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公安机关积极协助 谯城法院顺利查扣车辆

公安机关积极协助 谯城法院顺利查扣车辆

5月28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在谯城公安分局城里派出所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乔某某的轿车扣押,由于车辆驾驶人是乔某某朋友并非乔某某本人,所以未能对乔某某实施司法拘留,被扣押轿车被执行法官停放在停车场等待评估拍卖处理,乔某某执行案件标的额为27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省法院执行工作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工作的效率,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安徽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及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人控车”的具体内容,规范了查控工作的程序以及工作责任的承担,要求加大各级公安机关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中“查人控车”的力度。

公安机关积极协助 谯城法院顺利查扣车辆

自谯城区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充分利用公安机关“查人控车”方面的优势,与公安机关加强执行联动,谯城公安分局在“查人控车”上积极配合谯城法院工作,不仅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还主动配合法院奔赴到外地抓人。

为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工作,谯城区法院和公安建立了由法院将拟拘留的被执行人名单及拘留决定书集中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民警协助找人的工作机制。

据悉,本周谯城法院已将拟拘留的被执行人名单和拘留决定书集中移交给公安机关,该工作机制已正式启动。

(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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