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同人文化圈接受真人(rps)同人小说吗?

王世融


我不是他们我自己无法理解和感受,但是我能做到的就是不去歧视。很多人会说爱情是不分年龄和性别的,但是中国人的思想还没有这么开放。我的想法就是没有这么开放,但是我觉得只要自己幸福是无需在意别人的看法。


一笑而过10238


完全可以的!

同人小说(FAN FICTION),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同人小说一般是以网络小说为载体,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说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

1、完全原著演绎,即文字版的漫画、电影或者其它。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设定下所发展出的其它剧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所发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话演绎。

6、其它类型。

由此可见,同人这种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根本是依附于原著的,这对于它的内容的表达形式、读者及作者对它的态度都有着根本的决定作用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肖战事件只是一个正常的二创同人,属于穿越时空类

可以是作品中的角色穿越到其他时代,也可以现代中的人穿越到作品中。与此同时,在穿越时空作品中还有一种被称之为灵魂穿越,即现代人的灵魂穿越到角色身上,或原创人物,借尸还魂。这是同人作品中争议比较大的创作形式,尤其是在灵魂穿越的时候还伴随性别的转换

网络上所开设的二创与真人都无关。也不存在所谓诋毁的情况。

通俗的说法就是同名同姓的人多了。





楚粼吖


同人圈是接受的呢,前提是写完放预警放tag,放勿上升真人,只能在自己的圈子放,该警告的“雷点”都要列举出来,不能投稿到非同人社区的公共领域,不能向非同人圈、非CP粉的路人强行卖安利。

然后还有一点就是,同人也是偶像的一种吸粉方式,一般写同人的都是粉丝,没人会闲到给不认识的不感兴趣的明星产粮。

最后再提一点,一般非盈利的同人作品是不违法的。如果有明星觉得侵权,不想被组cp不想被捆绑,可以由本人发律师函对 自家cp作者 进行维权,当然,我个人建议在没吸收热度的时候放声明放通稿,我本人不接受任何任何同人捆绑,我不喜欢。这样绝对不会有人去创造这个明星的同人的。



爱凯源玺的四叶草


我说几点自己的观点,第一,同人文可以写,但是真人同文多是基于粉丝,写文章是作者的自由。比如肖战和王一博是大火是因为《陈情令》,本就是改编自耽美小说,依肖战和王一博人物形象写同人文,除了是表达对两人的喜爱,也有可能是刻意为之来吸粉。

第二,既然是以现实中的人物为原型,就不要去恶意丑化,恶意贬低,如是恶意诋毁公众人物形象的行为,已经站在了触犯法律的边缘。

第三,不要打着文化自由的旗号,传播低俗内容,混淆价值观,这更是不可容忍的。文化自由没错,但是也要有底线。


小灰灰电影


她们自己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多人?



虚一而静0213


真人同文可以写呀,但是记住两个规则:圈地自萌,不涉及“黄赌毒”,这是底线。真人同文很早就有,大家都是各有各的圈子,井水不犯河水。但如果你跨了界,跑到别人的圈子里胡闹的话,那对不起,被人举报就是活该了。再说“黄赌毒”,这样的东西如果出现在文章里那是绝对毁三观的,同人文的受众普遍偏低龄化,思想不成熟,鉴别是非的能力差,一旦接受太多这样的东西会影响三观,容易走上邪路,所以为了孩子们能树立正确的三观,“黄赌毒”必须抵制


蓝星queen


不接受真人同人文!

你写角色名魏无羡和蓝忘机同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真人绝对不行!真人同人文会给名人或者明星带来不实的负面影响,小说毕竟是作者个人思想与思维的产物,文中的个人的思想行为会给现实中的真人带上帽子,有损名人明星形象!


南彡難


我通过魔道祖师知道了同人文,也去老福特看,如果主角写的蓝忘机魏无羡我能看,但是写成肖战王一博的我实在接受不了,都是瞟一眼就走了!


沐沐在立


说实话,我不接受磕真人cp的,磕真人cp的都是各家的粉丝,不追星的根本不会去磕真人。很多同人圈的都是影视同人,动漫同人,小说同人。粉圈才磕真人。我们看同人有时候只是为了满足遗憾。我们只是希望苏先生能活着回来,希望叶修不因为年龄而被迫退役,希望茂茂好好活着,做个开心的胖子,希望于曼丽和明台在一起,希望灵儿和逍遥哥哥无忧无虑。我真的不赞同真人同人,但是现在什么都没了。


孤城万仞i


怎么说呢,因为对同人文化圈子不太了解,自己本身也不是这个圈子的人,如果是我本人的话,如果用真人姓名写同人小说,我自己可能接受不了,但是我不会排斥,虽然我不喜欢,不接受,但是还有其他人会喜欢会去接受,我们要做的是求同存异而不是党同伐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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