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 邪念一生盜手機 被判緩刑罰三千

吉安法院網訊 男子辦完事準備回家,見鄉政府院內助力車上有一手機,邪念一生,便將手機據為己有。近日,安福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該案,以被告人戴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7年7月21日上午,被告人戴某駕駛摩托車到安福縣一鄉政府辦事,準備返回時在鄉政府院內看見一助力車前鬥內有一部手機,便臨時起意將手機盜走,隨後駕駛摩托車離開現場。經價格認定,被盜手機價值2900元。

2017年7月31日,被告人戴某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被盜手機由戴某父親上交派出所,現已發還被害人劉某。

另查明,被告人戴某主動投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戴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戴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後,被告人積極退贓,酌情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審前社會調查意見,依法可對其適用緩刑。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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