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財經八味」百世快遞,誰允許你不派送就簽收的?

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在“被簽收”3天后,濟南市民董女士才收到已經“簽收”的快遞。

“真不知道誰允許百世快遞不派送就替我簽收了快遞。快遞員電話關機,客服推諉,我都不知道找誰說理去。”董女士向經濟導報記者吐槽。

據瞭解,2月19日董女士在淘寶購買了3本書,2月21日到達濟南轉運中心,當日就發往濟南山大路站。

本以為很快就能派送,哪想到,直到2月25日也沒收到書。然而,查看物流信息時董女士發現,物流信息顯示“已簽收,簽收人是快遞員已派送到位”。

“我不知道誰簽收的,快遞員也沒聯繫我。”董女士多次撥打快遞員電話,結果都是關機。

董女士告訴經濟導報記者,她在與物流客服溝通時,客服工作人員先是表示已記錄在案,並進行核實,隨後表示是站點簽收,然後分配派送。但對董女士提出的“沒派送就簽收,誰允許的”疑問,客服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覆。

直到2月27日,董女士才收到快遞。“這是什麼事,都不知道誰允許快遞公司替我簽收。”

經濟導報記者以“快遞員私自簽收怎麼辦”為關鍵詞在百度上進行搜索,發現相關結果約152萬個,說明“快遞員私自簽收”的現象在網購過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

針對這一現象,濟南風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鳳華表示,根據2018年5月1日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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