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株洲渌口(省级)经济开发区南洲工业园配套设施项目

从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了解到株洲渌口(省级)经济开发区南洲工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株洲渌口科创园项目(标准厂房三期)(EPC+O)总承包招标正在进行,详情请看下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渌口(省级)经济开发区南洲工业园配套设施项目-株洲渌口科创园项目(标准厂房三期)(EPC+O)总承包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4642.0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795.41㎡,其中标准化厂房(一拖三)63648.54 ㎡,L型厂房15115.2㎡,一字型标准化厂房28797.2 ㎡,独栋厂房5224.4㎡,综合楼13949.65㎡,不计容4006.42㎡。计容建筑面积167466.40㎡,规划容积率1.16,建筑密度43.02%,绿地率12.2%,停车位430个,其中货车停车位36个。(以最终规划验收面积为准)

2.3 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用地南至规划16路,东至渌湘大道,西至规划26路,北至规划15路。

2.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天(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其中房建部分在30天(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非设计方原因可顺延;其它设计均在项目报批报建报审报验或工程施工需要前120天(日历日)完成;整个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共6年(其中:建设期24个月,建设期从各单体建筑办理好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达到工程交付标准。

2.5.2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标准。

2.5.3施工: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5.4运营:按招标人确定的企业入驻条件、出租和销售价格要求进行销售租赁招商,并按招标人确定的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为1年。

2.7招标范围:对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图审、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提供设计、采购与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运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财政评审后的概算文件所包含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对前期勘察设计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基础、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人防、暖通、电梯、弱电、智能化、动力、按产品交付标准要求的装修装饰、室外工程(含道路与综合管网)、供配电、景观绿化、亮化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与设计交底及验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2.7.2采购与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人防、暖通、电梯、弱电、智能化、动力、按产品交付标准要求的装修装饰、室外工程(含道路与综合管网)、供配电、景观绿化、亮化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

2.7.3运营部分:

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整体销售租赁招商、营销手续、物业管理与企业服务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产权,运营期满后的管理权移交等。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报名时间:2020年 01 07日至2020年 02 1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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