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假卖口罩真诈骗 检察机关4小时快速批捕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成为国民日常防护的必备品。面对一“罩”难求,你会相信微信、朋友圈、直播等网络虚拟平台上售卖口罩的消息吗?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日提前介入,依法快速审查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

今天的《检察故事》我们来了解,荔城区检察院是如何不到4个小时,就批准逮捕假卖口罩真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一次性口罩,医用口罩,可接单,散单、量大的都接……”今年2月7日,林某在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眼下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可以网购轻松买到医用防护口罩,难道林某真的如此神通广大吗?面对市场口罩紧缺,很多网友在朋友圈看到这条信息如获至宝,一些网友甚至毫不犹豫地联系林某,商定后以每个口罩2.8元的价格购买。

检察广播 | 假卖口罩真诈骗 检察机关4小时快速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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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付款过后的买家们满怀期待。然而过了三天后,大家依然不见林某发货,联系林某,却是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此时大家才意识到可能受骗,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林某因欠下巨额外债无力偿还,就动起了在网上虚假售卖口罩的歪心思。没有口罩货源的他,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广告,谎称有大量一次性医用口罩可以销售。在短短三天时间里,骗取了王某等12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9万元的货款,其中大部分诈骗钱款被林某第一时间转移,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公安机关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后,立即将案件情况通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

针对这起涉“疫”案件,荔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察官办案组,提前介入掌握案件线索,多角度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为下一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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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志玲:当天接到这个案件,我们检察院就直接通过查阅卷宗,与办案民警交流,主动提前介入。因为这起案件是在微信上发布朋友圈广告的方式,所以很多证据就涉及到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我们检察机关针对这些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对公安提出了指导意见,因为涉及到外地的被害人,我们也对异地被害人的取证提出了指导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对此类涉“疫”案件要从快从严进行,快速快侦处理。


2月13日上午,荔城区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林某涉嫌诈骗罪向荔城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林志玲立即结合前期提前介入固定的证据链,迅速开启案卷审理。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具有社会危险性。当天下午,荔城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首宗批捕的涉疫情犯罪案件。从上午受理到下午批准逮捕,前后不到4个小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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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志玲:我们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已经了解了这个案情,所以我们对整个卷宗的翻阅审阅,速度会比普通的案件快,一般情况下,我们一个案件七天内做出批准逮捕,对于涉“疫”案件,我们当天就能直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疫情当前,有人舍生忘死一线战“疫”,有人却昧着良心线上行犯罪之事。对涉及疫情案件,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职责,快捕快诉,依法严惩,震慑犯罪。市民在遭遇网络诈骗,要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合力打击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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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志玲:提醒广大群众,务必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和平台,购买这些口罩等防疫物资,不要轻信微信朋友圈、QQ、淘宝店铺等平台去购买。即使在这些网络平台上购买口罩,也一定要保存露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凭证,以防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我们检察机关严正警告不法分子,敢发疫情财,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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