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全面禁止!洛陽警方嚴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重要通知!

洛陽警方嚴打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全面禁止!洛陽警方嚴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根據日前發佈的《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在洛陽市澗西區、西工區、老城區、瀍河區、洛龍區、吉利區行政區域和高新區、伊濱區、龍門管委會管理的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縣(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區域、種類,由縣(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公佈。

另外,禁放區域外運輸煙花爆竹需途經禁放區的,應當依法經公安機關許可,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近日,洛陽市各級公安機關開始開展煙花爆竹禁放集中巡控工作,深入宣傳發動,防止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汙染、噪聲汙染和火災、人身傷害事故發生,保護大氣環境,深化我市大氣汙染防治,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洛陽市公安局天津路派出所以警務室為單位,在各自轄區展開巡查活動,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重點排查有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傳統的村莊以及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問題突出的重點場所,力爭從中發現從事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案件線索,消除安全隱患。

根據部署,洛陽市公安機關將在轄區人員集中的戶外、廣場設點宣傳,接受群眾諮詢,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接受群眾舉報。洛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市公安機關對群眾舉報、110報警、巡邏查控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果斷處理;

與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排查、聯動執法,對違反《通告》各環節的非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有效遏制煙花爆竹違規燃放行為。同時,將加大進入城區車輛的排查力度,嚴格路面查控力度,大力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防止煙花爆竹非法流入市區。

春節期間,洛陽警方將加大巡邏執法力度,在重點時間段深入重點單位、重點部位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轄區容易燃放煙花爆竹較為集中的廣場、飯店、洛浦公園等重點區域、場所和地段加強早、中、晚重點時間段的巡邏,確保禁得住、禁得牢。

洛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提醒,《通報》把電子煙花爆竹依法納入管控。根據規定,電子煙花爆竹不得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鳴放;

在其他區域鳴放的,發出的聲音不得超過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改裝電子煙花爆竹鳴放車輛需到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備案。

另外,賓館、飯店和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轉發擴散

提醒更多的親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