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酒駕被查拼“演技”最終難逃受處罰

11月21日晚,和順交警大隊在城區開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一名妄圖通過“演技”來躲避處罰的酒駕違法駕駛人。

當日20時左右,民警在轄區電影院交叉口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發現一輛號牌為晉K68xxx的紅色轎車沿電影院由西向東緩慢行駛、時走時停,形跡十分可疑。這一異常情況立即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對該車進行攔截並初步檢查,發現該車駕駛人一身酒氣,遂讓其立即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起初,該車駕駛人不願意接受酒精測試,稱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飯,自己沒有喝酒。民警反覆對其進行勸說無果後,便將其帶至執勤警車旁,繼續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但駕駛人堅持說自己沒有喝酒,拒絕進行酒精測試。經過民警長時間政策攻心、說服教育,該車駕駛人最終接受酒精測試。但是,在檢測過程中,駕駛人趙某又以只含吹管不出氣的方式,繼續不配合進行酒精檢測。通過民警現場演示並耐心勸導,趙某最終在第20次檢測時放棄掙扎,完成了檢測。

經吹氣檢測,駕駛人趙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3mg/100ml,民警讓趙某在檢測單上簽字過程中,他又以拒籤的方式不予配合。民警隨即將趙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對其體內酒精含量做進一步檢測。直到抽血結束後,趙某知道自己避無可避,才最終承認自己酒駕的事實。根據趙某血樣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當日趙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0.16mg/100ml,構成酒駕違法行為,等待趙某的將是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一次記12分,並處1500元罰款。(李忠義)

晉中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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