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導讀:

契丹是中國古代遊牧民族,遼朝就是中國歷史上由契丹族建立的朝代。契丹保持了東胡族“凡事只從婦謀”

的傳統,婦女有權參與一切社會事務,活動範圍絕不侷限於家庭,因而在政治、軍事、文化等各個領域都湧現出一批女能人,並對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遼太祖淳欽皇后述律平


《遼史·后妃傳》中記載的遼代后妃共20人,除了遼建國前的4位皇后外,建國後的每位皇后都或多或少地影響了遼代的政治。遼代后妃能頻繁參與政治的原因很多,我們以遼太祖淳欽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與政治的主要原因。

遼太祖淳欽皇后的政治生涯

太祖淳欽皇后述律氏,諱平,小字月理朵,尊號“應天大明地皇后”,遼穆宗應歷三年(953年)崩,諡號“貞烈”,興宗重熙二十一年(1052年)更諡為“淳欽”。其祖先是回鶻人。述律後是遼代的開國皇后,從916年登上後位到953年駕崩,歷時37年,對遼代前期的政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首先,遼太祖即位後常征討在外,同時國內也不穩定,這給了留守的述律後充分展現她軍事才能的機會。據《遼史》記載:她每次都果敢地指揮平叛,臨危不亂,屢立戰功。有一次太祖遠征党項,黃頭、臭泊二室韋乘虛襲擊,

述律後得知後,勒兵以待,大破來犯敵人。此戰使述律後名震諸夷。述律後的政治和軍事才能還體現在幫助遼太祖平定渤海族,“其平渤海,後與有謀”。


其次,述律後積極幫助太祖網羅人才。據《契丹國志》記載:

後梁劉守光的參軍韓延徽來遼國求援卻不跪拜,太祖大怒,留其牧馬。述律後向遼太祖勸諫道:“韓延徽如此不屈守節之人才是當今賢者,怎麼能讓他去屈才牧馬呢?實在是應該得到重用之人。”

於是太祖把韓延徽用為謀臣,而韓延徽也不負眾望。據《遼史》記載:

韓延徽“攻党項、室韋,服諸部落,延徽之籌居多。乃請樹城郭,分佈裡,以居漢人之降者。又為定配偶,教墾藝,以生養之。以故逃亡者少”。

韓延徽為遼代初期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產生了一定影響,而這些都得益於述律後的舉薦之功

。除韓延徽外,還有康默記、韓知古等,他們共同輔佐遼太祖,為遼代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事實證明,述律後是很有遠見卓識的。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契丹人


再次,述律後對遼代最大的影響是她的政治觀,其主要表現為反對用兵中原,有學者總結說,這是契丹族的草原本位政策。作為遼代的開國皇后,她是有遼一代草原本位政策的開創者。據《契丹國志》記載:述律後在太祖朝即反對與後唐晉王爭鎮州,道:

“吾有西樓羊馬之富,其樂不可勝窮也,何必勞師遠出,以乘危徼利乎?吾聞晉王用兵,天下莫敵,設有危敗,悔之何及!”

她在太宗朝更是反對用兵後唐和後晉。在太祖、太宗兩朝她代表了契丹族內的保守派別,與主張南下中原的派別形成尖銳的對立,這也是遼代“蕃漢分治”政策形成的根本原因。至遼中期的聖宗時期,這種保守政策再次發揮作用,終至促成與北宋王朝的“澶淵之盟”。


其四,太祖駕崩後,述律後完全發揮她的後權稱制,《遼史》記載:“太祖崩,後稱制,攝軍國事”。從天顯元年(926年)七月到二年(927年)十一月耶律德光即位,這一年多的時間,甚至在整個太宗朝,她依舊保持著巨大的勢力和影響。


據《遼史》記載,述律後有三子,分別是耶律倍、耶律德光和耶律李胡,太祖原已立長子耶律倍為太子,但述律後稱制後卻有廢長立次之意,為避免遭到反對,她以為太祖殉葬的名義果斷地殺掉一批從軍將士。《契丹國志》載:

“太祖於夫餘城崩。述律後召諸酋長,泣問曰:‘汝思先帝乎?’對曰:‘受先帝恩,豈得不思?’後曰:‘果思之,宜往見之。’遂殺之。”

述律後以這個藉口殺掉了百餘名大將。其中,最明顯的例子是殺南院夷離堇耶律迭裡。耶律迭裡被殺,《遼史》所載甚詳,是因為他向述律後建議立耶律倍為帝,

“太祖崩,述律皇后稱制,欲以大元帥(耶律德光)嗣位。迭裡建言,帝位宜先嫡長;今東丹王赴朝,當立。由是忤旨。以黨附東丹王,詔下獄,訊鞫,加以炮烙。不伏,殺之,籍其家”。

可見,殉葬背後的真正目的是除掉反對她的人。掃清障礙後,她利用契丹族世選制的遺風,據《契丹國志》記載:

“命帝(耶律德光)與突欲(耶律倍)俱乘馬立帳前,謂諸酋長曰:‘二子吾皆愛之,莫知所立。汝曹擇可立者執其轡。’”。

契丹各部酋長們當然瞭解述律後的意思,所以爭先恐後地去牽耶律德光的馬轡,達到了她廢長立次的目的。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遼太宗耶律德光,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次子,母為淳欽皇后述律平


據《契丹國志》記載:太宗即位後,述律後並沒有退出遼朝的政治舞臺,而是繼續發揮她太后的權力參與國政。在太宗南伐期間,朝政亦是由述律後主持,“太宗南入大梁,述律後專秉國事”。


她的這種做法還直接影響了世宗的即位。太宗駕崩於南伐歸來的路上,隨徵諸將害怕述律後再次上演當年夫餘城的悲劇,所以先發制人,擁立隨軍的永康王(世宗)即位於靈柩前,據《契丹國志》記載:

“初,太祖崩於夫餘城,述律殺酋長及諸將數百人。太宗復崩於境外,酋長諸將懼死,乃謀奉帝,欲勒兵北歸”。

述律後聽到消息後發兵抵抗,但最後失敗被囚禁於太祖墓側。自此,述律後才退出了遼代政壇。

遼代后妃參政的原因

一、王族惟與後族通婚:


據《契丹國志》記載:契丹族建立的遼朝,“賤他姓,貴耶律、蕭氏二姓”,並且“王族惟與後族通婚”。太祖娶述律氏為妻,太宗又立述律後的侄女為後,通婚使得皇族和後族形成唇齒相依的關係,後族自然盡力輔佐皇帝,同時也壯大了自己。所以幾乎每位皇后的背後都有一個強大的後族。而強大的後族又為皇后參政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而且據史料記載:

除世宗皇后甄氏是後唐宮人、聖宗第一位皇后出身不詳外,其他皇后都是蕭氏,出身顯赫,也表明了皇族與後族通婚的唯一性。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蕭綽,遼景宗耶律賢的皇后。在民間被稱為蕭太后。


二、遼代的政治體制:


據《遼史》記載:

“契丹舊俗,事簡職專,官制樸實,不以名亂之,其興也勃焉。太祖神冊六年,詔正班爵。至於太宗,兼制中國,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簡樸,漢制由沿名之風固存也。遼國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雖然遼代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但是實權基本上由北面官所掌控,

“凡遼朝官,北樞密視兵部,南樞密視吏部,北、南二王視戶部,夷離畢視刑部,宣徽視工部,敵烈麻都視禮部,北、南府宰相總之。惕隱治宗族,林牙修文告,于越坐而論議以象公師。朝廷之上,事簡職專,此遼所以興也”。

以上部門雖分管吏、戶、禮、兵、刑、工等事務,但遼代重要的政治部門主要是北宰相府和南宰相府,北大王院和南大王院,契丹北樞密院和契丹南樞密院。除北大王院和南大王院全是由契丹耶律氏把持外,其他部門均是由耶律氏和蕭氏共掌。


據史料記載:南府宰相中耶律姓約26名,遠遠多於蕭姓;北府宰相蕭氏則有38名,佔絕對多數。北院大王和南院大王基本由皇族擔任。北樞密使耶律氏和蕭氏基本相同;南樞密使蕭姓契丹人多於耶律氏契丹人。所以在遼代的政權機構中形成了皇族和後族共同控制的局面。


遼代這種特殊的政治體制,決定了後族與皇族擁有同等的政治地位。而皇后是後族的代言人,為了自己家族的利益,她們也要盡心輔佐皇帝,所以遼代后妃參政干政就成為一種自然現象。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述律後畫像


三、后妃自身的能力:


除了家族的勢力影響,后妃要想有效地參政,本人也要具備一定的能力。對於遼代后妃自身的能力,《遼史》中有這樣的評價:

“遼以鞍馬為家,后妃往往長於射御,軍旅田獵,未嘗不從。如應天之奮擊室韋,承天之御戎澶淵,仁懿之親破重元,古所未有,亦其俗也。”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遼代的后妃尤其是契丹族的后妃都是擅長跨馬射箭的,而這一習俗造就了后妃們豪放果斷的性格,使得她們敢於參與政治,並能取得一定政績。


以述律後為例,《遼史·后妃傳》記載她“簡重果斷,有雄略”

,此七字可以說是述律後性格的真實寫照。在太祖朝,述律後不僅為太祖出謀劃策,還親自領兵禦敵,“行兵御眾,後嘗與謀”。據《遼史》記載:太祖即位後,常征討在外,但是國內也不穩定,留守的述律後每次都果敢地指揮平叛,臨危不亂,屢立戰功。有一次太祖遠征党項,黃頭、臭泊二室韋乘虛襲擊,“後知,勒兵以待,奮擊,大破之,名震諸夷”,並且“其平渤海,後與有謀”。太祖駕崩時,當要把大將趙思溫送到墓所殺掉時,他提出質疑:“親近莫如後,後行,臣則繼之。”述律後為了堵住眾人之口,果敢地自斷一腕,置於墓中,以示她殺殉的合理性,於是得名“斷腕太后”。述律後用她的魄力征服了群臣,使她得以順利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


后妃們的才能和性格為她們參政提供了可能,但主要原因還是遼代皇族與後族共掌政壇的特殊政治體制和東胡族系“凡事只從婦謀”的社會習俗,決定了后妃可能也必須參與政治。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遼代女性與眾不同之處

一、公主與頭下軍州:


遼代的公主有一個特殊的現象,那就是她們有自己的頭下軍州。

據《遼史》記載:

“頭下軍州,皆諸王、外戚、大臣及諸部從徵俘掠,或置生口,各團集,建州縣以居之。橫帳諸王、國舅、公主許創立州城,自餘不得建城郭。朝廷賜州縣額”。

頭下軍州是遼特別設置的一種行政機構,又稱投下。契丹貴族在初期的征服戰爭中,劫掠了大量的人口,他們將這些人口聚集起來,建立州縣城堡等組織,稱為頭下。皇上在自己的愛女出嫁的時候會把奴隸部曲賜給她們,從《遼史》中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出,遼代十六個投下州城。其中有三座是公主以皇上所賜媵臣戶建立的,還有一座是駙馬所建,但也是以所娶公主的媵臣戶建立的。


遼代的頭下軍州不僅是個政治組織,而且還是個經濟實體。《遼史·地理志》雲:

“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賈之家,徵稅各歸頭下,唯酒稅課納上京鹽鐵司。”

可見,作為投下軍州的領主,可以自行收取所管轄州城的賦稅,成為領主的私產。遼代的頭下軍州還可以世襲,有的領主去世後,其妻可以繼承領主之位,繼續統管這個州城。道宗鹹雍八年(1072年)的《創建靜安寺碑銘》雲:

“天邑之北,僅餘百里,則公(耶律昌允)之故地焉。嵐凝翠疊曰佛山,山之足,民屋聚居,若郡邑之大,曰義州。今蘭陵郡夫人蕭氏主之,即太師公之妻也。”

頭下軍州原則上由子孫繼承,但在其夫先卒的情況下,應以其妻為第一繼承人。義州是太祖玄孫耶律昌允的頭下州,昌允死後,其妻蕭氏遂成為頭下軍州領主。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契丹婦女


二、農業和紡織業:


廣大的平民婦女雖然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但在中國古代社會,對婦女的歷史記載本來就少,對普通婦女的史籍記載,更可謂是少之又少,遼代亦是如此。


遼是以遊牧民族契丹族為主體建立的王朝,其“逐水草而居”的生活特點始終存在於整個遼代。所以在婦女的經濟生活裡,很多契丹族的婦女依然承擔著漁獵、放牧、擠奶、剪羊毛等具有遊牧民族特色的勞動。


據《遼史》記載:耶律阿保機統一契丹各部之前,雅裡、均德實、述瀾等迭刺部首領都為在契丹社會中推行農耕業做過積極努力。

雅裡也寫作泥禮、涅裡、涅禮,為阿保機的七世祖,唐開元、天寶時期,即公元8世紀中葉,雅裡任契丹遙輦式迭刺部首領。在此任上,“涅裡教耕織”,在契丹人族中首開農耕和紡織之風氣。均德實為阿保機的祖父,也積極推行農耕業。《遼史·食貨志》雲:

“皇祖均德實為迭刺府夷離堇,喜稼穡,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

繼均德實之後,阿保機的伯父述瀾以遙輦氏于越之官,又繼續“教民種桑麻,習織組”,進一步增大了農耕業和紡織業在契丹社會中的地位。


雖然在遼建國前就已經開始種桑織麻,有了紡織業,但是契丹族的紡織業並沒有漢族地區發達,所以當契丹強大起來開始發兵中原後,不僅掠奪佔領地的物資,還將佔領地的居民當做俘虜帶回契丹國內。其中的婦女就為契丹帶來了先進的紡織技術。據《舊五代史》記載:

“文進引契丹寇新州。自是戎師歲至,驅擄數州士女,教其織紝工作,中國所為者悉備,契丹所以強盛者,得文進之故也”。

《契丹國志·盧文進傳》亦記載他

“教契丹以中國織紝工作無不備,契丹由此益強”。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契丹貴族婦女


中國古代社會的總體狀況是“男耕女織”,但是在戰亂年代,男丁較少的家庭承擔政府的徭役和兵役後,婦女往往成為家裡的主要勞動力,承擔著國家分下來的苛捐雜稅,維持一家人的生計,遼代亦是如此。據《遼史》記載:

統和中,耶律昭言:“夫西北諸部,每當農時,一夫為偵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給糺官之役,大率四丁無一室處,芻牧之事,仰給妻孥。”

遼聖宗在出訪的途中就發現路邊有割麥的婦人。但是由於苛政的繁重,即使婦女也參加戶外勞動,依然不能維持一家人的生計。路振《乘軺錄》記載:

“虜政苛刻,幽薊苦之。圍桑稅畝,數倍於中國,水旱蟲蝗之災,無蠲減焉。以是服田之家,十夫並耨,而老者之食,不得精鑿;力蠶之婦,十手並織,而老者之衣,不得繒絮。征斂調發,急於剽掠。”

遼代甚至有女工匠。

雖然遼代的公主或者繼承丈夫財產成為頭下軍州的貴族婦女的經濟生活可以窺見一二,但是作為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的廣大勞動婦女的經濟生活,由於史料匱乏,僅能略述於此。

以遼朝開國皇后的政治生涯為例,分析遼代后妃能頻繁參政的原因


結論: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遼朝後妃之所以能頻繁參與政治,是由遼朝的政治體制、文化習俗、經濟、以及后妃的本領等等綜合作用的。但是婦女能頂半邊天真的不是瞎說的,就如本文的遼朝開國皇后淳欽皇后來說,據史料記載,能夠淡定的“自斷手腕”被人尊稱為“斷腕皇后”,最後贏得尊重,折服眾臣。以小見大,由此可見遼朝後妃頻繁參政,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契丹國志》《遼史》《中國通史》

《遼代政權機構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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