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上交所對東方金鈺、中國藍田予以紀律處分

外匯天眼APP訊 : 3月4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對東方金鈺(600086)、其控股股東雲南興龍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興龍實業)、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趙寧、收購人中國藍田總公司及其負責人湯喆、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

上交所对东方金钰、中国蓝田予以纪律处分

相關《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東方金鈺控股股東興龍實業、實際控制人趙寧、擬收購方藍田公司在籌劃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過程中,在擬收購方身份、主體資格、資信情況、決策程序、收購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資金來源等重要事項無法核實,交易的真實性、準確性存在重大疑問,交易的履行能力,履行結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貿然發起並予披露,市場和媒 體高度關注,引起公司股價大幅波動,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揭示不充分,且未及時核實澄清重大媒 體報道,未能落實監管要求,市場影響惡劣;擬收購方藍田公司未按規定聘請財務顧問,拒不配合監管要求,不配合上市公司核實澄清重大媒 體報道,未能提供證明其身份、主體資格和資信情況以及收購合法合規性的文件。

回顧來看,2019年2月2日,東方金鈺披露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興龍實業的股東趙寧、王瑛琰與藍田公司於2019年1月31日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相關事項達成共識,趙寧、王瑛琰擬將其合計持有的興龍實業100%股份轉讓給藍田公司。轉讓完成後,藍田公司將間接持有東方金鈺31.42%的股權,公司實際控制人由趙寧變更為藍田公司。該公告同時披露稱,藍田公司為某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代表為瞿兆玉。2月13日,東方金鈺公告稱因藍田公司未就其身份、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及收購的合法合規性提供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暫時終止推進轉讓事項。2月28日,公司公告稱藍田公司仍未就前述事項提供充分有效的說明,也未聘請財務顧問,實際控制人趙寧決定終止本次控制權轉讓事項。

期間,東方金鈺股價大幅波動,2019年2月11日和12日連續2個交易日漲停,2月19日至25日連續5個交易日漲停,2月27日和28日連續2個交易日跌停。

中國藍田:民企仍在瘋狂掛靠

網易股票曾於2019年2月27日在《藍田身世迷霧》一文中,詳細描述了中國藍田股權的變更,尤其其與某部曖昧的關係。此前網易股票獨家獲悉,中國藍田是藍田股份1997年配股所產生;至少到2019年2月,其與某部或許仍未能完成脫鉤。目前,工商資料顯示,中國藍田的主管部門(出資人)仍為某部。而在中國藍田與中核恆通在2018年的交易失敗(收購發生於2017年)後,瞿兆玉疑似還曾將中國藍田幾次轉手。在北京,目前有多個“中國藍田”的地址;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陸續有數百家民企直接或間接掛靠在中國藍田名下。

目前,根據天眼查,層層穿透之後,中國藍田持股比例超過5%及以上的企業,已經至少達到1000家,而在2019年2月底,這一數據是744家。

控制權轉讓:多項違規

根據上交所公告,東方金鈺及其控股股東興龍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寧、擬收購方藍田公司在上述控制權轉讓重大事項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一是,公司控股股東興龍實業、實際控制人趙寧、擬收購方藍田公司對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揭示不充分。在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的公告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擬收購方未披露本次收購中受讓方藍田公司的決策程序及其實際控制人情況、是否需要取得相關國資及主管部門批准,也未說明藍田公司的財務狀況,本次股權收購和擬承擔興龍實業債務的具體資金來源以及藍田公司承諾向公司提供現金資金週轉和擔保增信等的實際履約能力,且未充分揭示相關風險。

二是,公司及其控股股東興龍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寧、擬收購方藍田公司對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進展情況披露不完整,風險揭示不充分。公司披露本次控股股東股權結構擬變化、實控人擬發生變更事項後,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多次發函問詢,督促公司核實並披露擬收購方身份、資信狀況、交易洽談過程等信息,回應市場質疑,充分揭示交易風險和不確定性,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但公司及其控股股東興龍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寧、擬收購方藍田公司始終未能核實前述重大事項,未能提供印證相關事項的基礎材料,也未能及時回應市場疑問,相關延期回覆的進展公告中亦未充分提示本次交易可能終止的風險。本次控制權轉讓所涉重要事項的進展披露不及時、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

三是,公司及其控股股東興龍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趙寧、擬收購方藍田公司未及時核實並澄清重大媒 體報道2019年2月13日,有報道稱藍田公司法定代表人瞿兆玉否認藍田公司收購東方金鈺控制權,且公開出示了藍田公司於2月11日向東方金鈺出具的《關於否決中國藍田總公司收購興龍實業股權事項的函》(以下簡稱函件),函件稱收購事項無效,藍田公司暫無意向收購興龍實業股權,將立即終止全部談判並否決全部決議,並請上市公司發佈公告澄清相關事宜。

該媒 體報道與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內容存在重大差異,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部門於報道當日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擬收購方自查並明確說明是否收到上述函件、收函人員及具體時間,說明未予公告的具體原因,並全面自查本次控制權轉讓相關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充分性,明確說明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但上述主體至今未就上述重大報道予以核實、澄清,尤其是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收到瞿兆玉相關函件、是否與其主動核實本次轉讓協議情況、是否向本次轉讓事項實際商談人員核實確認其身份資格等事項,將對本次控制權轉讓產生重大影響,但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並未對報道的相關內容及時核實並予以說明。

四是,擬收購方拒不配合監管,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未能落實監管要求。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分別於2019年2月10日、2月12日以及2月17日向公司發出監管問詢函、監管工作函,並於2月13日發函約談擬收購方藍田公司相關負責人。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擬收購方在2月12日前核實並披露藍田公司的身份、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收購的合法合規性,說明本次股權轉讓的籌劃過程、關鍵時間點等;要求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擬受讓方藍田公司儘快落實問詢函要求,核實相關媒 體報道,明確說明目前藍田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和經營權狀態,具體說明本次控制權轉讓事項的洽談過程,並說明是否就擬受讓方身份和履約能力等採取必要的盡職調查,與擬受讓方藍田公司及相關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協議安排;要求公司全體董事全面核實本次控制權轉讓相關事項,召開董事會會議形成明確意見並公開披露;要求公司自查核實並澄清媒 體報道,要求公司及實際控制人趙寧結合前期問詢函和工作函的相關要求,儘快核實並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穩定市場預期。公司在2月11日晚間,提交公告稱仍在核實相關事實,擬收購方未能提供相關材料,無法按期回覆問詢,並於2月18日披露稱暫時無法回覆問詢函及工作函,至今無法說明擬收購方的身份、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收購的合法合規性,也未披露前期雙方的具體洽談過程。

公司於2019年2月2日披露控制權轉讓事項,至2月28日披露本次控制權轉讓事項終止。期間,疊加擬收購方的身份歷史等因素,引發市場和媒 體持續高度關注,公司股價也在此期間持續大幅波動。對此,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理應積極配合監管,及時核實相關事實,及時回應市場關切,及時澄清相關重大報道,及時穩定中小投資者預期。但截至目前,擬收購方及相關負責人始終拒絕配合監管要求,未能提供任何證明材料、落實監管函件要求,未按監管要求參加約見談話,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也始終未落實監管問詢函和工作函要求。

此外,根據上交所公告,東方金鈺還存在未及時披露多起訴訟事項,以及公司與控股股東共同借款的關聯交易,未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違規情況

對此,上交所做出紀律處分決定:對東方金鈺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董事會秘書趙寧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趙寧五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東方金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雲南興龍實業有限公司、收購人中國藍田總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湯喆予以公開譴責,對東方金鈺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宋孝剛、時任董事劉福民、時任獨立董事萬安娃和張兆國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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