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律師?法務?公檢法?——法律職業內部流動性思考

作者/禾珂

來源/同人法律傳媒

律師?法務?公檢法?——法律職業內部流動性思考

“法學專業,選擇做律師,法務還是考公檢法的公務員?”


這是80%的法學生都會思考的問題,當然也不乏有20%的人秉著強大的信念從一開始就選擇了自己的職業路徑。


於是這80%的人猶猶豫豫、戰戰兢兢,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是否適合自己,那20%的人也偶爾會在焦頭爛額之時懷疑自己是不是選擇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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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慮·選擇


“我是不是選擇錯了?”

“我是不是不適合當律師?”

“真沒意思,我不想再過這兩點一線的生活了!”

“每天要處理各種合同、糾紛,還要經營在公司的人際關係,真的太南了!”


對,沒錯,大家都各有各的難!


法官說:我每年要處理300件案件,辦案壓力大到頭禿!


法務說:我360行,行行都要會,同事就是客戶,能力要求太高了!

律師說:我一天24小時都要保持手機開機,時時刻刻接受當事人的拷問!沒有下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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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流動


1. 法官“下海”


1996 年我國《律師法》制定後,律師制度蓬勃發展。同時,律師的經濟收入開始高於法官、檢察官,並且差距越來越大,因而吸引了一些有志於從事律師職業的法官、檢察官。


四川省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流失的873名法官中,有605人辭職從事律師等職業。辭職者的去向基本上是做律師,並且辭職的法官都是年紀輕、學歷高的業務骨幹。


根據蘇力教授的調查,不論在我國西部欠發達地區,還是在上海、廣東這些經濟高度發達的地區,都存在法官通過司法考試後便辭去法官職務“下海”做律師的現象; 在他訪談了廣東、深圳和湖北武漢的一些法官後,也發現類似的現象。(參考蘇力《法官遴選制度考察》,《法學》,2004年第3期。)


實際上,我國司法官流向律師職業的現象,從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到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都存在。

2. 律師“上岸”


近十多年來,全國有不少法院、檢察院公開選拔優秀律師擔任法官、檢察官,全國也有一些資深優秀律師經公開選拔後擔任法官或檢察官的。


但從全國範圍看,終究還是少數。相反,律師界對從優秀律師中選拔司法官的導向反應淡然。


“在法國,司法官通常是根據家庭傳統或個人性格所選擇的職業。此外,被這一職業所吸引的還有一些沒有野心的人,他們寧可選擇簡薄的待遇和安定性,以避免競爭中的偶然性、商業生涯中的風險和成敗不定的命運。選擇法官職業的人至少可以期待在就職後的若干年後能夠在地方城市過一種平穩的生活。”(參考[日]大木雅夫,《比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93頁。)


通常,與律師職業相比,法官職業更為安穩,也更缺少競爭,因為他是以國家公務員的身份出場的,身份和經濟的基本保障都比律師職業更為穩定。

3

困境·原因


1.法官與律師


法官、檢察官的物質收入偏低,工作自主性弱我國法官、檢察官的物質收入偏低,工作自主性弱,職業榮耀感不強,已成為我國法律職業互動困境的現實因素。


“不是實在沒辦法,我不會想要離開。法官承載著我對法律的信仰,可是這點工資確實沒辦法體現我的價值,對家人也沒有辦法交代。”


“我離開了法院,去做律師,做律師初期是比較艱難,但收入遠遠高於我做法官時的收入,而且時間上是自由的,所以我不後悔。”

2.律師與法務


“太累了,我已經30多了,我已經不能這麼熬夜、通宵。而且我還有兩個孩子,不能這麼全國各地到處跑了。”


對於新人來講,律師轉法務遠遠比法務轉律師容易。但是法務轉律師,多是工作時間就,手頭有資源的資深人士。


“法務的天花板太低了,法總人在壯年,我沒有什麼晉升可能了,我覺得我不能就停在這了。”


法務需要不僅是專業,還有公司業務的掌握,要面對突如其來的需求和各路領導不專業的提問,不僅要考慮法律風險防範,還要有經紀人的思維,站在為公司盈利的角度。


無論是從法務到律師,還是律師到法務,都會有利有弊。做完法務轉律師,從頭再來的心理是否能調整?做完律師轉法務突然面臨更為複雜的關係網絡,能力是否能跟得上?


4

結語


沒有一項工作是簡單的,在有限的選擇和一定的妥協裡,普通人往往只能選擇一個自己最能接受的。


有的人能夠接受用高強度的工作量換取較高的報酬,有的人接受安安穩穩平平淡淡的工作生活。


但事實確是每個人不可能總能提前看清楚這些得與失,不可能總想清楚那些利與弊。這時就需要變通。


每個出入法律行業的小白都想弄清楚律師、法務、公檢法之間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區別,試圖從差異中找到自己選擇的理由。


但是人生並非是一條路走到黑的,職業道路也是。你我誰也不是全知視角,無法辨清楚所有的利弊。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同樣可以運用到職業選擇上。人生的大部分選擇都可以有餘地,要有勇氣去選擇,也要有勇氣去改變。


但同時一定要審慎地思考自己需要的是什麼,可以妥協的是什麼?不要盲目選擇與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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