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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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幾乎每個人都會發朋友圈。
常見的就是微商、曬娃、秀恩愛...
但也有一些人,
就喜歡在朋友圈“瞎作”,
甚至不惜做出違法犯罪的事。
近日,江蘇南通警方接群眾舉報:有人發朋友圈說自己無證駕駛,還開豪車上路行駛。
![男子开跑车发朋友圈:“每天都是无证驾驶,啥都不怕!”结果……](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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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高調炫富被舉報
害了自己更坑了哥
通過舉報線索,口供筆錄,視頻監控等證據,警方確認涉事人員徐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一輛邁凱倫跑車上路行駛。
原來,還是在校學生的徐某
本想在暑期考取駕駛證。
但剛考完科目二還沒拿到駕照的他,
就開著自己哥哥的跑車上了路。
並且特別得意的
將自己的開車視頻發了朋友圈。
目前,徐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已被當地交警部門處以1000元罰款。
此外,徐某的哥哥因將非營運汽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被當地交警部門處以1000元罰款。
不少無證駕駛人員
或許都有這樣的心理:
覺得自己已經會開車了,
只要不被交警查到就沒有關係。
但是,大家一定注意了!
有駕駛能力≠有駕駛資格
一些無證駕駛人員由於缺乏正規的培訓和實際駕駛經驗,在開車上路時極易產生多種交通違法行為,甚至發生交通事故。不僅把自己置於危險之地,更是威脅到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還需要注意的是:
各位駕駛員也不能隨意
將車輛借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開,
否則自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並處拘留15天的處罰。
因此,提醒大家
千萬別抱有僥倖心理,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在未取得駕駛證之前,
千萬不能駕車上路行駛!
菏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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