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黄女士说自己宝马,因15岁三轮车车主低头玩手机,导致被撞,4S店给出维修费为13000元,但遭到三轮车车主拒绝。
后经过报警,双方协调后最终定为赔偿4000元,但由于三轮车车主没有那么多钱,只是借了1000元给被撞车主,并约定过几天补齐。
然而,在黄女士自行修理,并到达约定日期时,其余3000元并未补齐,只得打电话提醒。
然而,对方却给出这样的答复:你这么有钱,你也不差这点钱,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赔,而且说上次撞了保时捷都没有赔这么多,你为什么让我赔这么多。
黄女士听到后很气愤,并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也可以不要求他赔偿,但是犯了错误之后,以我穷,就不应该问我要赔偿,这个理念,让我很气愤,所以我这个必须要经过正常法律途径,还有媒体,让更多的人知道,不能道德绑架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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