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被家暴男子也有“盾牌”,蒼南法院發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

家庭暴力在當前這個急躁的社會

已經成為了一個普遍而嚴峻的問題


但在“家庭暴力”這個行為面前

我們通常都會有一個刻板印象

“被暴力”者是女性

天平君要來說句公道話

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不分性別

法律保護任何一個遭受家暴侵害的人

近日,申請人吳某向蒼南縣法院礬山法庭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其妻子林某禁止對其實施家庭暴力,並禁止騷擾其父母。

經審查核實,礬山法庭發出溫州市首例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被家暴男子也有“盾牌”,蒼南法院發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


吳某訴稱,自己與被申請人林某是夫妻關係,因家庭糾紛分居,林某多次糾集其兄、嫂、姐等近親屬指責、辱罵,甚至圍毆他,造成吳某受傷。林某還曾攜帶鐵錘到吳某及吳某父母家中打砸傢俱,極大地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生活。

在林某等人多次的辱罵、威脅下,吳某及其父母的生活備受其擾。吳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向法院提供了報警記錄、調解協議、照片等證據。 

法庭經審查作出裁定,向吳某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林某對吳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騷擾吳某及其父母,保護令有效期為6個月。

法官說法

在家庭暴力中,男性遭家暴情況也時有發生。無論是女性還是男性,反家暴法對所有家庭成員都一視同仁。而人身安全保護令作為一種司法庇護措施,在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築起了一道“保護牆”,有效起到了震懾施暴者、預防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合法權益等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