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4 煙未熄扔進水溝燒光苗圃名貴苗

因隨手亂丟菸頭,男子王某將朋友苗圃內一些名貴樹苗燒燬,造成鉅額損失。王某就是因為自己的這個不小心,結果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15年3月,王某在朋友陳某的苗圃幫忙。休息期間,疲憊的王某抽了一根香菸解乏,之後隨手將未熄滅的菸頭丟棄到苗圃旁邊的水溝裡,沒想到菸頭未熄滅,引燃了水溝內的雜草。

由於風勢較大,大火瞬間吞噬了陳某家的苗圃,苗圃內的黑松、美國竹柳被燒燬。經相關部門清點鑑定,這場大火燒燬了黑松59181株、美國竹柳879株,合計價值55萬餘元。

案發後,王某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2017年3月6日,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涉嫌犯失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王某與被害人陳某達成調解協議,且取得其諒解。

連雲港市贛榆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過失釀成火災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案中,王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致使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危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已構成失火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發後,王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其已與被害人陳某達成調解協議,並取得其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綜合案情後,對王某作出瞭如上判決。

本案主審法官董淑進庭後表示,小小的菸頭威力巨大,其中心溫度可高達幾百度,能引起紙屑、秸稈、木頭、棉麻針織品、聚酯、尼龍等物品燃燒,未熄滅時切勿亂扔。若是因為疏忽大意或是不以為意,引發火災、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不僅傷人損財,同時還要承擔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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