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13人涉口罩詐騙 最高被判4年

13人涉口罩詐騙 最高被判4年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脅方式抗拒執法,袁某某被花都法院數罪併罰,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通訊員供圖

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行第29場疫情防控新聞通氣會,從嚴從快懲處涉疫違法

3月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行廣州市第29場疫情防控新聞通氣會,由廣州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廣州仲裁委等單位重點介紹疫情防控期間做好源頭防控、打擊違法行為、保障經濟社會穩定的有關情況。

據通報,截至2月28日,廣州全市法院已對發佈虛假訂購信息等涉口罩詐騙的12件13人以詐騙罪定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至三萬元。

■新快報記者 何生廷

廣州警方

偵破口罩網絡詐騙案637宗,涉案3387萬元

“‘110’日均接報警情300餘宗,偵破(查處)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700宗,其中刑事案件681宗,治安案件19宗;共抓獲涉案人員418人,其中刑事拘留368人。”

廣州市公安局二級巡視員、新聞發言人蔡巍通報稱,廣州警方成立專班,對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無論數額多少、情節輕重,都要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偵查、快破案、快宣傳”的工作要求,組織指揮快偵快破,及時查清案件事實。

據介紹,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收網182次,抓獲涉口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325名,破案637宗,涉案總金額3387萬餘元。

此外,截至3月1日,廣州全市破獲(查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6宗,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9宗,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2宗,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宗、妨害傳染病防治案2宗;共對2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進行立案調查。“對不配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期間私自外出人員教育勸阻889人,行政處罰49人,轉集中隔離57人。”蔡巍說。

廣州檢察院

加強對監獄和看守所防疫的檢察監督

會上,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學東介紹,廣州檢察機關堅持把快捕快訴、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作為辦理涉“疫”案件的“新常態”,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聯動機制。對公安機關提請審查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加快辦案節奏,多起典型案件實現“當日受理當日捕、當日審查當日訴”。

截至3月1日,全市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利用疫情實施詐騙、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傳染病防治等涉“疫”犯罪案件114件150人,批捕47件51人,起訴20件22人,法院已判決14件15人。

李學東提到,高度重視監管場所的安全問題,注重採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監獄和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檢察監督,檢察人員在疫情防控期確需進入看守所履職的,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的要求並履行嚴格的報批手續,確保監管場所安全。

在強化源頭防控上,李學東表示,市檢察院迅速出臺關於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助力全市疫情防控的意見,明確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網絡餐飲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醫療廢棄物處置等6項監督重點。

對於符合藥品安全領域和生態環境領域立案條件的,及時依法立案查處。截至3月1日,共排查涉“疫”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2件,立案21件,發出檢察建議11份。

廣州中院

涉疫情犯罪原則上不適用非監禁刑

就涉疫情案件審判執行工作,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吳振通報,本週將進行新一批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審理。廣州法院抽調資深法官組建專門團隊,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臺賬和辦案會商機制,確保法律適用準確統一。

在提問環節,有記者問,“兩高兩部”出臺的依法懲治涉疫違法犯罪意見要求依法從嚴懲處9類涉疫情犯罪,廣州中院在辦理的涉疫刑事案件,如何體現從嚴從快?

對此,吳振表示,“從嚴”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的違法犯罪,尤其是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均作為酌定從重情節在量刑時予以考慮;二是對於各類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分子原則上不適用緩刑、管制、單處罰金等非監禁刑;三是對於累犯、前科人員依法從重處罰,適當增加刑罰量的幅度。

例如,花都法院審理的袁某某妨害公務、危險駕駛案,因袁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脅方式抗拒執法,被法院數罪併罰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

而“從快”主要體現在程序適用上,已結案件全部適用簡易或速裁程序審理,從立案到判決平均用時3.8天,相對於一般簡易或速裁案件平均提速約60%。

吳振提到,區分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主要是看行為是否達到了入罪標準。例如,南沙區法院辦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因證據原因不足以證實犯罪嫌疑人的詐騙數額達到入罪標準,後轉為行政處罰處理。

在堅持從嚴從快打擊的同時,廣州兩級法院注重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適用速裁或者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法院一律通過司法局法律援助處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據通報,截至2月28日,廣州全市法院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共20件22人,其中審結14件15人,對發佈虛假訂購信息等涉口罩詐騙的12件13人以詐騙罪定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至三萬元。

廣州司法局

為受疫情影響中小微企業主提供法律援助

疫情期間,廣州市法律援助機構如何為群眾服務?廣州市司法局副局長何友漢表示,針對有法律服務需求的群眾,可通過廣州市法律援助處業務預約電話、廣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辦理法律援助受理申請。

同時,開通案件受理“綠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辦案機制,對於緊急事項,需要馬上辦理的,確保在場所條件、防護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況下即時受理。

何友漢提到,通過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創新推出受疫情影響中小微企業主的法律援助,為因疫情影響暫時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業主解決燃眉之急。

而對於特殊人群採取免於審查經濟狀況,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待遇的農民工以及因疫情導致生活出現暫時困難,正在接受政府臨時救濟的人員,無需提供經濟困難申報材料,即可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據統計,2月3日-28日,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0件,指派刑事法律援助通知辯護案件659件,為認罪認罰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70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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