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 香港少女臺北遇害 同行男友或被加控謀殺罪

香港少女臺北遇害 同行男友或被加控謀殺罪

被告陳同佳(矇頭者)被控偷取死者潘曉穎財物

今年2月20歲香港少女在臺北被殺,其同行男友涉嫌盜取死者財物,回港後被捕被控1項處理贓物罪及2項盜竊罪,案件在觀塘法院再訊。控方加控男友1項盜竊罪,並申請將案件押後,以考慮是否加控謀殺或其他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22日再訊,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讓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加控謀殺或其他罪名。被告無申請保釋,繼續還押。

被告19歲陳同佳,報稱學生,原被控2項盜竊罪及1項處理贓物罪,控罪指他於2月17日至3月13日間處理女死者潘曉穎的上海匯豐提款卡、Casio相機、iPhone6及臺幣2萬元,以及偷取潘的18,500元。控方今日申請將2項盜竊罪的物主修訂為上海匯豐銀行,涉款共19,000元。另加控被告一項盜竊罪,指他於2月21日盜取屬匯豐銀行財產的200元現金。

主任裁判官錢禮指被告自3月15日還押至今,控方為何仍未決定是否加控謀殺的罪名?控方表示,他們於7月2日才收到臺灣方面傳來的驗屍報告,他們仍需時決定下一步行動。辯方不反對押後案件,但強調案件已押後多時,被告已準備好就現有控罪答辯。錢禮同意將案押後,但提醒控方儘快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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