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落馬高官的特權病:為所欲為 公權成謀私“自留地”

原標題:探析落馬高官的"特權病"之三:為所欲為 公權成謀私"自留地"

落马高官的特权病:为所欲为 公权成谋私“自留地”

(圖片人物從左至右依次為:劉鐵男、李雲忠、黃柏青)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是一條重要的生存經驗。但這條經驗對於手握公權的黨員領導幹部來說,則一定滋生腐敗。

在近年來查處的廳級及以上級別領導幹部中,以權謀私現象時有發生:有的信奉“無利不起早”,把手中的權力作為尋租的資本,為自己或親友、小團體謀利的工具。有的利用手中掌握的經營管理、規則制定、信息披露等權力,將公共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私有化;有的在資產資源交易中貴買賤賣,採購招投標搞“蘿蔔”中標,違規謀利;還有的黨員幹部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掌握的內幕信息倒買倒賣或透露給特定關係人獲利。

劉鐵男被親情和利益衝昏頭與兒子上演“貪腐二人轉”

2014年12月1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因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558萬餘元,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鐵男在國家宏觀調控部門工作30年。先後在原國家計委、國家發改委原材料局、綜合司、機關黨委、辦公廳、預測司、產業發展司、工業司、東北辦、能源局工作過,並在一些專業性強、審批事項重的司局當過“一把手”。對於組織的培養,他非但沒有珍惜,反而將個人經歷視為驕傲的資本;對於組織的信任,他非但沒有牢記黨的宗旨、原則,反而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個人謀取私利。

“驕嬌二氣十足。”在與劉鐵男共事多年的同事眼裡,劉鐵男有點像“精神貴族”。平時追崇“倒背手,踱方步,穿布鞋,晃腦袋”的形象,言行中,常把在國家發改委工作當成一種地位和身份的象徵。這種高高在上的感覺,讓地方發改委領導見他一面都很難。有一次,一位地方發改委主任前來彙報工作,話還沒說完,就被他從辦公室裡給轟了出去,氣得這位同志一直到退休後都對劉鐵男頗有微詞。

見劉鐵男難不僅是地方同志的感覺,“我們想見他也經常被秘書擋駕。”一位發改委的司長到現在也沒搞清楚,這樣做是他的意思,還是秘書的意思。

劉鐵男受賄案涉及多名民營企業老闆,經濟轉型期官商勾連、權錢交易的腐敗特點明顯。劉鐵男的違紀違法事實,均是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項目通過國家備案、核准、審批提供幫助。在主要涉及的行賄人中,大多是通過關係人介紹,接觸上劉鐵男後,擇機送上“禮金”、“物品”,以達到日後請託目的。因為中間這層“關係”,劉鐵男一方面覺得可靠,另一方面覺得不好推辭,然而,“禮金”收下,豈有不幫忙之理。山東某民營企業董事長宋某的賄金就是這樣塞到了劉鐵男手中。

2002年上半年,為了拉近與時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劉鐵男的關係,使自己企業申報的鋁合金項目獲得支持,宋某通過他人請劉鐵男一起吃飯。飯後,宋某遞給劉鐵男一個袋子,說:“這次來也沒帶什麼東西,給你買了件衣服。”劉鐵男推辭了一下,見袋子裡放的是個襯衫,就拎上袋子上車了。回到家打開盒子一看,衣服裡面夾著一個信封,信封裡裝著2萬元錢。“當時想退回去,但還是心存僥倖。”儘管這筆錢讓劉鐵男“收得哆裡哆嗦”,卻向行賄人發出了一個明確信號:此人可攻。

有一就有二,而且,第二次往往比第一次來得更加直接、猛烈。在宋某多次邀請下,2003年8月的一天,劉鐵男來到其企業考察。回京前,宋某來到劉鐵男房間送行,臨走時,宋拿出一個信封塞到他行李包裡,“我們也沒給你準備什麼禮物,這是2萬元錢,你自己買點東西吧。”劉鐵男推辭不要,宋還是把錢放進他的行李包裡。

劉鐵男很清楚這種赤裸裸的權錢交易對自身的威脅,內心也對這種“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的方式感到排斥。精明的老闆們馬上就猜透了他的心事,自然也想到了能夠讓他更為心安理得接受賄賂的好辦法。於是,後期劉鐵男收受的賄賂中,都出現了他兒子劉德成的身影。

“攻城先攻心”,而劉鐵男最大的心病莫過於愛子劉德成的人生幸福了。深諳商場攻略的老闆們很快找到了劉鐵男的這根軟肋。正是抓住了劉鐵男望子成龍的急切心理,老闆們紛紛通過向劉德成輸送利益,達成與劉鐵男的權錢交易。

聽說劉德成去加拿大留學,一些民企老闆就一路護送、鞍前馬後,把初離家門的劉德成安頓得妥妥帖帖。劉德成在加留學期間的求學、轉學、生活諸事,總有老闆為其提供各種便利。劉德成回國後,各路人馬又樂意“帶著”劉德成合夥開公司、做生意。

在劉鐵男受賄案中,邱某是向其“進貢”最多的一位,也是劉鐵男最信任的一位。邱正是抓住了劉德成這個“棋子”,讓初識他不久的劉鐵男很快成為自己的俘虜。

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為擴大PTA項目產能,邱某通過關係介紹,來到劉鐵男辦公室,請其在審批上予以關照,劉鐵男表示得按程序走。隨後二人聊起家常。邱早知劉鐵男兒子在外留學,便問:“聽說你兒子在國外留學?”劉鐵男不失幾分警覺:“你問這個幹嗎?”邱說:“如果他回國了自己做生意,我們合作,我可以帶帶他。”劉鐵男當時沒表態,邱留下名片就離開了。

邱某回酒店不久,劉鐵男就打來電話:“你說的事倒也可以考慮……”

邱某的用意劉鐵男並非不清楚,私慾作祟的劉鐵男已被親情和利益衝昏頭腦,在“你情我願”、“你知我知”的自我麻痺中,與老闆們一拍即合。

2006年上半年,邱某出資100萬元為劉德成在杭州註冊成立一家公司,並以虛假化纖貿易方式為劉德成獲利825萬餘元。後經劉德成同意,邱將上述款項中的900萬元投入股市並安排公司員工炒股獲利1500萬餘元。後又應劉德成要求,邱從公司賬戶支付1500萬餘元為劉德成購置豪華轎車和別墅。

2005年間,北京一家汽車銷售服務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張某出資成立一家4S汽車店,並口頭約定送給劉德成30%股份。2007年6月,劉德成向張某提出“退股”,張某先後向劉德成支付人民幣共計1000萬元,“回購”了劉德成持有的該4S店30%股份。

……

如果說手握重權的劉鐵男被老闆們當成一個“捕獵”的目標,其子劉德成則被當成一個接近目標的“老虎機”,通過向其不斷“投幣”而打開捕獲權力的通道。為與兒子掙的錢“撇開關係”,劉鐵男採取了“鴕鳥政策”——像鴕鳥一樣把頭扎進沙子裡。兒子生意上的事他一概不管、不問、不聽、“不知道”,企圖給日後逃避法律責任提供託詞。

浙江一民營企業董事長邱某出資為劉德成成立公司,並以虛構貿易等形式送錢給劉德成。給劉德成利益就是想讓劉鐵男在審批項目時對自己的企業予以關照,他當然想告訴劉鐵男了。有一次,在劉鐵男的辦公室,就他們二人在場,邱某看準時機說:“我幫德成成立了一家公司,做了兩單化纖原料的貿易,效益不錯,賺了些小錢。”當邱正要說具體情況時,劉鐵男向他一擺手,做了個停止的手勢,說:“生意上的這些事你不要和我說。”以後每次都如此,邱某也就知趣地打住了這個話題。

“老子臺前辦事,兒子幕後收錢”,劉鐵男處心積慮演繹的這個“父子二人轉”,給劉鐵男帶來的安全底線是,“充其量也就是違紀”,事實卻沒能讓劉鐵男的如意算盤得逞,最終他沒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組織部長”李雲忠為發財自開茶室索賄

李雲忠,曾任雲南省曲靖市委原副書記。經雲南省紀委調查,李雲忠在擔任雲南省委組織部幹部四處處長,曲靖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長和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嚴重違紀違法。其在曲靖任職期間,日均受賄達1.7萬餘元,單筆受賄最多達600萬元,受賄總額高達4000餘萬元。

在被查辦之前,李雲忠有截然不同的兩種人生。

在一種人生中,他是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為人謙虛,待人溫和,是下屬和同事眼中“工作嚴謹、廉潔自律”的典範。

一次他和朋友吃飯,得知他喜歡抽菸,朋友便拿了條煙送他,他連聲推辭,堅決不要。在場的人都感嘆他清廉,連條煙都不收。特別是聽說他這個級別的幹部,居然沒錢買房,大家對他更是佩服。認為他甘於清貧,是難得的好乾部。曲靖市的幾次民主測評,李雲忠得票都很高。

然而,就是這位一本正經的“好乾部”,在另一種人生中,卻是頤指氣使、不可一世,是老闆們眾星捧月的“三哥”(因其在家中排行老三,老闆們都極盡逢迎地稱他為“三哥”)。

“三哥”喜歡抽菸,老闆們便一箱一箱地往他家送各種高檔煙;“三哥”愛打牌,一打就是一個通宵,只要“三哥”高興,老闆們再忙也奉陪到底;“三哥”缺錢花,老闆們更是二話不說,想方設法孝敬他,最大的一筆達600萬!

在省委組織部工作期間,李雲忠就以買房手頭緊為由,向搞工程的老闆“朋友”楊某“借款”70萬元,此後卻絕口不提還錢之事。等了一段時間,發現平安無事,他大受“鼓舞”,膽氣日足。

2008年,將近50歲的他擔任曲靖市委組織部長後,迎來了“大展身手”的舞臺。面對來自方方面面的“委託”、“招呼”,只要是有利可圖,他都“樂善好施”,變著花樣弄權斂財。

李雲忠身邊老闆朋友眾多,老闆們對他十分恭敬,有求必應。可李雲忠知道,老闆們對他恭敬,只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權力。他表示,因為我是領導幹部,別有用心的人才會圍著我轉,投之以利,索取更大的利益。明知如此,他還是心存僥倖,膽大妄為。老闆們給他送錢後,他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環節為老闆們打招呼,一起發財。

按道理說,李雲忠是組織部長,主要分管組織人事工作,不分管工程項目,在工程項目上沒有多少話語權。但他卻不那麼認為,他常說:“我雖然不直接管工程,但是管著管工程的幹部!”他利用職務便利,越位亂權,插手工程建設項目並從中收受賄賂高達2400餘萬元,達到了肆無忌憚、無法無天的地步。

李雲忠為多名私企老闆承攬工程,在曲靖市的8個縣(市、區)中,就涉及6個,共計20多個工程項目。這些工程項目表面上看來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制度完善、監督到位,事實上李雲忠通過打招呼或安排下屬與開發商協商等方式,早就將招投標制度架空。

曲靖市某房地產老闆周某認為李雲忠“神通廣大”,多次向李雲忠行賄共300餘萬元。李雲忠拿人錢財、替人辦事,利用職權幫其承攬了多個工程。

有一次,李雲忠弄到一個項目,轉給周某。周某又將該項目轉給別人做,一轉手就賺了500萬元,可週某最後只給了李雲忠90萬元好處費。當李雲忠從其他老闆處得知真相後,大發雷霆,大罵周某是在“打發叫花子”。

後來,李雲忠又搞到一個9000多萬元的水利工程項目,再次找到周某。但這次他“吃一塹長一智”,提出要按照五五開的比例分配利潤,周某堅決不同意。李雲忠又提出要四六開,周某同意後,李雲忠又以周某不可信為由,要求與其簽訂協議,明確分紅比例。一個領導幹部,居然幹出瞭如此荒唐的事,令人不可思議!

李雲忠愛財,愛到痴迷,愛到發狂。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省委組織部工作期間,李雲忠就和搞工程的老闆“朋友”楊某熟識,楊某多次給他送錢,他都欣然接受。後來,楊某做生意缺錢,他聽說後“江湖救急”,把收受來的賄賂借給楊某,可“借”得並不便宜,一年要48%的利息!

為了既“安全”又快捷地斂財,李雲忠可謂絞盡腦汁,他左思右想,反覆考慮,最後“發明”了開辦茶室的方法。他投資在昆明開了一個“金蘭茶室”,為了顯得“有檔次”,又改名為“金蘭會所”。為掩人耳目,李雲忠並不出面經營茶室,只是將其視為撈錢的平臺。他以投資“金蘭會所”為由,公然索賄,向一些熟識的老闆索要了1000餘萬元,要來的資金並未用於投資“金蘭會所”,而是購買房產和投資放貸。即便如此,李雲忠還是不滿足,他曾以“金蘭會所”經營不濟、無力支付員工工資為由,連續3個月以同樣的藉口向某老闆索要45萬元。

通過“金蘭會所”這個平臺,李雲忠財源滾滾而來,賺得“盆滿缽滿”。一壺茶賣幾百元甚至上千元,老闆們依然絡繹不絕;向私企老闆打個招呼,就能收取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賄金。這樣一個絕佳的斂財“窩點”,讓他激動不已。

人心不足蛇吞象。李雲忠開始謀劃著在曲靖市也開設一個類似的茶室,老闆們怕“吃不消”,紛紛反對,這個計劃最終沒有實施。但“金蘭會所”的秘密早已不脛而走,在私企老闆和部分領導幹部之間流傳,“聲名遠播”。

開辦茶室,是李雲忠的“得意之筆”。他自認為手法高明、方式隱蔽,實則不過是自欺欺人。這個用來斂財的平臺,不僅沒有成就李雲忠“當官發財兩不誤”的迷夢,反而成了他違紀違法的鐵證。值得一提的是,十八大以後,李雲忠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收斂、不願收手,在罪惡的泥沼裡越陷越深。

據調查,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李雲忠在中秋、春節期間照常收禮,毫無顧忌地通過幫老闆“協調”工程項目,從中提成受賄,“進賬”達30筆共500餘萬元。甚至在組織對其進行初核調查前夕,李雲忠依然不改貪婪本色,“忙著”在茶室和飯店收錢。利令智昏,不外如是!

黃柏青收受賄賂禮金近2億 6萬歐元想不起誰送的

黃柏青,廣東省水利廳原廳長。23年裡收受賄賂、禮金近2億元;編織“關係網”,充當“保護傘”;將妻子、兒子全部拉入權錢交易的勾當,肆意斂財牟利;大搞“一言堂”將組織程序和紀律視為無物……

1992年,一個裝有5萬元的信封,在黃柏青的廉潔自律防線上撬開了缺口。

據黃柏青交代,彼時,其任惠州市經貿委主任,因公到香港出差。在尖沙咀的酒店房間內,當惠州市大亞灣某公司董事長譚某將一個大信封塞到黃柏青手上時,他著實嚇了一跳。

“你以為是在大陸嗎?幾萬元在香港都買不了一兩件像樣的東西。沒事,別人都這樣。”譚某的一番話使略有顧慮的黃柏青收下了信封。

一年後,黃柏青收到了自己的第一筆大額賄款。由於幫助時任經貿委副主任張某出具立項批文,黃柏青得到了200萬元感謝費。雖然有點擔驚受怕,但當時急需用錢的黃柏青仍將其收入囊中。據黃柏青交代,在其擔任惠州市經貿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長、省水利廳廳長的23年裡,在平時及逢年過節收受省水利廳、省屬有關企業、惠州市黨政領導幹部與社會老闆賄賂、禮金近2億元。當中,有不少都是以“人情往來”為由交到黃柏青及其家人手裡的,少則一兩萬元,多則成百上千萬元。對於每一筆賬,黃柏青與妻子陳某都默默記在心裡。如果有一年行賄者沒有“納貢”,陳某還會覺得奇怪。

2006年,初來乍到的黃柏青面對省水利廳內“互相勾結、各取所需”的“潛規則”,沒有大力整飭,而是進一步將其發展為“明規則”:“利益分割”成為系統內的公開秘密,一個重大工程往往如“分豬肉”般在多個關係人中間分配。他在省水利系統內部經營利益圈子,圈內人將工程項目、採砂等“香餑餑”作為獲取利益的“自留地”,在工程建設中默許資質不高的關係戶參與,進行“利益分割”,將紀律規矩、制度條文束之高閣、置之不理。

黃柏青的違紀違法問題涉及工程建設、土地拍賣、河砂開採、資金分配、人事安排等多個領域。在惠州任職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市縣兩級領導幹部,為廣州、深圳、惠州等部分老闆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等方面謀取利益,提供幫助。擔任省水利廳廳長後,黃柏青通過為深圳市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惠州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在獲取水利建設工程、電站特許經營權、河道採砂經營權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斂財近億元。

與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呂英明一樣,黃柏青也難以抵禦非法採砂領域的利益誘惑,為採砂老闆充當“保護傘”。2009年—2011年期間,黃柏青為廣東某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顧某獲取西江筍圍標段採砂經營權及辦理該標段河道採砂證延期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感謝黃柏青的關照,顧某多次送給他錢款及禮品,價值數百萬元。2010年,在黃柏青知情的情況下,顧某還將該公司30%的股份送給黃柏青的兒子。

黃柏青與妻子陳某、兒子黃某一起構築了一個衍生的腐敗網絡。其中,黃柏青作為軸心,負責權力運作。陳某成為贓款接收者與操盤手,負責開設並管理賬戶隱匿犯罪所得,更不時跳到臺前大肆索賄。每次與一些老闆吃飯,黃柏青都攜眷參加,一有紅包禮金遞至眼前,黃柏青便以一句“這是婦女的事”將收錢一事推給陳某。逢年過節,陳某便打電話給一些老闆,稱“老黃回來了,什麼時候過來坐坐”,背後卻掩藏著“快來進貢”的潛臺詞。遇到家有喜事,她便在那些老闆前故意笑得合不攏嘴,在對方的好奇發問下,她將事情全數告知,對方便將禮金“奉上”。

黃柏青的兒子黃某,是黃柏青與不法商人置換利益的工具。從2009年下半年至今,黃柏青以借錢的名義向廣東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莊某“索取”200萬元給黃某做生意,又通過所謂的“項目合作”,以贈送乾股分紅的形式共計獲得2000多萬元,還有事先口頭約定但尚未到賬的共計人民幣3000多萬元。取得香港戶口的黃某還在香港開設銀行賬戶替父洗錢,形成了“老子在國內給人辦事,兒子在境外大肆收錢”的腐敗鏈條。

黃柏青收受的紅包禮金之多令人咋舌。專案組曾在黃家發現一個裝有6萬歐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組織調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誰送的。而且黃柏青夫婦有一個“交往不交易”的謬論,認為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權力交易,收點紅包禮金不過是“禮尚往來”。在離開惠州後,他也收受一些老同事和當地老闆的紅包禮金,認為“反正與他們已經脫離直接關係了”。然而,這些進貢者或許不追求立竿見影的回報,但最終都是為了獲得權力的庇護和回報。

2015年9月,黃柏青因違規收受鉅額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等問題被“雙開”,其違紀所得被收繳。

小結:

古語云:“貪如水,不遏則滔天;欲如火,不遏則燎原。”慾望一旦放縱,權力一經濫用,便會一發不可收拾。以上曝光的黨員領導幹部思想覺悟低,缺乏人民公僕應有的素質和境界,自認“高人一等”,在權力面前不吃虧,講排場、搞攀比,處處體現自己是“核心人物”;更有的人玩弄權術,為所欲為,公權私用,違法亂紀。

“治身莫先於孝,治國莫先於公。”黨員幹部把公權當成謀私的“自留地”,一步錯,步步皆錯。留戀權力帶來的財富和無限風光,腐敗官員從弄權斂財的那一刻起,就早已被貪心矇蔽了曾經的初心,背離了組織和人民的期盼。東窗事發後仍寄希望於打“感情牌”來逃脫罪責,掩蓋不了以權謀私的違紀事實,只能是欲蓋彌彰。(組稿 李源 文字素材來自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南方日報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