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韩城人!“焚烧垃圾、秸秆,真罚哩!”

近日,韩城市晨钟村村民高某怎么也想不到,只是在自家附近烧了点儿垃圾,竟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罚了500元。“现在清楚了,这焚烧垃圾、秸秆是违法的,真罚哩!”高某后悔地说。


11月12日,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执法大队段海涛等人在巡查时收到线索通知,说晨钟村二组梁坡停车场内有焚烧垃圾现象,于是立即前往找寻起火点。到达地点后,段海涛发现了正在进行垃圾焚烧行为的高某,随即安排铲车覆盖灭火,现场对高某进行警告、批评教育,并处罚金500元。“听到还要交500元罚金时,高某表示不能理解,声称只是在家附近的空地上烧了点儿垃圾,并没有引起火灾也没有伤害公共财产,凭什么要处罚。”段海涛说。

@韩城人!“焚烧垃圾、秸秆,真罚哩!”

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公益专岗人员进行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

面对高某的质疑,段海涛与同事立即出示了相关法律依据。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听完解释后,高某终于明白焚烧垃圾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他说:“今后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共同的环境。”

无独有偶。10月28日,新城区奚某也因为焚烧垃圾被处罚1000元罚金,段海涛对奚某详细讲解了焚烧垃圾对大气污染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奚某随即表示理解,并果断上交罚款。12月11日,金城办薛曲村村民王某因在304省道南侧田地焚烧秸秆被处罚金100元。


@韩城人!“焚烧垃圾、秸秆,真罚哩!”

据了解,为严控焚烧垃圾、秸秆行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网格化机动巡查的方式,依托智慧环保网络监控中心对秸秆焚烧情况进行全面无死角监控,一旦发现火点,执法人员将迅速、准确到达火点,对火情进行处理和现场调查取证。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对垃圾秸秆焚烧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工作,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共同守护“韩城蓝”。


@韩城人!“焚烧垃圾、秸秆,真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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