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沒有夫妻生活的人,多久就可以離婚?

金粟


針對這個問題,我專門請教了我的律師界朋友。他給出了非常專業和中肯的意見,本人表述出來,希望受此問題困擾的朋友,有一些啟迪和參考,能得到一些實用的幫助。



題目所講,沒有夫妻生活,即沒有性生活。沒有性生活的夫妻,當然可以離婚。但如何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以及法庭能不能判離?這有很大的未知數在裡面。概括起來講,因沒有夫妻性生活,需要面對以下三個問題。解決得好,離婚成功;解決不好,哪怕只差一條,也不會離成。



第一,是無性婚姻這“無性”如何取證的問題。

離婚申請人,申請離婚,說自己的婚姻是無性。但是空口無憑,法庭不予採納。牽扯到法律層面,一切都要用證據說話。所以一定要取證。



關鍵難就難在,夫妻有無性生活,屬於個人隱私,看不見,摸不著,帳帷床第之事,諱疾莫深,不好取證。如若真想離婚,就要做有心人,做好證據的採集和收藏工作。比如就醫的單據、病歷、診斷書之類。

第二、即使能夠證明確系無性婚姻,但如果不能證明,感情已經破裂,這婚依然離不成。



因為法庭准許離婚的理由,看的並不是有無性生活,而是感情是否破裂。沒破裂或雖破裂但證明不了的,會視為感情未破裂,所以維繫婚姻狀態,不準離婚。那怎麼才能證明感情已經破裂呢?

《婚姻法》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視為感情破裂: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很明顯,“無性婚姻”並沒有被規定為“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請注意最後一條“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這是一把軟尺子,無性婚姻是否已經感情破裂,由法官裁定。一般來說,在大量無性婚姻離婚案中,法官確實是這樣自由裁量認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的。

第三、雖然被裁定為感情破裂,法庭也不一定判決離婚。



不過不要灰心,新婚姻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無性生活的婚姻可以判決離婚,但早在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舊法所做的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這種情況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夫妻走到一起不容易,還是要珍惜。俗話說: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法庭和法官也是,儘量勸合不勸分的。無性,可能是身體疾病,也可能是心理因素,及時就醫,對症下藥,很多人的情況會好轉甚至痊癒的。另外即使一方有缺陷或有疾病,配偶應該多多體諒才是。性對婚姻很重要,但性絕對不是婚姻的全部。婚姻最多的成分,是愛;是呵護;是祝福;是責任!



當然如果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癒合,離婚或許對雙方都是一種解脫。畢竟無性的婚姻,或許不是不道德的,而無愛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那就按照上面所說的三點去做。好說好散,彼此不要傷害。不是夫妻了,還可以是朋友,是親人。這才是最持久的!


運中大家庭



心土雪蓮


夫妻生活是感情的一部分,沒有了性生活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之一,起拆離婚。不管時間長短。

我有一個同學的老公,在她懷孕快生時,終耐不住幾個月的寂寞,爬到工廠公共澡堂的牆頭偷看女同志洗澡,被逮了個正著。這在當時可是一個巨大的醜聞,儘管如此,我那個同學並沒有選擇離婚,可能是為了孩子吧。不過他們的感情應該由此破了一個洞,經常漏風。

我的一位男同事這方面的慾望比較強,他前妻因為身體不好,許多時候不願意,為此倆人經常吵架,最後終於離婚。男同事後來找了一個比她小8歲的女人,名聲有點不好,有人提醒他她可能看正的是你的錢,男同事振振有詞地回答: 用錢換性福生活,值!



可見大都時候男性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當然不是每個男人如此。我身邊就有一位好男人,現在已經80歲了,在職時是事業單位的處級幹部,老婆38歲就中風了,這位領導不離不棄風風雨雨與老婆一直走到現在,在幾十年沒有夫妻生活情況下,從未沾花惹草,這樣的男人是男人中的極品。


一般情況下,沒有夫妻生活的婚姻終竟會走到盡頭,但是不和協的夫妻生活,一樣會給婚姻亮紅燈。

但現實生活中,仍然會有沒有夫妻生活的夫妻,一樣恩恩愛愛攜手到老的事例。


漫鏡頭


弗洛伊德說過,X是社會進步的源動力。

有夫妻生活才叫愛情,沒有頂多算是交情。



沒有夫妻生活,即使是一個吃軟飯的人都要離婚。果果老家就有這麼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果果老家有個女生,長得還不錯。兩人結婚已經多年了,小孩都上小學了,三十來歲的樣子。去外地打了幾年工,和她老公常年兩地分居。

她對全家都挺好的,有錢就給小孩花了,老公不學無術,不上班,還變著花樣要她的錢。

她基本上不給自己花錢,有錢就給小孩。她老公在她這要不來錢,就巧立名目,說要給孩子買這買那。六七歲的孩子,說要配電腦,居然立刻就給買了。

但就是這麼一個無怨無悔為家庭付出的女的,竟然被她老公提出來要離婚。 還鬧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

原因就是她不願意和她老公過X生活。

原本就是兩地分居,過年好不容易湊一塊,男的追她幾間房都被趕出來了,死活就是不願意和他過X生活。

男的就開始撒潑打滾到處胡鬧,最後提出離婚。

看!就是一個吃軟飯的男的,過不了X生活也無法忍受,最後鬧到要離婚,可見經營好夫妻生活,多麼重要。



所以弗洛伊德說,X是社會進步的源動力。 這個理論同樣適合於婚姻,沒有夫妻生活的夫妻,也是假夫妻,婚姻形同虛設。

即使沒有婚姻,有夫妻生活,也叫做事實婚姻。甚至只有一夜貪歡的兩個人也能叫做露水夫妻。可見夫妻生活實際是婚姻中的核心問題。

所以要有個幸福的婚姻,先要做一對性福的夫妻。


但是並沒有哪一個條款上規定了,不過夫妻生活就可以離婚的。


紅果果女巫


沒有夫妻生活的家庭確實是很難過的,出現這種情況的家庭我想都是深有感觸的,兩個人的夜晚生活都是在正常不過的一件事,其實兩個人都有生理方面以及心理方面的需求,但是兩個人沒有夫妻生活中間肯定是有一個大的原因的。


個人理解沒有夫妻生活導致的原因有兩個:

1,離婚 2,生活照常過但是肯定是沒有那種有夫妻生活的日子過的更自在。


在我孃家有一個好朋友小時候我們經常在一起玩,長大之後我們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後也經常聯繫拉家常了什麼。其中她們就是沒有了夫妻生活大概有兩三年的一個時間吧後來離婚了,我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後來朋友又結婚了我看現在生活就挺甜蜜的。


再說一下我自己,我覺的沒有夫妻生活是萬萬不行的,它也是兩個人之間的一個粘合劑,之前我老公因為上班環境的原因久坐得了前列腺炎,那段時間夫妻生活就很不盡人意前列腺炎引發的早洩沒幾分鐘就結束了特別的尷尬,吃了一段時間要沒有作用。那段時間狀態就很不好,中間有一段時間我們就沒有了夫妻生活,切身體會沒有夫妻生活真的是不行,後來還是通過朋友推薦了一套鍛鍊的方法治好了前列腺和早洩,現在我們正常的進行夫妻生活,有時候在家不方便我們就出去。


還是我個人覺得本來就兩個陌生世界的人組建成了一個家庭生活一輩子,要相互體諒對方相互滿足對方才是關鍵,兩個人之間還不能有隔閡,沒有夫妻生活我個人覺得是很嚴重的一件事,如果存在這個問題就想辦法去解決,如果是性功能障礙,那麼為了她(他)也更應該去治好。


用戶107953946795


好現實的問題,沒有夫妻生活

我和老公婚後的生活幾乎每天都有,有時候也兩三天一次,那時候生活也比較激情,對什麼都比較新鮮,每次都能半個小時

最近這兩年,一直忙工作,生活壓力也比較大,不知道是壓力太大,還是以前做的太頻繁了,每次都草草就結束了,三五分鐘的時間比以前短了太多,也看過幾次醫生,還割了一次包皮,還是老樣子,打聽到哪裡有治療的就跑過去看看,中藥西藥都沒少吃,真是愁死了,後來索性就不做了,也沒有那個興致了

後來別人給介紹了一種靠鍛鍊和按摩的方法,就每天按別人教的方法一邊練習,一邊按摩,說是激活器官的活性,現在已經堅持了一個多月,時間上也恢復到了二十幾分鍾

無性,還是看什麼原因,如果是身體上出了問題,就趕緊想辦法治療吧,畢竟以後得璐還長,如果沒有性生活,生活就會缺乏激情


雲煙8259


為什麼沒有夫妻生活就要離婚呢?

今天回答了一天問題,我又忍不住要說話了,少年夫妻老來伴,我病了之後,已經快兩年沒有夫妻生活了,他對我還是和以前一樣好。

他的身體也不好,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吧。

我們這個年紀,激情早已退去,留下的是難以割捨的親情,在一起生活,可以互相照顧,不用有什麼心裡負擔,也沒有什麼顧慮,也不可能離婚。

最主要的是一家人在一起,家依然是完整的。

我的老師,愛人四十多歲得了尿毒症,我不知道得了這種病,還有沒有夫妻生活,他們也沒有離婚。

我記得老師的兒子考上大學時,她的愛人就得了這種病,孩子是去年結的婚,她兒子今年是31歲吧?

她的愛人每個星期透析三次,為了方便出行,我的老師又考的車票,開車送他去醫院,想起老師柔弱的樣子,還有她眼裡的淚花,有些心疼了。


玉芳話情感




我周圍一個朋友,女生很愛很愛她老公,然而他老公有性功能障礙,據說是因為小的時候被鄰居大叔給強暴了,然後對性就有了心裡陰影,他們始終不能圓房。剛開始朋友覺得人好,愛她就夠了,然而時間久了,真的她自己都崩潰了,最後男生受不了看朋友痛苦主動提出離婚,從民政局出來的時候朋友是哭著出來的,那天陪她喝了一晚上的酒。只能說有緣無分。

所以即使再深厚的感情基礎,沒有夫妻生活,也是很難長久下去的。如果是各自鬧脾氣一定要有一方主動服軟,儘快恢復夫妻生活,如果是誰身體有什麼毛病,該看病看病,該吃藥吃藥,不要耽誤,不要等到關係無法挽回了,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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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益寶


作為職業律師,針對缺乏性生活的夫妻離婚問題,本人進行簡要陳述,以供參考。

第一,沒有性生活,是否可以離婚?

答案,可以離婚。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任意一方婚姻當事人均有權利主張離婚。離婚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之規定,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因此,如果有證據證明一方存在生理缺陷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發生性行為,法院可以據此判決准予離婚。

但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無法發生性行為或者無法證明一方存在生理缺陷,則無法適用該意見第1條之有關規定,而只能由法院根據其他情形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是否准許離婚的判決。

第二,訴訟離婚到底需要多久?

答案是,需要根據具體案情而定,具體分析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以及2018年4月26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嚴格規範民商事案件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釋有關審限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審限為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審限為三個月。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三個月;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三十日。 法律規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限的,獨任審判員或合議庭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本院院長提出申請,並說明詳細情況和理由。院長應當在期限屆滿五日前作出決定。 經本院院長批准延長審限後尚不能結案,需要再次延長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上級人民法院應當在審限屆滿五日前作出決定。

離婚案件,很有可能會涉及二次起訴,實踐中原告沒有新的情況與理由,六個月內不得再次起訴離婚。因此,離婚案件一般需要3至18個月時間才能夠結案,特殊情況還會予以延長。


柳基偉律師


夫妻生活是夫妻之間的必有選項,沒有了夫妻生活,這樣的婚姻是名存實亡的。那麼為什麼沒有夫妻生活,就應該成為問題的焦點。

如果某方患有某些疾病或者其它的外力作用而導致沒有性能力。結婚後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更別說生兒育女了。如果是能夠醫治的疾病,可以等待幾個月,如果治癒無望,雙方隨時都可以提出離婚,並且法律會予以支持。準於判離。

如果是雙方家庭逼婚而致兩個人不情願結婚。婚後互不理會,不行房事,致使雙方都沒有實質性的夫妻生活。如果實在沒有能夠改變的跡象,就可以提出離婚,經過法院調結後無效,就會准予離婚。

鄰村有一女子,是個石女,沒有陰道。結婚後不能過夫妻生活,男方提出了離婚。法院批准。後來女方做了陰道切割手術,又找一男子結婚了。二人雖然沒有生育,但收養了一個女孩,日子過的也是你恩我愛,異常甜蜜。

如果是沒有夫妻生活的婚姻,在任何時間內,都可以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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