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軍工科研院所轉製為什麼重要?

軍工科研院所轉製為什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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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國資委研究中心 王絳

(本文刊發於《中國經濟週刊》2018年第22期)

今年5月,國防科工局等8部門聯合批覆首家生產經營類軍工科研院所轉製為企業,中國兵器裝備集團自動化研究所成為本次軍工科研院所分類改革獲得批覆的第一家轉製為企業的單位。2017年7月,國防科工局曾召開軍工科研院所轉制工作推進會,宣佈啟動首批41家軍工科研院所轉制工作。

國防軍工是我國重要的產業,是涉及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同時,由於軍工技術一般為民用技術的先導,其也屬於需要實現跨越發展、帶動整體國民經濟轉型升級的戰略競爭行業。軍工集團由於其和平時期生產不飽和的特點,呈現“以軍帶民、以民養軍”的產業狀態。以軍工技術創新帶動民用工業的發展,帶動產業升級的機制對國家發展戰略非常重要。

長期以來,我國科研機構與企業採取了分離管理的模式,科研機構一般編為事業單位,導致了科研與企業發展脫節,科技市場化應用度不高。

2000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深化科研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開始了全國科研院所轉制的步伐。2011年,黨中央、國務院又發佈了《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推動全國科研院所改革。軍工科研院所較為特殊,覆蓋面寬、涉及敏感領域,改革任務複雜艱鉅,改革啟動較晚。

軍工科研院所為什麼要轉制?

1.促進軍工產業市場化

軍工科研院所代表了中國軍工科研體系技術最高水平,被譽為各軍工集團的“鑽石礦”。隨著國企改革的進程,軍工企業逐步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的現代化企業制度,成為面向國內外市場競爭的十大軍工集團。但軍工集團改制並不全面徹底,一方面,從事生產經營的軍工企業基本完成了公司制改造,成立了股份制公司,且不乏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多數軍工院所當前依然在事業單位的體制內,依靠國家財政撥款,一定程度上獨立於市場經濟之外。產研分離一定程度導致了科研成果市場化程度低、技術成果社會轉換利用率不高的問題。

2.促進軍工資產進一步資本化

截至目前,我國十大軍工集團擁有73家控股上市公司,上市資產利潤佔集團總利潤23%,與國外軍工企業資產證券化率(70%~80%左右)相比,我國軍工企業資產證券化率偏低。十大軍工集團的上市公司主要是民品業務及部分軍品配套業務,最核心、最優質的軍工研究所資產由於其事業單位屬性,目前仍不具備註入上市公司的條件。科研院所資產無法資本化,嚴重製約著各大軍工集團資產證券化水平的進一步提升。軍工科研院所約180多家,很多處於軍工集團的核心競爭領域,資產優良,科研院所改制將是新一輪軍工體制改革的關鍵,將極大釋放軍工企業的活力和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

3.促進軍民融合發展

長期以來,軍工科研究院所接受國家計劃,研究以軍品業務為主,民品體量較小,大量軍工科研院所只對下達任務的部門負責,成果被鎖進保險櫃,難以向民用轉化。通過改制,引入市場機制,可以調動軍工科研院所面對市場的積極性,加速軍用技術民用化,促進軍民融合發展,推動國民經濟的轉型發展。

4.推動科技體制改革,提高科技投入資金效率

長期以來,軍工科研院所的研發在舉國體制下進行,經費主要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通常“只論成功、不計成本”,導致了一些科研成果高成本低產出。通過改制,軍工科研院所將可轉化為民用的技術市場化,高度融合軍工技術與民用技術,可以大幅提高軍工集團市場化收益水平和對國民經濟轉型升級的帶動力,從而大幅提高國家投入資金的效率。

5.為科研人員實現市場化薪酬提供條件

在事業制下的軍工科研院所的個人價值體現為為國家的奉獻價值,科研價值很難得到市場化體現。特別是在同一軍工集團內市場化與非市場化業務板塊同時存在的情況下,集團內部必然存在分配不平衡的問題。通過加快非市場化業務板塊市場化改革,解決軍工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市場化激勵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

6.促進經營性國資統一監管

依賴於財政撥款的軍工科研院所與市場化的軍工廠存在於同一集團導致兩部分資產無法進行有效整合,影響了軍工集團的科技吸收與轉化,同時也影響到軍工技術對整體國民經濟的拉動力。此外,軍工集團的內部競爭、重複佈局,也影響國家投入的科研經費的效率。通過軍工科研院所改制,為下一步產學研進一步一體化、科研力量資源整合創造條件,為從軍工集團及國家層面對經營性國資實現統一監管創造條件。

軍工科研院所轉制要面臨哪些問題?

1.分類問題

軍工科研院所可分為基礎類、工程類、工藝類三類,除基礎類保留事業單位屬性之外,其餘兩類均需完成轉企改制。改革目標是2018年首批生產經營類軍工科研院所完成轉制,2020年其他生產經營類軍工科研院所基本完成轉制,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科研生產相結合。三類院所科學分類,準確界定功能,是當前軍工院所順利改制的關鍵。

2.資產問題

軍工科研院所改制涉及大量國有資產的移交,一方面要理清資產的權屬關係,另一方面,由於其輕資產、低產出的特點,應充分考慮資產估值帶來的影響。此外,軍工科研院所轉製為企業後將出現納稅問題,對轉制後的盈利能力有很大影響,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3.人員問題

軍工科研院所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轉企改制後將面臨事業編制人員和企業編制人員之間養老金和社保雙軌制的問題。此外,其中不乏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高科技人員、離休幹部、烈屬等特殊人群,需要做好新舊政策的對接。

4.資源整合問題

目前各軍工集團之間業務板塊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有些軍工集團內部業務也存在相互競爭。在科研院所轉制後,需要研究進一步整合軍工集團之間的資源、集團內部資源,減少重複投資和內部競爭。

5.涉密問題

軍工科研院所多數屬涉密單位,且涉密等級高。其轉制後要進行市場化經營,有些還將進行國際化經營,此外還需接受外部審計,存在諸多洩密風險,需制定新的保密規則。

軍工科研院所轉制要把握的原則

軍工企業涉及國家安全,科研院所資產、人員、技術等諸多方面又高度敏感,轉制過程中要穩妥推進。

1.分類推進原則

要對軍工科研院所科學分類,做到既加強基礎研究,又釋放應用研究的生產力,加快軍工科技與生產力的深度融合。轉制的科研院所要加快經營管理體制、財務管理體制、人力資源管理體制等多方面的改革,兼顧軍工行業的特點,加快產研結合,避免轉企後為了追求短期效益而忽略一直承擔的技術創新職責。

2.保護科研力量原則

科研力量是我國來之不易的國家財富,是我國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中堅力量。在軍工科研院所轉制過程中,要堅持保護我國高技術人員,穩定科研技術隊伍的原則,穩妥轉制。為此,一方面要理順軍工集團內部“雙軌制”職工養老問題;另一方面,由於科研院所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週期長、低收益”的特點,要解決好高科技人員薪酬與市場化激勵不匹配的矛盾。此外,大量高技術離退休人員、烈屬等待遇問題也需要認真研究。

3.培育競爭力原則

軍工科研院所轉制的目的是進一步加強科技的市場轉換能力,釋放科技生產力,提高軍工集團市場活力。但在軍工科研院所轉制後,科研經費減少,短期內未形成軍民融合發展模式之時,需要對其進行諸如稅收減免、補充資本金等多方面的政策保護,為科研院所轉制後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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