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民权法院:被执行人九次转执行款240元调戏法官 拒不履行被重判

近日,一起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而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案件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被执行人徐某多次受到法律严惩,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思悔改,变本加厉,辱骂、威胁申请人楚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分九次向民权县法院执行账户转款240元,态度不端,挑衅法律权威,影响恶劣,终尝恶果。

原来,早在2014年3月,被执行人徐某以承建房地产开发为名,分三次向亲戚楚某借款,共计借现金80万元,并给楚某出具了借条一份,约定两年后归还。但到还款日期,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楚某无奈于2017年2月将徐某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民权县法院经审理,依法于2017年3月14日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楚某借款本金80万元。

判决生效后,徐某拒不偿还借款,原告楚某遂向民权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郑杰多次做徐某的思想工作,徐某依然置若罔闻,不仅不履行法定义务,还拒不申报个人财产。2017年10月10日,徐某被民权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拘留期满,徐某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自诉人楚某于2017年10月24日向民权县公安局提出控告,民权县公安局因超过六十日不予受理,自诉人楚某向民权县法院提出自诉。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7年10月26日由民权县法院决定逮捕,同日被民权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经过郑杰多方查找、搜查证据表明,徐某名下有房产一套、银行存款1.16万元,且使用高档黑色手机(8848)一部,身穿名牌服饰2万多元,明显地有财产履行,而拒不履行。

2018年6月12日,被告人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民权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今年7月9日被该院取保候审。

判决后,上诉人(原审自诉人)楚某以量刑较轻为由,不服该院判决,上诉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让人气愤的是,被执行人徐某在二审期间,本应悔改,履行义务,反而装模作样地分九次向民权县法院执行账户转款240元,调戏执行法官,还采用电话威胁、谩骂的方式,对楚某进行羞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8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鉴于徐某的种种拒执行为,依法判决原审被告人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正如执行法官郑杰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所说:“通过此案的判决,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决心,再一次用难以辩驳的事实说明,无论是谁,只要胆敢与法律对抗,只要以身试法,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身为此案的被执行人徐某,有条件履行法定义务,而拒不履行,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楚某的合法权益,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继续与法律对抗,规避执行,逃避打击,终得应有的惩罚。”

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权县法院执行干警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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