解決這個難題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讓矛盾融入到一個更大的範疇,淡化矛盾的表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