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獲得“中倫杯”第六屆全國商事仲裁徵文大賽優秀組織獎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獲得“中倫杯”第六屆全國商事仲裁徵文大賽優秀組織獎


2018年9月20日上午,中國青年仲裁論壇暨“中倫杯”第六屆全國商事仲裁徵文大賽頒獎儀式在北京國際商會大廈9層會議室舉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杜煥芳教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軼、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崢、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學兵及來自各地的仲裁研究者、仲裁徵文大賽獲獎者、仲裁工作者及部分高校法學院相關師生參加了此次活動。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作為獲獎單位應邀參加了此次活動。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獲得“中倫杯”第六屆全國商事仲裁徵文大賽優秀組織獎


本屆“中倫杯”徵文大賽活動共收到118篇論文,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共推薦了34篇論文,其中,有5篇論文獲得獎項:2篇獲得三等獎、1篇獲得特別獎、2篇獲得優秀獎。哈仲獲得了本次大賽的優秀組織獎,這已是哈仲連續三年榮獲該獎項。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獲得“中倫杯”第六屆全國商事仲裁徵文大賽優秀組織獎


據瞭解,“中倫杯”徵文大賽活動是2018年中國仲裁周的系列活動之一,也是目前我國國際商事仲裁領域級別最高、參與對象最廣、影響力最大的學術論文競賽活動。本屆“中倫杯”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人民大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北京市律師協會聯合主辦,6位國內國際商事仲裁理論與實務界的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並在通訊評審、各自打分及集中評議後公示獲獎情況。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簡稱哈仲,英文簡稱HRBAC)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於1996年8月組建的哈爾濱地區唯一的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

哈仲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包括買賣、贈與、借款、租賃、融資租賃、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託等合同糾紛。

您簽訂合同時需要在合同中籤署仲裁條款

標準仲裁條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補充仲裁協議示範文本:

雙方因 XX 合同產生糾紛,現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約定送達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停車位置示意圖: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獲得“中倫杯”第六屆全國商事仲裁徵文大賽優秀組織獎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

電話:0451-82815701 82815702

傳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

撫順街1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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